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杜邦公司的研究員Roy J. Plunkett,在俄亥俄州的化工廠內發明出一種耐高溫、抗酸鹼的化學塗料-鐵氟龍(teflon)。鐵氟龍最早被美軍投入作為武器塗層,二戰結束過後杜邦公司開始把鐵氟龍應用到日常用品中,最知名的產品就是廚房中的不沾鍋,上市後廣受消費者喜愛。
然而,在化工廠內製造鐵氟龍的製程,需使用一種名為全氟辛酸(PFOA)的化學物質作為界面活性劑,從1951年開始杜邦就將含有PFOA的廢棄物丟到自己的垃圾場中。當時沒有人知道PFOA是什麼,一直到2000年,律師羅伯.比爾特(Robert Bilott)因為幾頭死牛的調查案才意外發現,杜邦早在1985內部研究即指出PFOA對生物有不良影響,卻隱瞞事實且任意棄置,嚴重污染土壤、河流與飲用水超過50年,政府與民眾卻毫不知情,進而在2001年代表3500位受害者向杜邦提告。
官司歷經17年之久,期間進行大規模流行病學調查,在居民的血液中檢測出PFOA,且醫學證實其與甲狀腺癌、睪丸癌等多種疾病高度關聯,終於杜邦在四個案子敗訴後,決定於在2017年以6.71億元的賠償金與3500多名原告和解。
這起長達66年的公害事件在2018年被拍成紀錄片《我們所知的魔鬼》(The Devil We Know),羅伯並將整起事件的始末撰寫成《暴露》(Exposure)一書於2019年出版,今年被改編成電影《黑水風暴》,由《因為愛你》導演陶德.海恩斯(Todd Haynes)執導,「浩克」馬克.盧法洛(Mark Ruffalo)主演。
謊言一:指望業者自主管理 難防球員兼裁判
事情回到1950年代,杜邦開始向3M購買PFOA作為鐵氟龍製品原料,3M當時就建議杜邦將含PFOA的廢棄物送到專業化學處理廠,然而,杜邦卻直接將數十萬噸的PFOA粉末排入俄亥俄河,還把7100噸含有PFOA的淤泥丟在工廠旁邊的土地上。
3M和杜邦在60年代就開始針對PFOA進行動物實驗,發現它不只會殘留在動物體內導致肝臟腫大,甚至會讓老鼠出現基因缺陷,然而鐵氟龍每年替杜邦帶來10美金以上的營收,因此他決定什麼都不說,繼續排放、繼續汙染。
荒謬的是,這件事情在當年並沒有不法,因為美國環保局對於化學品採取業者自主管理,雖然政府公告列管化學物質須依法申報管制,然而PFOA是新發明的化學原料,並不在列管範圍內,依法不需申報管制,而且諸多化學研究員與美國政府對於PFOA也是一無所知。
事實上,化學物質日新月異,且不少化工涉及專利,對於公部門來說,很多都是要災害發生以後才知道那些化學物質有害、有毒。在此之前多只能仰賴運作化學物質的業者自主管理,不只美國,台灣也是如此。
台灣在2007年公告實施《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表列管理的毒性化學物質有超過200種化學物質,列表中除載明中英文及分子式外,也有管制濃度、運作基準等規定。列管編號169-4就是PFOA,是在2018年6月28日才公告,當時之所以公告,就是因為杜邦的這起公害案件,此前完全仰賴運作該化學物質的工廠「自主管理」。
所謂自主管理,我國也有一套「化工原料業及兼售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作業指引」,主要內容是要求業者落實流向、貯存、標示及販賣風險等自主管理措施,不只針對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而是所有化學物質都需要自主管理。
不過,當年美國也有自主管理的規範,但仍會有杜邦這樣的不肖業者「自主隱瞞」,導致最後悲劇的發生才能補上法律破洞,而造成的環境污染經常是不可逆,或需要耗費大量時間金錢才能完成整治。
防範這樣的問題,政府部門要有充足的稽查人力,同時進行業者管理的教育,身為一般民眾與消費者,若有積極抵制管理不善的工廠,選擇擔負社會責任的企業,否則像杜邦,每年仍賺進大把鈔票,其他公司哪會引以為戒。
謊言二:政府做污染防治 還得邀請「利害關係人」杜邦討論標準
就在杜邦惡意隱瞞並隨意棄置PFOA的五十年後,1998年律師羅伯.比爾特接到一位西維吉尼亞州的牧場主人威伯.特南特(Wilbur Tennant)的請託,杜邦在他的牧場旁買下一塊地堆放工廠廢棄物,而在掩埋場建好以後,牧場原本健康的牛就開始出現怪病,導致超過100頭牛隻死亡。
羅伯.比爾特深入調查發現杜邦不僅隱瞞PFOA的危害,害死特南特牧場裡的牛隻,甚至排放到俄亥俄河中,污染附近成千上萬的居民飲用水安全,他在2001年提起集體訴訟,控告杜邦污染水資源。就在這個時候,水公司忽然在開庭前夕,訂出前所未見的自來水含「PFOA的安全濃度標準」,經檢測發現杜邦並沒有超標,並以此昭告用水人民一切合法、安全無虞,而訂定這個標準的小組成員之一,就是「利害關係人」杜邦。
為了替民眾健康安全把關,化學物質的主管單位通常會參考美國、歐盟等國際標準來規範國內業者,也會定期邀集學者、業界來檢討公告內容,同時也會委託研究與監測,來確保化學物質規範更加完善。
同樣的,用藥殘留量的多寡也是必須時時刻刻檢討,在台灣也有《自來水水質標準》與《飲用水水質標準》,基本上只要符合法條內的重金屬、化學性、物理性標準就合法,但不少民眾與環保團體也會擔心,規範標準以外的項目未被監測,因此在台灣民眾還是習慣在家中裝設濾水器,同時煮沸後才飲用,因為台灣的水安全一直無法取得人民的信任。
