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二審改判有罪 林飛帆:遺憾且難以認同

2020/04/28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撰寫:林仕祥
太陽花學運成員2014年3月攻占台灣行政院,台灣高院二審判決,將原本一審無罪的台灣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代理主委楊翠之子魏揚等6人改判有罪。對此,曾是學運成員的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4月28日下午透過Facebook表示,“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認同的判決結果”。
魏揚得知判決結果後,4月28日上午在庭外表示,改判的判決“等於跟當天上萬人說,你們都是暴民,沒有思考能力,你們被煽惑來的”,直指這對台灣民主來說,是非常糟糕的訊息。
林飛帆強調,2014年的318運動和323佔領行政院事件,都是整個“反服貿運動”的一部分,是因為當時台灣社會的努力,才能讓台灣免於過去國民黨“過度傾中”而導致的嚴重後果,“這些,放在六年後的今日回想起來,我依舊認為是正確的,也是當時挽救台灣民主不得不的選擇”。他說,318案學運成員終於被地院、高院分別依“公民不服從”和“言論自由”判決無罪,而對323行政院案,也應以同樣的標準檢視。
林飛帆指出,本案法庭以“煽惑罪”等威權時期遺留下的不合民主社會常理的法律,作為判決有罪的依據,這樣的法律也是時候應該被檢討和修正。
林飛帆表示,作為運動的參與者,他希望大家能夠記得這場運動裡還有許許多多沒有被看見的人,“是他們共同的努力,台灣才能免於馬政府將台灣鎖進一個中國的泥淖”,讓今天的台灣人尚且能享有自由和民主的生活。
另一位學運參與者、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受訪時並稱,“當時國民黨馬英九政府不斷讓台灣的經濟鎖進中國,引起許多人民反彈,對於馬英九中國政策的反抗運動,根本不只318、 323等運動”,而是一路以來有跡可循、不斷累積的,絕非任何人可以透過煽惑達到,何況魏揚只是在現場呼口號帶動士氣。
他更進一步指出,當晚在時任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一聲令下後,警方開始暴力驅離集會民眾,把人打得頭破血流,甚至造成一名傷者事後不幸過世,但打人的警察,至今都還找不到,只是呼口號的魏揚確被判有罪,讓人無法理解,也不公平。
時代力量也發出聲明指出,對二審判決深表遺憾,將會在司法改革的領域上繼續努力,由於本案被告中有多名時力黨員和時力之友,時代力量將會持續聲援,有相關人士需要幫助,時代力量將提供必要的司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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