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了!! 關於這個議題你有什麼想法呢?
大多數的人都認為通姦不該除罪化,因為這樣只要有錢,想幹嘛就可以幹嘛,婚姻有什麼保障呢?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大多數的人會認為婚姻是種保障?婚姻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要結婚?你當初結婚只是為了和對方簽賣身契還是財產契約嗎?我認為婚姻很單純的只是兩個人相愛的證明,但保障不了什麼,除非你的目地要的就是錢。
關於通姦除罪化的解釋
通姦除罪化有一句是我比較不能認同的,就是性自主權屬個人自主權一環,人民基本權力不該受刑法的限制與規範,那換到一般的行為上而言,我想偷竊、殺人、吸毒都是屬個人自主權的一環,為何要受刑法約束?這點是真的講不通的。而對婚姻忠誠、維繫婚姻,是雙方的義務與共同責任,不宜以刑法規範。是我所認同的,很多人會歸究如果通姦除罪化通過,另一半就會外遇,這完全是兩碼子事。不會的就是不會,會的還是會,如果因為通姦除罪化通過,你的另一半就外遇,那只能證明這段婚姻禁不起考驗。
愛情是什麼
其實你會發現婚姻是用一張紙在綁住對方,很多人因為那張紙,告訴自己我該對家負責,可是做得心不甘情不願,回到家和另一半講不到三句話。但真正的愛情是如此嗎?真正的愛情應該是從心出發,回想戀愛的初期,你願意為對方做盡一切,不求任何回報,不就是愛情最美的樣子,也是每個人渴求的,也因為如此你們相許一生,決定步入婚姻,可是為什麼走進了婚姻全都變了樣?因為婚姻變成是種約束。沒有約束的愛情是自由的,各人去做各人的事,忙碌一天之後彼此安慰、彼此鼓勵,如果夠愛你,另一半還是會主動去為你做盡一切,而且是心甘情願,不是因為一張紙的束縛,不是來得更為真實?
如果你問我,他有外遇該怎麼辦?那如果你結婚了,你認為另一半外遇了,你該如何?結果不是一樣嗎?你說可以尋求民事賠償,他是你的另一半,你要他如何賠?賠了婚姻也結束了,這是你要的嗎?你說我和小三和小王要就好了,一個巴掌拍不響,錯的只有小三和小王嗎?再來有人說那我們共同打拚的一切呢?沒有對方,婚前你是如何生活的?仰人鼻息的生活,你可以過多久?你快樂嗎?孩子呢?孩子可以申辦認領,一樣還是有父母,那還有什麼問題呢?如果婚姻所帶來的最終考量,都是因為利益,情和以堪?
世上沒有完美的愛情,只看你如何去包容、體諒以及經營,如果婚姻對你來說不是束縛、不是因為利益,你同樣願意付出,無怨無悔,希望用婚姻證明彼此的愛情,好好相守一生,你再來考慮結婚這檔事吧!通姦除罪化只是讓你認清了婚姻最真實的原貌,並不是一件壞事,如果你們的愛是經得起考驗,通姦除罪化不會給你帶來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