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詹偉雄(文化評論家,臉譜出版 meters書系總策畫)
And this our life, exempt from public haunt.
Finds tongues in trees, books in the running brooks, sermons in stones, and good in everything.
我們的生活,沒有人眾的喧豗,但是在樹裏可以發現喉舌,流水裏發現書卷,在岩石裏發現訓誡,處處都可以發現益處。
——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劇作《皆大歡喜》(As You Like It, Act II, scene 1, line 15 ),梁實秋譯
The trees encountered on a country stroll
Reveal a lot about a country’s soul…….
A culture is no better than its woods.
漫步一國所見之樹
大大透露了該國的靈魂……
一個文明,怎比得上它的森林。
——詩人奧登(W.H.Auden),田園詩(Bucolics, part II, Woods,題獻予俄羅斯音樂家 Nicholas Nabokov)
Wilderness is not only a condition of nature, but a state of mind and mood and heart. It cannot be confined to the museum-case status—seen only as a passing diorama from superlative throughways.
荒野,不只是一種自然的狀態,而更是一種心靈、情緒與情懷的狀況。它無法受限於美術館裱框的那種際遇,被人們從高高在上的高速公路上,浮光掠影般地觀看。
——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拍攝優勝美地國家公園而知名的攝影師
這本《我的山間初夏》草稿於一八六九年寫就,卻於四十二年後的一九一一年才出版,而當它來到你手中,又過去了一百一十年;身為一位繁體中文世界的讀者,時空如此迢遙,我們閱讀它的意義在哪裡?
它是一本山岳文學嗎?當然是!「攀登山峰」做為故事與抒情的來源,除了由海拔數字所標誌的「高度」,永恆地於亮處熠熠發光,創造緊張、驚奇與悲嘆之外,別忘了——由空間距離建構的「旅程」,隱伏在主角的進入與逸出之間,更是文學發散掩卷後座力量的基石。美國詩人羅伯特.佛洛斯特(Robert Frost )在《論詩的形象》(The Figure a Poem Makes)一文中有言:一首詩「始於愉悅,而終於智慧」(It begins in delight and ends in wisdom),這本由三十一歲的青年作者約翰.繆爾所寫的日誌手札,由七十三歲的老人繆爾本尊改寫成書,當代讀者伸手取讀,自然不乏對「智慧」的期待,但這篇導讀卻得諄諄提醒讀者:那無處不在的「愉悅」,可能更值得細細思量——為什麼於我們而言,一、兩公里的平凡山徑,繆爾卻得要用一萬字的篇幅來寫它呢?
這個狐疑留待後文來說,我們先來看看作者,以及他身後波瀾壯闊的十九世紀。
約翰.繆爾(John Muir,1838-1914)被稱為是「國家公園之父」(the father of the National Parks),但他並不真的是嚴格語義學上的創始者,美國第一座國家公園黃石(Yellowstone)成立於一八七二年,那時候美國輿論界還不知道繆爾是何許人物。事實上,彼時的他剛脫離流浪漢的生涯,在加州舊金山東邊一百英里處的優勝美地峽谷擔任一間鄉間旅館的管理員與嚮導,雖然心中已有文思,但還沒有執筆為文,也不知道社會運動的概念,更不曉得創辦一個名叫「山巒俱樂部」(Sierra Club)的非營利性組織,會具有千軍萬馬般的力量。
