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套的詐騙電話是多數人枯燥生活裡偶爾上演的一齣鬧劇,那些撕心裂肺的嬰孩啼哭、聽來冠冕堂皇的信用卡盜刷警告,早就無法引起話筒另一端心內產生多大的波動。按下通話結束鍵嗤之以鼻,甚至興起調笑念頭與詐騙集團一同起舞者皆有之。但總有一些人,可能因一時輕率而未明察,或是將謊言投影至自身經驗而選擇相信,最終將金錢交出,在清醒以後發現自己成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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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奪型期刊只為牟利罔顧學術發展的作法形同詐欺,之所以持續存在甚至變化出更多花樣,除了彰顯金錢誘惑有多龐大,也代表學者不能再輕忽學術出版的資訊素養。
| 誰會走入陷阱?
學術領域裡有研究者與出版商之間的需求-供給關係。研究者有發表研究、出版的需求,出版商向其提供服務,透過稿件審查、出版的方式完成研究者需求。OA(Open Access)的作者付費制度造就了出版商與作者之間的對價關係,掠奪型出版商抓準這項特點尋求金錢營收,成為學術市場裡令人詬病的供給者。他們的手法多變、型態多樣,任何研究者都應謹慎不使自己落入圈套,但下列幾種研究者對於出版的高度需求,卻有較高機率使自己墮入這種從一開始就不正義的需求-供給關係之中:
博士生有發表論文的需求,為求通過門檻並順利畢業,有時可能操之過急將稿件誤投至掠奪型期刊。
研究人員自身對於掠奪型出版狀況或許已有警覺並知道如何辨識,但較不熟悉學術生態的學生或研究助理可能因一時不察,將研究人員的稿件上傳至綁架型期刊,這些期刊可能是用刊名裡的一字之差來魚目混珠,甚或使用完全相同的刊名但是另創剽竊網址,將作者辛苦完成的稿件綁架走。
以生醫領域為例,比如說:醫生升等往往必須發表論文,但在醫療實務崗位服務的醫生,相較於在醫學院裡以研究與發表為主要任務的研究人員,對學術期刊生態可能較不熟悉,就比較可能誤投至掠奪型期刊。
當今學術界跨領域研究深受重視與鼓勵,但不同的跨域研究對合作學者各自領域而言,可能都屬小眾,而學術論壇中既有的期刊,在主題領域上可能都不那麼適合。有些掠奪型出版商便瞄準這點,浮濫創造跨域期刊,或打著跨域多元為名號,行掠奪斂財之實。
多數人可能認為誤踩掠奪型期刊陷阱者會以新進、不熟悉學術生態的研究者為多,但資深教授或研究人員並不完全能倖免,例如,他們可能因自身對學術的熱情,接受出版商主動邀約撰稿;看到新期刊的主題是自己關心的議題,基於鼓勵新刊的心態投稿;或是在指導學生與後進的過程中,與其聯名發表,卻未明察投稿對象是否為掠奪型期刊,因而誤觸陷阱。
| 如何防範?
