教育事業營利,對教育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2020/02/0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在2019年底時,我跟幾位朋友 進行一個教育議題的辯論:
教育事業營利,對教育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首先要定義一個名詞:「非營利組織」。它並不是「不營利的組織」,而是「不以營利分配為目的的組織」。它不把營利支付給組織的股東,它將盈餘轉回組織的公益目的事業。
教育事業是創造性事業,金錢無法激勵創造力。有此前提,追求利潤最大化就不是教育事業的目標。這有點像是教育先於政治的概念。
還有一個前提:教育事業不是量產型的行業,沒有大量生產及大量製造。
當它是個小型的狀態,賠的錢有限。不夠的部分,我們可以募款、義賣、分攤。
舉例來說,我曾辦過一場講座以樂捐的方式進行,樂捐款項大約是成本的3/5。不過,這個金錢缺口不會造成「實質顯著性的影響」。(假如是一百萬的五分之三,這就另當別論。) 於是,我又找了個機會辦一場講座,這場的講師事先說他自己不收講師費,我還是在講座尾聲時,邀請大家為今天的活動樂捐。以A補B,就當作補了之前的金錢缺口。
#我想表達的倡議是:擔任講座或是工作坊主揪的人,預收的總金額目標,應該要大於講師費+場地費。
我可以明白主揪的人就是有熱情,但是常被忽略看不到的是行政成本。它有點像是沉默成本,丟進水裡就看不見了。
總之,不要害怕多收錢,應該鼓勵大家「少補多不退」。也不要害怕被多收錢,多收的錢,可以持續投注到下一場公益講座。
我們正在打造自己的教育,身為教育自造者,除了看書,向資深教育工作者學習也是非常有幫助提升視野。總是會有下一場工作坊及講座! 一起努力吧~
    Glueglue
    Glueg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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