但從現今文化史與休閒史的角度看去,如果我們給繆爾一個極度時髦、新潮的稱號:「戶外活動先鋒」(the avant-garde of the Outdoors),卻是一個極為精確的描述。
他在極為年輕的歲月,就完全適應於荒野戶外生活,一八六四年的春天到秋天,他隻身徒步橫跨於美國與加拿大邊境,綿延安大略、休倫與密西根湖之間的尼加拉懸崖(Niagara Escarpment,尼加拉河切開它的那一小段,即是著名的尼加拉大瀑布),這趟一千英里的行程,除了打零工的借宿,旅程過夜都是露宿於野外,直到冬季第一場雪降的前夕,才結束旅程。一八六七年九月,他又決定起身,從肯塔基出發,取道美國南北戰爭結束的餘燼荒地,抵達佛羅里州墨西哥灣,本來還要搭船前往南美洲,但因感染瘧疾而被迫終止,用里程表一算,這一趟行程又是一千英里。行前,他沒有參考任何路線,走到哪便借宿在哪,「我選那些能找到的最野性的、最多葉子的、最少足跡的路」(wildest, leafiest, and least trodden way I could find ),這趟行程的紀錄手札,後來結集成《墨西哥灣千哩徒步行》一書,於他過世後的一九一七年出版。
格蘭特總統批准黃石國家公園成立之時,繆爾也許還不知「國家公園」的意義為何,但他卻已是一位戶外生活的老手。他只要腰間繫上一條乾麵包,帶著一包茶葉,就可以出門旅行,以草堆做為臥鋪,以樹枝當作棚架,平靜看著星斗入眠。他在阿拉斯加的峽灣冰河中,穿著簡便的皮鞋,即可於獨木舟與冰山中跳上跳下,如山羊般穩當;他在攀登高山遭遇雪崩時,自然地就會以身軀的平衡,成功讓自己脫險;在瀑布下失足滑倒,他不感到驚慌失措,反而因巨浪衝擊帶來的奔放身心而洋洋得意。
這也難怪,一九○三年五月十五日,約翰.繆爾以其非凡的山間野營功力,帶領美國第二十六任總統狄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Jr.,1858-1919)在優勝美地山谷的三個高低觀景點露宿——馬利波薩樹林(Mariposa Grove)、森提訥耳圓丘(Sentinel Dome)、新娘面紗草原(Bridalveil Meadow)。每個晚上,繆爾藉著營火對當時美國史上最年輕總統(四十二歲就任)曉以大義,遊說保留荒野之必要。果然,當羅斯福回到白宮,在接下來的任期內發動了史上最大的國土保育行動:五座國家公園、十八座國家保護區、五十五個鳥類與野生動物保留地,另外還有一.四八億英畝土地被劃為森林保護區,那趟戶外活動因此獲得一個別稱:改變美國的露營之旅(The Camping Trip that Changed America)。
在他們騎馬前往森提訥耳圓丘(海拔二四七七公尺)之時,地上已經積了五英尺的雪,而天上又落下了五英寸的新雪,隨從幫總統準備了四十張的羊毛毯,但繆爾睡的是他簡單的行囊。在營火前,這位當時已被稱為「自然聖者」的老人,拾起一段枯乾的松樹枝枒,點燃做成一枝火把,對總統說:「看看我!」然後便在附近的岩架上跳起蘇格蘭吉格舞起來,這時有著黑熊一般寬大胸脯的總統(他的暱稱也就是「泰迪/Teddy」)也跟著躍入火光之中,咆哮大喊:「這可是一根花了五百年才做成的蠟燭啊,優勝美地萬歲(Hurrah for Yosemite)!繆爾先生!」
任何從十九世紀進入二十世紀的西方人,激動,是他們的基本情緒(相對而言,悲傷,則是二十一世紀人不免有的心靈印記),從地理大發現而來的自我大發現,幫助人從存有(being)的角度上,真正擺脫了封建社會的命運枷鎖——人可以透過移動與成長,逾越身分所界定的人生邊界,靠著對有興趣事物的奮進、追索、學習與挑戰,得以煥發為一個全新「人種」,大大超乎幼少時期的成長想像。
