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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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法」的梵語為dharmapala(達摩波羅),本來是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大師的名字。生於六世紀中葉,曾任印度那爛陀寺的住持。著有《廣百論釋》、《成唯識寶生論》等。因為唐代的玄奘到印度取經返國後,以「護法」之釋為主,糅合譯成《成唯識論》十卷,故傳承了「護法」指的是佛教的常律、規律、律法維護者。簡而言之,乃保護、維持正法的意思。當然,擁護佛法道法的人士,也被稱爲「護法」。所以說,只要任何一名修行者以他的真誠,守護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以及其經文典籍的流傳,甚至維護道觀理念,都是不容置疑的護法者。而那些默默護法隱士,更是厥功至偉的菩薩,應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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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壹之乂
陀壹之乂
我本虛無,來是太極,去也太極,始終歸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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