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殺了我」別的女孩怎麼做?她給婆婆一掌摑/她卻遇到好婆婆(文字+音檔30:05)

更新於 2020/09/06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
在台灣社會,想當一個好媳婦、好母親並不容易。
如果太放任兒子,可能會被兒子砍37刀剁頭丟下樓
如果太隱忍,又可能會被迫留下遺書「我的婆婆殺了我」,然後娘家直到事後才發現。
為什麼這篇現在才被發現流傳呢?原因是因為娘家的人都不知道這個消息,看到臉書的動態覺得奇怪才主動追問,發現心愛的女兒已經過世,大體已在殯儀館...

婆家甚至不準娘家的人碰到大體,連要看女兒的手機也不允許,還必須簽借據,讓娘家的人不能諒解。

(資料來源:因婆婆的對待讓媳婦選擇結束生命,娘家人毫不知情看臉書動態才發現女兒已不在
這時候你可能會好奇,台灣推動兩性平權那麼多年了。
  • 為什麼一定要求媳婦孝順公婆?
  • 為什麼一定要求母親照顧子女?
  • 難道就沒有一個「勇敢做自己」的媳婦嗎?
  • 難道沒有一個具同理心的好婆婆嗎?
答案是有,只是新聞通常不太報導。
如果你有接觸社會工作、或法律工作,可能會發現台灣女性的地位也沒有那麼糟糕。
(圖片來源:Unsplash線上免費圖庫)

第一個故事(掌摑婆婆)

判決日期2020年6月30日,故事發生在桃園(一審判決,妻子有提起上訴

丈夫的說法是:

  1. 丈夫在兩人同住期間,就發現妻子作息不正常,半夜吃零食、看電視,影響丈夫的生活。經丈夫抗議後,妻子依然故我;
    而且夜間不睡眠,也使得妻子情緒異常。
  2. 婚後不久,妻子暴躁易怒的性情就顯現無遺,遇到爭執,妻子就會口無遮攔謾罵丈夫及其家庭成員。丈夫如果若嘗試溝通化解歧見,妻子就會動輒報警製造衝突,不時揚言恫嚇要告上法院。
  3. 舉凡丈夫及其家庭成員、親戚朋友均無一倖免,丈夫生活也陷於不安及恐懼中。
  4. 妻子自產下小孩後,即表示養育小孩是丈夫家的責任。所以,所有事務均由丈夫負責,丈夫的母親和胞姊從旁協助、照料,妻子對於小孩的事務完全撒手不管。
  5. 到了2014 年3 月,妻子因小孩的洗澡問題,竟無端腳踹婆婆並掌摑一巴掌,自此婆媳關係徹底瓦解。
    之後妻子便不斷製造事端。
  6. 婆婆分別於2013 年3 月罹患舌癌、2018 年5 、6 月間罹患牙齦癌,妻子不僅未設身處地關懷並試圖安慰,竟於2018 年5 、6 月對罹患舌癌及牙齦癌之婆婆譏笑稱「被割舌頭、報應、活該!」
  7. 於2018 年10月18日婆婆預定開刀日,不斷重複上開咒罵性言詞,導致婆婆精神崩潰,對於未知的手術結果惶惶不可終日,而且擔心不在家期間妻子會鬧事,只好一再延期開刀日期至2018 年12月12日。
    由此可知,妻子顯然毫不顧念婆婆病情之嚴重程度,使婆婆纏綿病榻之際,仍須為夫妻婚姻生活之事分心煩憂。
  8. 妻子長期以來對婆婆多所貶抑、輕視,甚至平均每月就有兩次無法控制情緒,加上婆婆每憶起遭媳婦掌摑的畫面以致鬱鬱終日,更加劇她情緒不穩、心悸、害怕,精神無法集中之頻率,身心健康已是每下愈況。
  9. 據此,妻子武斷、強勢、獨行,且暴力成習,任何事情都無商討之餘地,屢屢對丈夫的母親施加無情之精神打擊及言語虐待等針鋒相對行為,
    這個「虐待」行為致婆婆心生畏怖、恐懼,幾近崩潰、痛苦萬分且徹底心寒等精神上不可忍受之痛苦,致丈夫的母親(婆婆)不堪與妻子繼續共同生活。
  10. 妻子長年以來,不斷以各種藉口找丈夫及家庭成員麻煩,待家人發怒反擊時,再以斷章取義方式拍攝錄影家人盛怒下的行為,作為後續訴訟之手段。
  11. 在2019 年4 月28日,妻子又以相同模式,試圖錄下丈夫家人生氣的反應,未料家人不予理會,妻子竟然聲稱:
    「你們這樣我很不習慣,可以繼續罵我,可以丟我鞋子啊,怎麼不丟了。」
  12. 妻子甚至站在丈夫車輛前方,丈夫駕車後退,妻子不斷向前逼近丈夫車輛,口中一邊持手機錄音一邊喃喃自語
    「是殺人喔!這是謀殺!」、
    「是外遇嗎?我剛剛已經拍照了。」、
    「你媽說你出去是要載女朋友。」
  13. 妻子一再無端滋事、挑釁、攀誣丈夫要謀殺她、找女人,令丈夫難以忍受與她生活了。
    妻子如此行徑,與婚姻應相互敬重、忍讓、包容、關愛之圓滿已行漸遠,丈夫及其家人長期處於妻子設局挑釁、發怒、被錄音,及控告之情境下,一般人於客觀上皆難以忍受與妻子居住在同一屋簷下。
  14. 自2013 年10月10日小孩出生後,妻子屢屢以各種理由拒絕與丈夫發生性行為,妻子並將棉被折成長條狀置於兩人床鋪中間,藉此營造楚河漢界之狀態。
    夫妻兩人近一年多來已無性生活,縱然經丈夫多次與妻子溝通,妻子均冷漠以對、夜晚著迷於投資股票、未正常作息,沒有性生活可言。
  15. 丈夫訴請法院判准離婚、小孩的監護權、兒子將來的扶養費每個月11525月。