面對日常生活可能遭遇的詐騙,除了提高警覺,政府單位也提供反詐騙專線165供民眾諮詢。那當研究者面臨學術界的詐欺時,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誤觸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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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研究已經進入投稿的階段,通常研究者自身已經針對文章磨合、修改多次,甚至心力交瘁心生煩躁,只願快點投出稿件,暫時喘息一下。但明明是耗費時間心血誕生的研究成果,臨到最後一刻卻反而草率結束?躁進的狀態下更需冷靜,尤其是需要注意是否有誤觸綁架型期刊的網羅。
傳統、正派的學術期刊,作者通常是在稿件獲得接受之後,才會跟期刊出版者簽署版權讓渡協議,這表示:即使作者的稿件獲得出版者接受,還是保有撤搞的權利。但對掠奪型出版商而言,稿件就是索討金錢的籌碼,作者如果在期刊網站上或投稿過程中,看到任何類似「一旦投稿或一旦稿件獲得接受,就代表作者同意將版權讓渡給期刊」,或「作者投稿就代表同意出版商得公開稿件」等語意曖昧、索取權利讓渡的字樣,就應提高警覺,仔細研究出版商的聲譽與作業流程。對於沒有任何授權說明的期刊網站,也必須好好進行背景查證。
欲確認期刊是否品質相對較佳、被學界接受程度較高,則可查檢各種白名單。例如權威資料庫的期刊收錄清單。引文資料庫如Web of Science(內含SCI、SSCI)與Scopus,或是各學科領域中長年知名的資料庫(如生醫領域的Medline或PubMed、農學領域的AGRICOLA、管理領域的ABI/Inform、教育領域的ERIC、圖資領域的LISA等),其收錄清單都是值得參考的好對象。
有些掠奪型期刊會謊稱自己收錄在上述這些資料庫,是否為真,一查便知。另外,有些期刊會謊稱自己有Impact Factor(IF值),Web of Science的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是真正公布期刊IF值的資料庫,且它只計算SCI與SSCI中期刊互引產生的IF值。因此有IF值的期刊一定會收錄在SCI與SSCI裡。如果一時無法查檢真正的JCR內容,查詢網路上公開的
Web of Science Master Journal List,也不失為合理有效的權宜策略。
當然,最重要的是研究者自身對期刊的判斷:投稿到陌生期刊前,強烈建議作者先觀察該刊近年的出版表現,例如刊期與稿量是否穩定合理、都是什麼樣的作者在投稿、期刊編輯團隊是否知名或合理等,此外,作者更應隨機點閱幾篇已刊出的文章,用自己的學術素養來判斷該刊所登的文章品質如何,願不願意自己的研究成果與這些文章並列在一起。
上網搜尋欲投稿的期刊名稱,或許有他人提供的相關資訊或評價;透過人際管道向學界同儕打聽;亦可向圖書館諮詢,請益該期刊是否有掠奪的嫌疑。
無論在投稿前或文章版權讓渡之前,作者都可以先主動去信,詢問出版商是否必須支付任何費用、收費政策為何。
目前已知國內有多位學者誤投至掠奪型期刊,並在拒絕付費之後,被出版商威脅不付費就要控告。建議學者在對陌生的期刊進行背景查證的過程中,以及決定要投稿後,在整個投稿過程中,多利用截圖或其他方式將查證過程記錄下來。這個目的是在預防萬一還是遇到手法高竿的掠奪型出版商,來索取天價出版費並威脅之時,證明該出版商確實沒有在明顯公開處敘明出版費政策,同時自己也尚未將稿件的公開權利讓渡給出版商。學者與出版商之間的論文出版,應該是一種兩造合意的契約行為,而充分知情應是兩造合意進而締約的基本精神,所以學者面對出版商的威脅應該冷靜面對。但無論如何,一旦在投稿時將論文電子檔交付給出版商,自己就失去了控制權,目前已知有掠奪型出版商在無法收到作者費用,且作者堅持撤搞的狀況下,仍將論文公開於其網頁上,導致作者再也無法改投到其他期刊。因此,還是建議所有學者在投稿前,謹慎再謹慎。
除了上述「停看聽問記」外,也可以參考國外的
Think, Check, Submit,網站透過約2分鐘的動畫,清楚簡單地提醒研究者們如何評估適合發表自己文章的期刊。科技能推陳出新,人性的貪婪也可以無限制擴張。掠奪型出版的最終目的在於錢,縱使防範措施已經堪稱完備,只要誘因存在,無法保證不會再有新的詐騙方法出現。若現有的防範機制如JCR、黑名單等工具尚未來得及更新,考驗的便是研究者自身的素養與判斷。如何提高自身對掠奪型期刊的警覺?學者的資訊素養與意識如何培養?之後將繼續向大家介紹。
參考文獻
- 林奇秀、賴璟毅(2014)。開放近用的陰暗面:掠奪型出版商及其問題。圖書與資訊學刊,6(2),1-21。
- 彭台光(2018)。商管領域掠奪型出版:學術期刊黑名單與白名單及因應建議。管理學報,35(2),241-266。
- 黃瀅芳(2019年7月9日)。[Master講堂]林奇秀教授專題演講紀實:別當叢林裡的小白兔,避免誤觸掠奪性期刊的網羅。取自:http://tul.blog.ntu.edu.tw/archives/2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