這種一邊探險未知領域一邊「發明著自我」(inventing self)的狂喜,構成了十九世紀浪漫主義的核心精神,不只侷限於文學和藝術,科學、地理學與博物學更深受鼓舞。十八世紀下半葉詹姆士.庫克(James Cook,1728-1779)三次遠航太平洋,發現澳洲與紐西蘭,是這一波浪潮的先聲。一七九九年普魯士跨領域大儒亞歷山大.洪堡德(Alexander von Humboldt,1769-1859)勇猛探勘中、南美洲五年,將世界理解萬事萬物的數目量一舉提升百分之十,則是達到最高潮,洪堡德描述此趟的遊記總結為七大冊的《個人記述》(Personal Narrative),在一九一九~二九的十年間被翻譯成英文出版,影響了英美各地的知識從業者和年輕人。
一八三一年底,英國的查爾斯.達爾文搭乘小獵犬號出航,在狹窄的船艙中,就帶著這套書,一八六一年,約翰.繆爾申請進入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研讀科學課程,《個人記述》開啟了他的知識天窗,直接促成了前述兩次北美千哩徒步旅行。「我非常渴望成為洪堡德那樣的人」,繆爾在他的日記某處如是說,他也想一睹「白雪封頂的安地斯山脈和赤道的花朵」,當繆爾攀緣美、加邊境糾結的樹根和低垂樹枝時,他想起洪堡德「奧里諾科河(Orinoco,委內瑞拉境內,南美洲第三大盒 )水浸森林(數百隻鱷魚吻部微張,在河岸取暖 )」的敘述,他也覺得有一種「連結宇宙的簡單關係」,將伴隨著他的一生。事實上,他那趟前往墨西哥灣的徒步行程,就是想復刻洪堡德的南美洲跋山涉水之旅,但是一場突來的瘧疾讓計畫作罷。他在病中輾轉去了古巴,轉道紐約,途經巴拿馬地峽,陰錯陽差地,來到了後人眾所皆知的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
要談論《個人記述》的魅力,其廣博的智識發現,與前所未聞、人類學式的新世界見聞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做為浪漫主義年代的譜紀著作,還有其最重要的特色——一種綜合主觀與客觀、巨視調查與微距詮釋、科學推理與藝術再現的書寫風格,後世科學史學者稱之為「科學的歌德之道」(Goethe’s Way of Science,洪堡德正是歌德的好友),或者為「細緻的經驗主義」(delicate empiricism)——一種將外部觀察和內心澎湃的反思調和起來的一門技藝。
將這種「美學化的科學」表露得最徹底的,是《個人記述》中屢屢出現、即便從今日電腦化的資訊繪圖(infographic)工程師眼中看來也嘖嘖稱奇的「Naturgemälde」(自然圖繪),這是一套將不同空間與時間的自然事物,同時呈現在一張精確繪圖上的創作,譬如一座山的橫截面上,在不同的高度標示著不同的植物,而山的兩側數個欄位,則標示氣溫、濕度與氣壓,以及出沒的哪些動物,而山外又有山,可以比較著同一高度上其他高山上的生物樣態。洪堡德稱「Naturgemälde」是「一張紙頁上的小宇宙」,它記錄了客觀世界中的真實,也呈現了科學之眼分析的結果,當然也在筆觸中表露作者對「物世界」的豐沛情感,洪堡德在寫給歌德的信中說:「自然,必須透過感覺來體驗」,這個斷言,也深深吸引著繆爾。
1807年,洪堡德主導繪製的「自然圖繪」(Naturgemälde),呈現出南美洲Chimborazo與Cotopaxi兩座火山橫截面上的植物物種,以及各種大地與氣候資訊。(收藏於瑞士蘇黎世中央圖書館)
一八二七年,五十七歲的洪堡德造訪倫敦,當時這座歐洲首善之都正建造著第一條穿越泰晤士河底的隧道,雖然英國人自詡工業革命之子,但這樁工程仍意外頻出,不少工人與工程師因而喪命。為了安全,要考察工程的參觀者,必須要乘坐一具鑄鐵打造、附有觀景窗的潛水鐘,沉入河底,再藉著皮製的輸氣管,呼吸由地面供應而來的空氣。但是洪堡德選擇不這麼做,他逕自跳下河,直接沉到冰冷、發臭且深達十三公尺的河底,坐在潛水鐘中的三位隨行全都嚇壞了,因為他們看到水中的大師,鼻孔正泊泊地湧出鮮血(因為壓力急速變換緣故 ),人們問他為何如此,洪堡德的回答一如往常:沒有親身經歷,不算真正知道。