妻子的說法是:

  • 雙方婚後,丈夫及其家人對妻子有家庭暴力行為,例如:
  1. 於2018 年10月18日妻子遭丈夫及其姊姊毆打;因丈夫姊姊希望兩人離婚。
  2. 丈夫姐姐於2019 年1 月15日趁機阻撓兩人相處,並以三字經辱罵丈夫;
  3. 於2019 年1 月26日,妻子想要與丈夫談話,卻遭婆婆制止,之後更遭丈夫姐姐出手推妻子,另一個姐姐則是以手毆打妻子頭部許多下、拿電扇砸妻子並恐嚇辱罵妻子;
  4. 於2019年1 月27日,妻子想要陪伴小孩玩遊戲,丈夫姐姐藉故找妻子麻煩並與妻子發生口角爭執,因接連很多天的滋事施暴,致妻子不得已僅得開始收拾行李準備搬離住所等情。
  5. 妻子有向法院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
  • 於2019 年9 月30日,丈夫及其家人藉故與妻子發生爭執,妻子至丈夫家中取回私人物品卻遭丟難及粗暴的趕離。
    丈夫無故要求配偶自住居所離開,顯違反夫妻間同居義務之履行,而構成惡意遺棄。
  • 丈夫自婚後即容任同居家人對妻子施以暴力,私自以監視器監視妻子所有居家一切行為,並限制妻子活動範圍,將妻子視為囚犯般對待。
    丈夫並容任丈夫母親持螺絲起子,威脅且擅自要拆除妻子房門門把,
  • 丈夫家人的種種舉動,造成妻子精神上難以忍受之痛苦,且與婚姻本質相違背。
    丈夫任家人使用言語及肢體暴力,對妻子早無夫妻情分,也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兩造婚姻共同生活基礎已不存在,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而難以回復。
  • 妻子訴請離婚。要求幼兒從母,丈夫應該負擔至少每月18000元的扶養費用。並向丈夫索賠50萬元。

一審法院的判斷:

