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積極參與走讀體驗以及文史相關講座,尋找任何可以實踐不同觀光的可能性。正巧接觸了「文化路徑」一詞,它是什麼?它又能為觀光帶來什麼不一樣的思考?
觀光產業作為當代重要產值來源,各國各城無不絞盡腦汁發展觀光,也有許多以此為基底而生的城鄉政策出現。將觀光結合產業、地方振興,看起來合情合理,但也不如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地方本身就是個複雜的體系,尤其在交通方便網路無弗屆的現在,不同的角色其實正相互角力著;所以,更關鍵的或許是這個地方的人對該地特色的共識為何、且各資源如何共生,也就是說凝聚地方才是帶動地方經濟的基礎,才有可能達成像山崎亮老師說的「讓一萬人來一百次而不是讓一百萬人來一次的地方」。
當由下而上的社區共創體系被實踐後,他們的共識是否可能創造一股,翻轉當代走馬看花、拍照打卡的觀光模式的力量?因為重點不再只是觀光收益,而是當地自我創造的價值與理念,觀光收益變成只是這個地方共識的附加價值;當然,地方能給的與遊客需要的不一定能接軌,甚至那些坐擁許多自然觀光資源的地方可能會更具優勢,如何達成「好玩」與「永續」之間的平衡是個挑戰。我曾在之前簡單提到覺得可以透過「體驗活動」、「說出公共性」,以及「地方認同」拉近這個平衡:
- 體驗活動:創造遊客的身體經驗、增加印象,也具有教育功能。
- 說出公共性:其實與多地方特色並不專屬於地方,又或者與其他地方的特色是相互串連的,例如礦產業,從生產端一直到外銷到,這中間牽扯到運輸、大家族、建設等等。
- 地方認同:也就是上述的地方共識,不過何謂地方共識並不容易定義,稍後會提到這個的困境。
而這三點是根據我自己的經驗、文獻所整理,並不是很嚴謹,不過這產出三者背後的邏輯,其實緊扣著「文化路徑」這個概念。
何謂文化路徑?真的有一條路嗎?
其實文化路徑並不是真的有一條路,跟地方營造、觀光更沒有直接關係。
全世界第一條文化路徑是「聖雅各・德・孔波斯特拉朝聖之路(El Camino de Santiago)」,於 1987 年由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通過的,更在 1993 年成立歐洲文化路徑委員會(European Institute of Cultural Routes),負責推動後續歐洲的各種文化路徑事宜,如今已有大大小小 38 條文化路徑,如莫札特歐洲之路、猶太遺產之路、庇里牛斯鋼鐵之路等等。
文化路徑的認定,建立在一個主題明確的敘事上面,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有宗教、文藝、族群、產業等等,這些不同的文化主題將許多有形或無形的文資串連起來,形成一個網域式的文資群,這就與台灣的文資思維很不一樣——一個是多點串連,一個是獨立分割。另外,以文化路徑的概念去做文資保存,是為了提出多元的文化與歷史觀點、促進彼此的理解,並不是為了讓觀光客以更勝、帶來更多買氣。簡言之,文化路徑的概念(非定義)是:
以主題式的故事,串連起跨域的文化資產,並且達到多元交流與理解的目的。
那為什麼我會把文化路徑與翻轉觀光放在一起呢?近來以特色文化、歷史遺產為主軸的觀光可謂不少,這與文化路徑很是相像,所以很容易就會想到把它當作振興觀光與地方的利器;不過文化路徑強調的故事主題、跨域串連和多元交流,並不同於單純的觀光景點串連,還要看到觀光標的——文化——背後更深的形成脈絡,所以這時候,「人」的角色變得重要了:因為實踐文化的,正是人。
這半個月來我參與了一些走讀、講座、研討會,從這些活動中可以看到文化路徑的內涵所在,也可以看到文化路徑的一些困境,我想分別就文化的故事性(觀光標的如何選擇)以及多元交流如何實踐兩點,來分享一下我的觀察。
什麼是值得被看得文化?
美國地理學者 C. Sauer 在 1925 年提到:「文化景觀是由文化團體塑造自然景觀而成,自然是媒介、文化是驅動力、而文化景觀是結果。」也就是說,文化景觀人地長時間互動後的積累與結果,而其驅動力「文化」,就是人們與環境、他人、產業乃至自我互動的適應辦法。
我認為大的時間尺度這個概念很重要,因為他隱含了文化的一個重要特質:變動性。隨著時空環境推移,文化是會改變的,可能緩慢、也可能劇烈,文化改變的軌跡也是一種「路徑」,但是怎麼樣的改變才不會發生衝突(在老屋古蹟裡賣咖啡,究竟是新的詮釋還是格格不入?),是一直以來難以解決的議題。
「他們(旅客)想透過懷舊之情來逃避現代生活的後果,而前提是他們認為在工業資本主義興起的某些生活,是更為『真實』的。」——MacCannel(1999),引自《觀光人類學》
《觀光人類學》一書將觀光對文化帶來的影響做了以下的觀察:我們現在觀光的那些文化特色,是真的嗎?也就是說——他們現在還是如此生活著?還是只是一種為了迎合觀光客印象的表演?