政府與財團掛勾的情況層出不窮,衛福部食藥署就曾於2019年因為「有業者申請,且沒有充足證據駁回」,而放寬燕麥、大麥等穀物的農藥「嘉磷塞」殘留容許量,引發民間團體及立委抗議,食藥署才暫緩放寬。且監察院發現,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將嘉磷塞列為「很可能致癌的Group 2A」,逕行糾正食藥署。
在政府部門的思維中,標準訂定要有利害關係人討論,但對於化學殘留唯一的得利者就是運作該化學物質的公司-也就是杜邦,以及向台灣申請嘉磷塞標準放寬的孟山都。這些巨型企業有財力去製作科學研究,花大錢證明某些藥的毒性不那麼高,然而受害關係人往往是所有的民眾,他們沒有時間去參加政府的研商會議,甚至無法了解幾個ppm背後是什麼意思。
因此,研商過程公開透明非常重要,立委等民意代表、第四權的新聞媒體、專業的公民團體,都能代替人民來看看細節裡有沒有魔鬼,這三者的合作經常是公民團體關注議題、立委向政府要資料、新聞媒體讓大眾知道,進而監督政府,也保護自己與下一代生活環境的安全。
謊言三:公害疾病認定不易 受害民眾難跟財團打官司
雖然羅伯拿到杜邦的內部資料,證實杜邦隱瞞事實,也證明杜邦任意排放PFOA的廢棄物,然而杜邦仍宣稱排放相當微量,不會危害人體,當時沒有相關的醫學研究,且生病有很多不同的原因,因此法院沒有判杜邦敗訴賠償,而是啟動醫學研究,蒐集了六萬多人的血液樣本,測試PFOA濃度與疾病的關聯性。
事實上,公害賠償的官司中,「疾病與污染物的關聯認定」非常困難,要讓企業賠償受害者,必須有充足的醫學證明,這些傷害不像是斷手斷腳這麼立即、明顯,這些傷害往往是會慢慢在人體累積,有些人會得病,有些人不會,有些人是胰臟出問題,有些人則是罹患癌症。
經過數萬筆血液的檢驗,在十多年後,終於確認PFOA與甲狀腺癌、睪丸癌、血癌等多種疾病高度關聯,而確認此事後官司還必須一案一案審查,如果杜邦不願和解不停上訴,3500個案子可能要開超過100年才能結束,羅伯並沒有因此退縮,而是堅持替居民爭取賠償到最後,2015年第一位受害者獲賠160萬、接著第二位受害者也獲賠510萬美金,在第四位獲賠後杜邦終於認輸,在2018年以6.71億美元跟其他3500多位受害者和解。
很多人都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杜邦財大氣粗,可以重金聘請律師團辯護,還能收買科學家、醫生來替它說話,相較之下,受害民眾一身病痛以外,什麼也沒有,承受十幾年的官司,無論在精神、經濟都是非常大的煎熬。事實上,如果沒有羅伯.比爾特這位律師,他們幾乎不可能贏得這場勝利。
打贏杜邦的律師羅伯.比爾特Robert Bilott
其實不只在美國,在台灣最知名的公害案件就屬RCA案,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於1970來台設廠生產電子零件,該廠於1992年關閉,1994遭踢爆20年來長期於廠內排放含重金屬的有機溶劑,調查發現RCA的員工及附近居民有多人罹患癌症,1998年RCA員工關懷協會成軍,500多位受害者於2004年向RCA提出集體訴訟求償24億元,經過15年的官司,最高法院在2018年判決定讞,262名受害者共獲賠5.1億元,其中有33人已不幸離世。
另外有240多人屬於「無外顯疾病、所罹疾病不符現有研究、或暴露時間過短」,因事證仍待釐清目前仍在高等法院審理,預計今年三月會有結果。由此可知,要法院認定受害者與公害污染關聯性確實不容易,必須要有堅強的意志才能堅持到底。
《黑水風暴》也把求償過程的漫長呈現出來,讓觀眾體會煎熬與痛苦。電影故事聚焦在羅伯這位律師的生活與家庭上,缺乏受害者員工及加害者杜邦在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更立體的可能,導致電影沒有更深的層次。
不過,在商業電影充斥的當今,這樣積極面對社會與批判的電影,能夠有金獎導演陶德海恩斯接下,且找來安海瑟薇、馬克盧法洛等好萊塢知名影星主演確實非常難得。反觀台灣其實也發生過RCA等同樣令人氣憤的公害污染案件,當年鹿港反杜邦事件也仍歷歷在目,然而我們卻很難看到這樣的台灣電影。
《黑水風暴》劇本改編自紐約時報2016年的新聞報導《成為杜邦最糟糕的噩夢的律師》,電影作為文字之外的另一種故事載體,能吸引不同的群眾來了解這件事情。將社會現實案件拍攝為電影不只是因為這些故事精彩、有趣,更能讓這些事件以不同的方式被記住。
經過50年的公害污染、17年的訴訟,杜邦停用PFOA與賠償6.71億美金不是一個結束,而是一個新開始,美國政府已經修改法規,並起訴杜邦過去多起公害案件,同時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各地的杜邦廠的員工與民眾也開始蒐集資料,要向杜邦提告,而杜邦為此開始脫產,重組公司打算斷尾求生。
在台灣,RCA關懷協會已經組織二軍開始求償訴訟,代表關懷協會的上百位義務律師團也仍在法院替受害者發聲,雖然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逝去的生命與珍貴的健康,但黑心企業必須替污染的惡行惡狀付出代價,才能避免又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才能保護我們的下一代不被他們讀害,沒有人是局外人,沒有人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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