關於離婚原因
  1. 婆婆到庭證稱:夫妻兩人婚後都跟我住在一起,婚後最初相處還不錯,都是我煮飯給媳婦吃,事情也都是我做好。
  2. 媳婦生完小孩後,都不帶小孩,所以就不時發生爭執,媳婦認為小孩是姓謝,所以完全不照顧,媳婦都中午出門,晚上或半夜才回家,也不知道去哪裡。
    媳婦跟我時常吵架,都是媳婦主動挑釁,有打過我一次,那次是因為我叫媳婦帶小孩去看醫生,媳婦拒絕,
  3. 第二天媳婦幫小孩洗澡時,我要媳婦開門,媳婦不願意,我就要丈夫幫我開,開門後因為小孩在哭我伸手去抱,媳婦就用手打我的臉頰,並用腳踢我的頭,後來是丈夫把小孩抱走,除此之外媳婦沒有打過我。
    還有一次就是我開刀,媳婦用惡毒的話說我,說是報應。
  4. 法官認為,依照妻子提出的錄音光碟,雙方同住期間因感情逐漸生變,丈夫及婆婆因生活細節摩擦而情緒激動,不乏多次以言語刺激或羞辱妻子,
  5. 例如:丈夫曾稱:
    「我打你是因為你無賴,我叫你走,你不走,當然我抓狂。」、
    「你以為我喜歡動手喔,你逼人太甚。」、
    「我發狂,比你還恐怖,我跟你講,像昨天晚上親打。」、
    「你趕快去驗傷驗一驗,你去法院告,還是告家暴。」、
    「你這張嘴巴,總有一天被打爛。」、
    「打給你死,幹你娘。」、
    「你等下死在那邊我不知道喔。」
  6. 婆婆也曾以
    「瘋女人、瘋女人,三更半夜吵來吵去不睡覺,做瘋狗,不要臉。」、
    「賽你娘卡好,真可惡。」、
    「白賊婆」、
    「我若沒有給你顏色看,你今天不會清醒。」
  7. 上述言語就夫妻間或婆媳間已經很不堪了,丈夫及婆婆對妻子並不是毫無刺激或挑釁舉動的,也不是「單純的被害人」。
    縱使妻子如丈夫所述,對於婆婆有不當的舉動,也不能認為妻子處於權勢一方,對於婆婆有虐待行為。
  8. 丈夫身為婆媳關係中間最重要的角色,並未妥善處理妻子面臨的困境與難題,放任雙方感情日漸淡薄,不僅如此,屢屢以言語激化妻子的情緒,甚至以此作為迫使妻子離婚之手段,導致妻子雖然主動離家表面上或放棄維繫雙方感情的機會,甚至放棄與未成年子女相處之時間。
    任何人處於該等情境中,或許都會做出相同的抉擇,這部分不可全然歸責給妻子。
    妻子主動離家後,也沒有積極挽回丈夫感情的舉動,雙方對婚姻最終走向此一困境均無力解決,放任分居狀態持續,都無任何挽回婚姻、釋出善意、改善夫妻關係之舉措,可見雙方已無重拾夫妻生活的可能性,夫妻情感已蕩然無存。
  9. 法院判准雙方離婚(兩造歸責程度相當)。
關於小孩的監護權
  1. 監護權應該依照子女的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
  2. 子女自幼是以男方家人照顧為主,雖女方自己說過往有陪伴子女,但從雙方陳述評析,整體陪伴照顧仍以男方家人為主。
    女方雖工作彈性,工時相較男方短,但在娘家時間居多。
  3. 雙方都有支持系統可幫忙。
    男方過去迄今皆有家人協助照顧子女,子女與男方家人熟悉,有一定的喜愛程度;
    女方亦有母親可協助,女方母親能力佳,可負責照料子女,但子女與女方家人不認識,尚須一段時間培養信任依附關係。
  4. 小孩自出生後,多由男方家人擔任主要照顧者,就過去照顧的情形,男方也有盡保護教養責任,沒有不適任監護的情形。
  5. 調查官實地訪視時觀察子女與男方家人的互動情感,與男方家人已建立穩定密不可分之依附關係,而子女亦清楚表達意願。
  6. 法院基於上開理由,認為不宜貿然變更未成年子女的外面環境及依附關係。
    對小孩而言,父母衝突頻繁,沒有適當的溝通方式,不宜共同監護。
    權衡後,以父親擔任單獨親權人為宜。
  7. 在本件審理過程中,法院試圖引入多項外部資源及內部調查,包括兩造婚姻諮商、監督下會面交往,甚至結案後啟動家事商談服務,皆是期待雙方可以放下對彼此之情緒及過往不堪,練習以未成年子女之觀點及立場決定訴訟走向,但至本件結案為止,似乎皆未看到兩造願意為此改變的勇氣及承擔。
  8. 法院觀察到未成年子女在歷經父母撕裂時逐漸產生的忠誠議題,面對一方與他方時刻意隱藏自己感情或循猜測可能有利的應答模式,試圖在現狀中找到方向而起伏,對小孩都是傷害,期待我們都可以有智慧處理
(圖片來源:Unsplash線上免費圖庫)

第二個故事(丈夫提離婚,婆婆陪媳婦找律師)

判決日期2020年5月20日,故事發生在高雄(二審判決。並於2020年8月5日,上訴最高法院經裁定駁回。判決確定

丈夫的說法是:

