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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部大膽「前進立法院」的作品,CULT味滿滿又爆笑逗趣的《逃出立法院》理應有更多的鼓勵與掌聲,因其直鋪立法院的荒謬與接合時下年輕世代的搞笑風格,對於我這種喜歡看這類型電影的人,可以說是非常吸引力,觀影過程也嘻嘻笑笑,然而看完之後卻只留下空虛,這是因為編劇花了很多時間想段子,卻沒有思考整部作品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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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以B級片的標準而言,劇情可能不是最重要的,但劇情不重要跟劇情沒及格是兩回事,更別說就算劇情不及格,也應該要有其他彌補的東西,無論是男色或者是女色,又或者是各式各樣的臟器紛飛來彌補,但我只看到一堆噴不用錢的西瓜汁,對於劇情缺乏想像力也缺乏讓觀眾眼睛為之一亮的梗,更多的是在次文化中本來就存在的梗的援引,比如JOJO的「待續」字體,比如卡拉OK的字幕,又或者是遊戲似的血條,這些形式並沒有被深刻思考與主題的相關連性,大概只是因為「因為我們覺得很酷」就放進去了,導致最後跟暗黑M一樣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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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到有將本片比喻為台版《屍速列車》的說法,但我只能說是遠遠不及,你在《逃出立法院》裡看不到任何選擇的橋段(換句話說,裡頭的角色犧牲了什麼?選擇了什麼?這種最「政治」的橋段正好在片中缺席了,相反地是高舉自己的議題而不管任何客觀條件的任性,或許這也是這片政治笑點騷不到癢處的原因之一,要不是因為賴雅妍本身氣質討人喜歡,她演的角色真的非常討人厭,對任何人都頤指氣使,完全忘了自己是代表民意而不是代表自己家。),是,逃出立法院是有人留下來斷後的場面,但在劇情一直搞笑的情況下,氛圍根本也進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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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大的問題就是整片看完你頭腦裡可能也沒辦法有什麼記憶點,拿台灣的爛片傳奇《台北物語》來說,無論有意無意,裡頭尷尬的台詞抓到了那種格格不入的尷尬感,你可能一輩子也忘不了那個奇怪的陶瓷狗,或者那個莫名其妙的天花板電風扇鏡頭,但在本片我整部片看完印象深刻的就只是賴雅妍可軟可硬的演出,還有各種摔角場面,偏偏,摔角這件事跟殭屍的恐怖本來就是衝突的,只要想想看惡靈古堡是怎麼變成超能力古堡然後爛尾的就好,殭屍給人的恐懼是不想被靠近,不想被傳染,但摔角卻是得近身戰鬥,勢必降低驚悚感(想想屍速列車裡那場被迫近身戰鬥的戲吧,馬東石演的壯漢大叔讓所有人為他捏一把冷汗),得在動作上給觀眾留下印象,兩種元素沒有平衡好就會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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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本的問題是什麼呢?片中並沒有塑造出真正的矛盾與對立,角色間的關係是單純而且毫無複雜性的,片中的反派們既不夠蠢又不夠壞,更不夠怪,但又缺乏立場上的複雜,比如環保與發展,關於立法院的生態,法院內不同黨派,同一黨派不同派系的矛盾也都是可以琢磨的目標,但本片完全都沒有,立法委員們跟不是立法委員的人混在一起,我們完全看不出來這些人跟一般殭屍片的路人受害者有什麼差別,而這也使得這整件事發生在立法院與發生在立法委員身上的意義不太明顯,使其淪落為一個噱頭而已,他完全是可以發生在其他地方的故事,關於政治的探索也幾乎沒有,反正就是搞爛台灣的就是愛錢的政客這樣層級的理解,既然只有這樣層級的理解,那麼應運而生的笑點就不會深刻,而且還可以完全離脫政治的脈絡僅是棍棒喜劇之類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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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結局看來是悲觀的,搞了一大圈,舊立委死光,新立委補選後,仍然是穿著同樣妝束的人,在立法院做的相同的大吵大鬧,擾亂議場的行為,如果是這樣的話,還不如設計個所有人都變殭屍的結局,反正是B級片,反正是CULT片,就要玩的精采,玩的開一些,在戰史室找到電鋸殺出來,或者在下水道找到快艇前胸貼後背,在爆炸中衝出來這種不新穎的逃生處理可能都比從女校地下爬出來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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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揉合恐怖、愛情、政治,但最後也無法給觀眾留下任何感覺,因為角色大多時刻都在用力搞笑,我們看不到他們真正的困境還有為了改變現狀做的努力,以致於其根本沒有達到喜劇的最低標準,而反派還有奇怪的生化隊伍只能用著怪腔怪調的台灣國語做著一些無釐頭的行為,試圖博取觀眾的眼球,而非贏得觀眾發自內心的笑聲,這註定其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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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編導該重新思考的是,短片與長片的差異,才能真正解決氣短而導致的,要不斷入黑屏換幕,以致於全片看來像網路短片合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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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任何嘗試都是好的,我個人也希望日後有更多這類電影,只是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角度完成本文,畢竟B級與CULT從來就沒那麼簡單,更別說恐怖、愛情、政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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