用真實(authenticity)的這個詞實在太沈重,不過我想班雅明(Benjamin)「靈光(Aura)」的概念可以說明這個狀況。靈光可以說是某個東西所具有的神聖性,例如《蒙娜麗莎的微笑》真跡就會比複製品來得有神聖性,因為是達文西親手所繪,這就是神聖性的來源;換成文化的「日常/特殊」這樣的對比,那些「特殊」同樣具有某種神聖性(我來到蘭嶼就是要看拼板舟,因為其他地方沒有,拼板舟就代表蘭嶼),而人們自然會認為這些才是值得看的文化,而日常則容易被忽略。
海邊的常民生活,也可以慢慢成為一種特色。(筆者攝)
但是,日常卻是建構那些特殊的原因。回到文化景觀的概念,人們與自然互動、並形成文化驅動力後,才會有文化景觀的出現,形成文化驅動力的過程就是在日常中所建立的,可以說日常就是建構文化景觀的文化路徑本身,所以看似「無趣」的日常,其實也同樣具有特殊性,並不是只有那些特殊的文化才是真的。
不同地方尺度的多元交流與困境
將常民文化帶入,這也是文化路徑「多元理解、多元交流」的理念,但是在廣納百川的文化路徑底下,這些不同的群體始終可能出現分歧,所以文化路徑更重要的是後續的經營。
新平溪園區正嘗試著以在地教育的角度實踐文化路徑,讓平溪區過去的礦業歷史可以成為平溪區的觀光標的之一。在與日本的國際礦業交流中,日本的幾個經驗值得思考:除了台車、礦坑口、礦工便當,更該更重視那些無形的礦業生活所形成的礦工文化;再來,還要找到煤礦與社會之間的聯繫,才不至於變成「自嗨」,例如將礦場適應當代生活所需,成為綠地教育公園等等;還有,就是若以文化路徑為策略,千萬要注意不能太過以觀光目的為考量,而是自然地透過在地經營,吸引遊客前來聽故事;最後,以聯盟跟在地組織帶頭做起也許可以是個事半功倍的做法。
無形的礦工文化,強調的就是常民生活;強調煤礦與社會的聯繫,則是呼應文化的變動性一事;而文化路徑的策略不是以觀光為主,我想這在前面已經釐清過,而且他們是以「在地教育」激起當地共識與認同的,這在後續的持續經營會很有幫助,我想也具有參考價值;至於最後一點「在地組織」,讓我想到台灣也有個地方正在推行文化路徑,就是位於瑞芳、聲名遠播的水金九地區。
這其實是文化部想要推行的,不過在會議現場,可以看見一些推行的困境。
你們政府要多點資源進來,你看我們這裡有那麼多好的,幫我們把觀光弄好。
這是來自其中一位居民的聲音,反映了台灣在「由下而上」的推行上仍然有更好的空間。過去過於依賴政府的時代已經過去,人民可能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卻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才能達成這個想要。另一方面,其實每個參與會議的人關注的不盡相同,有些人想要觀光,有些人想要發揚宗教傳統,有些人想要推行自然登山步道,要如何將他們整併在一個文化路徑的故事主題裡,這並不容易。
這半個月對於文化路徑的認識,還有現場參與,總結起來大概就是以上了,不過後續還反思了很多,例如為什麼觀光客一定要深度認識一個地方呢?觀光的根本動機到底又是什麼?還有對於當代生活的迷失感又從何而來?其實以文化路徑的概念去想,也許不同的觀光方式都該並存,而迷失感則是因為一切都變得太快了,而讓我們忽略所有事情背後的路徑⋯⋯
參考資料:
- 〈國際視野下的文化景觀 再探淡水文化資產〉,國立臺北大學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 助理教授 王淳熙
- 〈家 ‧ 園 ‧ 區:文化景觀、文化路徑再詮釋下的社區對話〉,黃士哲
- 《觀光人類學》,Erve Chambers 著,李宗義、許雅淑譯
- 《觀光客的凝視 3.0》,John Urry、Jonas Larsen 著,黃宛瑜譯
- 《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Walter Benjamin 著,許綺玲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