置身於近似的知識洋流中,也或多或少擁有雷同於偶像的生命際遇,約翰.繆爾的一生,也走上了以身涉險的戶外活動者激進道路。無獨有偶的是,全世界有不少的島嶼、礁岸、山峰、禽鳥、河流、礦物⋯⋯,以洪堡德的名字命名,在他逝世(一八五九年)半世紀後,也有無數的冰河、村莊、山徑、隘口、森林、大學、峽灣⋯⋯,以繆爾的名字為名。在那個年代中,發現新世界的事功,恆常與發現新自我的喜樂同行,鑽研科學史的加拿大卡爾加里(Calgary)大學教授法蘭克.史塔尼西(Frank Stahnisch)指出: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追隨者深信,人生最主要的目的,即是透過最好的感官能力,來考察世界;能對切身的觀察、印象或經驗作出細緻(meticulous)的書寫,是那個年代的「黃金律則」(gold standard of the time)。
透過時代場景的回溯,現代讀者慢慢明白,為何繆爾要用一萬字的篇幅,來呈現一、兩公里山徑上他萬般新奇的感受。那種愈是細節的描述,愈能代表在場者感官能力的延伸,那種迸發、那種亢奮,無限沉醉,彷彿進入了新樂園。弔詭的是:在浪漫主義運動中,這種面向自然、全境拋入的受洗感受,卻有著向晚的宗教來歷。
十八~九世紀的時代轉折中,另外一股有意義的波動,是基督新教對情感主體(emotional subject)的催生和強化。在宗教改革後,基督新教與天主教分離的過程中,一個顯著的標誌是將教會做為上帝旨意中介者的角色去除,代之以信徒自身。藉著每晚與上帝直接溝通的屬靈經驗,教徒置身於正統天國、耶和華、地獄彼此拉扯的教義世界,成為一位有強烈情緒(愛、愧疚、恐懼、贖罪⋯⋯)經驗的情感主體,隨著啟蒙年代思想的推移轉化,信徒們對世界的誕生與持續期盼能有新的解釋,但卻希望保留著過往的、令人上癮的體驗意涵。此時,大寫的「自然」隱隱然就成為全新的神,一方面,人在其中有一種整全、完滿的和諧感受,承接著造物主最大的善,另一方面,自然的壯美和詭譎,又催化出歷險者強烈的現場情緒,於此,浪漫主義便成為一個取代性、重構性的神學系統,它將屬靈經驗中的激情世俗化了,也間接地讓教徒從本體論上的「被知者」(known)——一輩子憂慮會不會得到拯救,慢慢變成了知識論上的「得知者」(knower)——在自然中左奔右跑,汲汲於發明新自我的——新人種。
英格蘭代表性詩人威廉.華滋華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的創作生涯,常被用來詮釋這樣的轉折,但是約翰.繆爾不那麼華彩、沾滿塵土的一生,似乎更真摯、也最大規模地示範了「浪漫主義最深處」的悲欣交集。
一八三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繆爾出生於大英帝國蘇格蘭的鄧巴鎮(Dunbar),這個小鎮瀕臨北海,住民主業捕漁,約翰是家中八個小孩中的老三,排行長子。在他十一歲那年,全家移民到美國威斯康辛州波塔基鎮(Portage),成為新大陸的自耕農,他的父親丹尼爾是位嚴厲的新教徒,相信安逸的生活是墮落的表徵,因此每個小孩都被要求沒日沒夜地投入農事,約翰每天的工作量長達十六個小時,而且不時受到鞭打。在他的自傳《我的少年與青年》(My Boyhood and Youth)中,繆爾表示,他對自然的熱忱在童年時候就顯現出來,而且源自一種「在吾人血液中自然承繼的野性」(natural inherited wildness in our blood ),二十九歲那年,他決定前往墨西哥灣進行一千英里的徒步旅行,在記事本上他塗寫著個人解放的感受:不再參加任何宗教團體,自此遠離人群。
身處十九世紀的兩端,華滋華斯與繆爾都證明了一件事,在一種懵懂全球化的新自然中,人們可以有某種幻覺,將「詩聖」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1608-1674)警告墮落沉淪的巨作《失樂園》(Paradise Lost),改寫成一部由自然書寫所堆疊起來的《樂園復返》(Paradise Regained)。
