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角小琳因為看得見鬼,從以前就一直戀情不順利。後來隱瞞了這件事情,終於順利和學長發展成情侶。兩人也從校園情侶一直交往到出社會後,但學長始終不能理解小琳為何總是突然反應激烈地從約會途中跑走,最終和小琳分手,另結新歡。男主角小普是個編劇,幫擔任導演的女友寫了劇本,女友卻愛上合作的男演員。失戀的小琳和小普在散心的旅途中相遇,相互扶持。就在兩個人剛動心的時刻,前男友聯絡挽回小琳。始終放不下前男友的小琳和學長復合,也坦白告知自己為何總在約會時出現奇怪的行徑,學長表示理解,認為小琳只是病了,希望她去給醫生治療。小琳這才恍然大悟,學長嘴上說理解,卻希望她能為了他改變自己。小普雖然不能理解她眼中的世界,卻沒有多說什麼只是接受了小琳真實的模樣。
對於喜歡的人多少有種「我想把最好的留給你」的想法,所以會想要在他面前有好的表現,希望對方能看見並欣賞我們的好。維持美好的形象,好讓對方在想到我們或相處時,只感受到怦然心動。為了喜歡的人而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其實是個很棒的想法。那代表我們不停地成長,並且成為了自己眼中(以及對方眼中)更好的人。不過,改變的界線在那裡呢?到什麼程度,我們才算沒有失去自我呢?我想,至少要喜歡改變後的自己,也感到更有自信吧!如果硬是讓自己迎合對方的喜好,變成了連自己都不認得的形狀,時間久了也會感到疲倦吧!因為深知對方喜歡的是營造出來的假象而不是真實的自己,終日惶惶不安、患得患失,覺得對方可能隨時會發現自己真實的模樣。真正讓人氣餒的,不是他因為不喜歡我而離開我;是他留下來要我改變我的不足卻認為他這是愛我,還要我為此感到感恩。
對外展現社會化的一面,多少需要隱藏真實的自己。於是在面對自己、面對親近的人時,總會希望可以自在地展現自我,找到可以喘息的空間。我想起這社會上有一群人,總是忙於隱藏自己。有些人在向家人坦白後被趕出家門、斷絕親子關係,沒有被趕出家門的就要面對全天候的冷暴力、情緒勒索、語言羞辱。也有人在向家人坦白後,得到家人正面回應,讓他們心中懸宕多年的大石終於能放下。台灣開放同婚至今已經期滿一年,目前看起來大家的爸爸媽媽、阿公阿媽都沒有消失。雖然還不敢說同性戀已經是個跟異性戀一樣普遍、平常的話題,但至少越來越多人不再對此另眼相待。如果我們都能認知到,"不一樣"並不代表"不正常",也許這世上就不會有這麼多苦於隱藏自我的人們。希望我能成為這樣溫暖的人,能讓人放心向我展示真實自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