  • 兩人婚後,妻子對於丈夫親密的互動,無回應。
  • 妻子有名牌包的物質慾望,並以缺乏安全感為由,掌控丈夫所創設公司的財務。
  • 妻子忽視丈夫想吃拉麵之需求,到無拉麵的店家用餐。
  • 妻子不情願陪同丈夫到臺北過年及與丈夫親友互動。
    妻子不打理掃地、倒垃圾、收衣服等家務,由丈夫負擔。
  • 妻子於丈夫母親煮飯供家人食用後,僅收拾自己碗筷便回房間,與丈夫父母幾乎無互動,卻對丈夫母親有成見,指丈夫母親對其誣陷,嚴重影響丈夫母親心理健康,導致丈夫母親多次半夜送急診。
  • 妻子還要求:身為獨生子的丈夫搬離家中,卻要求丈夫經常陪她回娘家。
    而且拒絕與丈夫發生性行為,兩人已無互愛互信的基礎。
  • 丈夫訴請離婚。

妻子的說法是:

  • 妻子與婆婆無所謂溝通不良,也沒有不聞不問,婆婆送急診,不是與媳婦的溝通問題所導致的。
  • 因為丈夫有信任、信賴,才會把錢交給妻子保管,並將公司負責人交在妻子身上。
  • 婚姻不是一時的合約,不管是夫妻、兄弟姊妹彼此間都是在不斷的磨和,結婚當然會面對許多柴米油鹽醬醋茶,希望能夠回歸彼此相愛的心。

法院的判斷(二審維持一審見解)