所以讀者們也就不要太意外,這本《我的山間初夏》以及繆爾的其他作品,有著與我們時代違和的宗教感,那是因為繆爾深信:我們每人內在的聖性,就是舉目所見的自然,無一不與我們合拍。他會這麼說:「陽光不是照在我們身上,而是照進我們的心裡;河流不是流經我們身邊,而是流穿我們的身軀」,而要達到這樣的境界,人並不是不斷去見到新的天地,而是生命得要重生,「如同我們從一個遙遠的聖地朝聖回來,我們全身轉化,成了一個新的生物」。
一八七九年,他與朋友山繆爾.楊格(Samuel Hall Young)遠赴阿拉斯加,進行了一趟八百英里的獨木舟之旅,途中繆爾跳上冰山後遲遲未歸,楊格擔心程度逐漸升高,而待繆爾全身狼狽回來後,他卻聽到這位歷險者這麼說:「我剛剛從上帝水晶宮殿的上千個房間浪遊回來,⋯⋯我待在那大受感動,靈魂飽滿,感到自己柔軟地冰凍,直到最後,我彷彿成為了冰河的一部分,那將會是多麼偉大的死亡」;即使後來繆爾滑著小舟離開,楊格仍聽他大叫:「在那片白色地景中,我仍聽到大榮耀頌響徹雲霄。」
一八八○年是繆爾另一個人生的轉捩點,他娶了舊金山城郊地主、果農、醫生、波蘭移民富商約翰.史傳澤(John Theophile Strenzel)的女兒露伊(Louie)為妻,自此,他開始成為岳父果園的專業經理人,科學管理占去他大部分的時間,他攢積的財富足以支持他做體面的旅行。一八九○年岳父去世,繆爾與妻子繼承了一筆約莫二十五萬美元的巨大遺產,他開始在《世紀》(Century)雜誌撰寫專欄,促成優勝美地的管轄權由州政府轉到聯邦政府手中。兩年後,他聚眾成立山巒俱樂部,向國會進行遊說保護法案,一百多年後,它的會員有七十五萬人,是美國最具實力的非營利組織,他的會長任期一直到他過世那年為止,足足有二十二年。
繆爾過世的那一天,家人發現他的桌上擺滿著三次阿拉斯加行旅的筆記,應該是正構思著某本新書的輪廓,此際他已經完成了十本書的稿子,繆爾研究者估計,未出版的材料估計還可寫個十本。年輕時的繆爾書寫甚勤,但他直到一八九四年、五十六歲之際,才出版了第一本書《加州的山巒》(Mountains of California)。身為嚴格的清教徒之子,雖然在年輕時反叛其嚴酷的教義而出走,但愈入中年,他卻愈亦感受到上帝的重擔,深覺將自然遭遇中的個人激情發而為文,帶著以個人取代造物主的逾越之心,不能說為完美,因此對出書始終抗拒,「無論寫多少字,都不能讓一顆靈魂知曉這些山峰。正如你不能透過一場關於卡路里的演講,或幾張火焰的圖片,就能讓赤裸的、凍傷的人溫暖起來。一整天暴露在山面前,比閱讀幾車的書要好,」他說。及至真正的老年,繆爾在妻子去世後才開始比較積極地出版著作,《我的山間初夏》於一九一一年出版,寫的是他初抵舊金山,第二次進入優勝美地河谷的晨昏心境,它燃燒著三十歲的激情,也披掛著七十三歲的折光透鏡。
在繆爾的旅程中,高度不是重點,長度也不完全是——他志不在這兩者,他在乎的是自然中的細節,因而他的登山並不帶有挑戰與征服的色彩。繆爾並非要克服上帝為人類佈下的天險,而是要浸泡於自然宛如聖靈般的美麗之中,如他所說:不是你走向山,而是山走入你的心裡。意味深長的是:正因他能在山徑中經驗到一種分分秒秒的狂喜,他忽爾能忘路之遠近,爬上那個年代人們很少爬上的高山(華盛頓州瑞尼爾山,海拔四三九二公尺),走出超過上千英里的單趟步行距離。
在自然寫作的文學傳統中,他的文字缺乏艾默森那樣的共感力,也沒有梭羅發明語言的聰慧,但有一樣是無與倫比的,那也就是對自然事物活生生地、聚精會神地勾勒與描繪,在各種驚嘆號間,你聞到第一手新鮮的氣息。放下《我的山間初夏》,那雀鳥(以繆爾的形容是:「這些有羽毛的人們」)的鳴叫,仍清清晰晰,穿越一百多年的時空距離,迎面而來。
我的山間初夏:國家公園之父約翰.繆爾的啟蒙手記(收錄《故道》、《心向群山》作者羅伯特.麥克法倫專文長篇導讀)
(My First Summer in the Sierra)
作者: 約翰.繆爾 (John Mu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