  1. 丈夫無法證明他的母親心理疾病是妻子行為所導致。
  2. 妻子忽視丈夫性需求,是因為妻子上班回來很累,大部分丈夫要求都是凌晨一、二點,所以妻子希望等假日的時候再進行親密行為。
  3. 妻子已瞭解忽略丈夫的要求是因為愛,明確表達我會改進,已盡力挽回。
  4. 婆婆也期待兩人仍可繼續維持婚姻。
    婆婆除以言詞陳明支持兩人應共同維繫婚姻外,甚於丈夫對妻子提起本件離婚訴訟時,婆婆亦偕同媳婦委任律師尋求法律協助,以實際行為支持媳婦。
    甚至引發丈夫對母親心生不滿。
    丈夫主張「妻子對於丈夫母親有虐待,導致不堪為共同生活」的說法,
    法院認為實在沒有依據。
  5. 法院認為:夫妻感情仍有回復的指望。判決丈夫敗訴,不准離婚。
即將進入廣告,捲動後可繼續閱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357會員
115內容數
這裡的故事,淺顯、白話、正確。希望有趣。 就是大人看得懂,而且可以跟小孩分享的。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王大明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我們常把毒品當成一種破壞美好人生的原因,但很多研究認為,多數成癮者根本沒有什麼美好人生,藥物只是他們生命支離破碎的結果。 所以無論進監獄或勒戒所再久,只要社會無法接受他們,他們就只能繼續回到那個迫使他們吸毒的環境中。
如果你剛好有學過法律,會知道在法律規定上,「性專區」應該是合法的。只是各縣市均不設立。 所有這幾年都有聽到「移動性專區」的聲音。 今年「特斯拉專用飛機杯」推出了,下一步會不會成為台灣的下一個「移動性專區」呢?
「我想過和你一起走到婚姻」、 「但在走到婚姻談到感情之前有太多東西要確認我不想再讓自己受傷所以我會觀察很久」、 「也讓自己準備號再去迎接一段感情你不想等就不要等我也不會勉強」
單從刑度作比較,這條法律「愛滋條例第21條」的刑度,已經超過「傷害罪」了,相當於「重傷害罪」(刑法第278條)。 可能就是將人眼睛弄瞎、耳朵弄聾、砍斷一隻手、玩壞生殖器這樣的狀況。 為什麼判那麼重?是不是感染愛滋病(HIV)的人,都會變得短命? 如果以現今的醫學技術,答案是否定的。
白話來講, 陪審是兩張桌子:陪審團(人民)坐一張桌子,法官坐一張桌子。 參審是一張桌子:參審員(人民)跟法官坐在同一張桌子。 所以 陪審團的工作是「決定被告有沒有罪:單獨進行事實之認定及法律之適用」; 參審團的工作是「與法官一起進行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刑罰的量定」。
如果只是談法律,「調移」假期本來就需要勞資雙方協商。 勞動部的立場一向是「須經勞工同意」。 當然就雇主的立場,這問題也沒有那麼複雜。 讓員工「被同意」通常是一個比較省事的做法。
我們常把毒品當成一種破壞美好人生的原因,但很多研究認為,多數成癮者根本沒有什麼美好人生,藥物只是他們生命支離破碎的結果。 所以無論進監獄或勒戒所再久,只要社會無法接受他們,他們就只能繼續回到那個迫使他們吸毒的環境中。
如果你剛好有學過法律,會知道在法律規定上,「性專區」應該是合法的。只是各縣市均不設立。 所有這幾年都有聽到「移動性專區」的聲音。 今年「特斯拉專用飛機杯」推出了,下一步會不會成為台灣的下一個「移動性專區」呢?
「我想過和你一起走到婚姻」、 「但在走到婚姻談到感情之前有太多東西要確認我不想再讓自己受傷所以我會觀察很久」、 「也讓自己準備號再去迎接一段感情你不想等就不要等我也不會勉強」
單從刑度作比較,這條法律「愛滋條例第21條」的刑度,已經超過「傷害罪」了,相當於「重傷害罪」(刑法第278條)。 可能就是將人眼睛弄瞎、耳朵弄聾、砍斷一隻手、玩壞生殖器這樣的狀況。 為什麼判那麼重?是不是感染愛滋病(HIV)的人,都會變得短命? 如果以現今的醫學技術,答案是否定的。
白話來講, 陪審是兩張桌子:陪審團(人民)坐一張桌子,法官坐一張桌子。 參審是一張桌子:參審員(人民)跟法官坐在同一張桌子。 所以 陪審團的工作是「決定被告有沒有罪:單獨進行事實之認定及法律之適用」; 參審團的工作是「與法官一起進行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刑罰的量定」。
如果只是談法律,「調移」假期本來就需要勞資雙方協商。 勞動部的立場一向是「須經勞工同意」。 當然就雇主的立場,這問題也沒有那麼複雜。 讓員工「被同意」通常是一個比較省事的做法。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Hello H你好。   看你的文章很多年了,很喜歡你的見解。最近我剛換了一份新工作。約莫工作4個月,但是壓力很大,一直掉頭髮,很想離職。身邊的朋友很兩極。一種是支持我太累就換,一種是覺得我應該繼續撐下去。   我一直以來找工作都算容易,但是也都做不久,都是1-3年就換。考慮到年紀大了加上年底要結婚
Thumbnail
在家自學的實務上,預算與學習機會的問題,會隨著小孩的成長、想學習一些複雜的事物,逐漸變得更加嚴苛。我想提出的對策,是讓小孩跟社會「面對面」,拓展小孩在社會上學習的機會。當他們得到跟我們一樣多的資訊跟資源,他們也有能力跟我們一樣投入社會上的學習活動。
以下展現我用powtoon免費模板改編「萬聖節快樂」系列影片的企劃與執行過程。
2014-3-10 早上還不到9點,我們全家才準備吃早餐,聽到樓下門鈴按的火急,以為我媽來了。 「老闆娘,我又來打擾了」,是耶,上次來我家是一年半前。而幾個月前,在某家店還碰到他和他女兒,我當時還關心的問了一下孩子學習狀況。這父親不好意思說「還沒照你說的做」,難怪,孩子對於我碰面時問她,「執行得怎樣
奇門遁甲在占卜時,如何正確的取用神很重要 能否正確取用神決定了後續解盤的方向會不會正確 小月學習的是陰盤奇門,與陽盤奇門取用神的方式差異很大 陽盤取用神 問感情找乙、庚、六合 測病找天芮星.....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Hello H你好。   看你的文章很多年了,很喜歡你的見解。最近我剛換了一份新工作。約莫工作4個月,但是壓力很大,一直掉頭髮,很想離職。身邊的朋友很兩極。一種是支持我太累就換,一種是覺得我應該繼續撐下去。   我一直以來找工作都算容易,但是也都做不久,都是1-3年就換。考慮到年紀大了加上年底要結婚
Thumbnail
在家自學的實務上,預算與學習機會的問題,會隨著小孩的成長、想學習一些複雜的事物,逐漸變得更加嚴苛。我想提出的對策,是讓小孩跟社會「面對面」,拓展小孩在社會上學習的機會。當他們得到跟我們一樣多的資訊跟資源,他們也有能力跟我們一樣投入社會上的學習活動。
以下展現我用powtoon免費模板改編「萬聖節快樂」系列影片的企劃與執行過程。
2014-3-10 早上還不到9點,我們全家才準備吃早餐,聽到樓下門鈴按的火急,以為我媽來了。 「老闆娘,我又來打擾了」,是耶,上次來我家是一年半前。而幾個月前,在某家店還碰到他和他女兒,我當時還關心的問了一下孩子學習狀況。這父親不好意思說「還沒照你說的做」,難怪,孩子對於我碰面時問她,「執行得怎樣
奇門遁甲在占卜時,如何正確的取用神很重要 能否正確取用神決定了後續解盤的方向會不會正確 小月學習的是陰盤奇門,與陽盤奇門取用神的方式差異很大 陽盤取用神 問感情找乙、庚、六合 測病找天芮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