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位址:https://www.public-rental-housing.gov.taipei/Rental/Site/minglun/1
這陣子北市政府因為公宅問題鬧得沸沸揚揚,北市規畫了各種不同族群的需求,除了原住民、低收入戶等,還包括在北市就業學習的一般人,柯市長說為避免標籤化而設計,實際去了解之後,似乎也合理。
北市的社會住宅不是專門提供給弱勢的住所,寓所環境設備新,價格為市場八折,其實它就是比較優惠又有競爭力的租屋案件,只不過房東是由北市政府來當,且設下了一些租賃門檻罷了,就跟一些房東會設的條件一樣,例如不可以養窮人養竉物,錢不可以賺太多……之類的。
但是它是否能實際幫助這些族群,減少台北市的居住壓力,感覺仍有一段距離要努力,先說結論,真正需要的人,都是卻缺少資源的人,他們沒有社工或外力的幫助,應該很難主動透過層層的作業和審核去申請這樣的住宅,它確實能提升一部分人的居住品質,但是他們卻都不是最迫切需要幫助的一群人,真正需要的人似乎仍然被排除在這些華麗的公宅之外,他們很難從那些不見天日的小雅房和套房中脫身,因為這些公宅最便宜的價格,仍然遠高於他們可以負擔的價格。
年齡:年滿 20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這個很好,沒有設定上限。
身份:(戶籍、就學、就業限制)
(1)須在本市設有戶籍或未在本市設籍但在本市就學、就業者。
(2)以本市一般市民、原住民族戶、低收入戶及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等身分提出申請者須設籍本市。
(3)以在地區里身分提出申請者須於本市大同區連續設籍滿1年或設籍本市於大同區有就業事實者;其中,在地里須於本市大同區保安里連續設籍滿一年。
人口數限制:
(1)一房型:人口數限 1 口以上。
(2)二房型:人口數限 2 口以上。
(3)三房型:人口數限 3 口以上。
哈囉!這裡是說單身者無法租囉!很多獨居老人或是跟兄弟姐妹同住的人,都不能列入家庭成員的人口計算,只有直系血親(父母親)和配偶才算,我在這一條就直接被刪除啦!(掩面)
那來看一下房間和租金好了。除了一房型14坪外,都遠高於我所能負擔的租金,一個月含管理費要12,900,目前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25,509元~59,518元,可以申請補貼,補貼完後租金是11,900,簽約最長3年,只能續一次,而且不符合資格就不能續住。簽約時要準備2個月租金,如果以原價計要25,800元。
提供的設備有:
臥室: 固定式衣櫃。
廚房: 流理台、抽油煙機、瓦斯爐或電陶爐等。
其他: 衛浴設備、鞋櫃、窗簾、曬衣架、熱水器、燈具。
這表示床、冷氣和沙發都要自己買,媽呀!要住進來,至少要準備5萬到8萬元的預備金,如果只有3、4萬收入的工作者或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有1/3收入都要投入房租,這真的不是什麼划算的選擇,遑論收入更低的族群們,租9千元以下的套房,雖然空間沒這麼大,設備沒這麼新,但是至少說搬就搬,社會住宅提前解約還會扣除一個公證費,又是一筆錢,搬家時的搬家費用,電器拆除的費用,又是一筆錢,光想到就麻煩,對工作不穩定,常換工作地點的人來說,也是不划算。總之,這個方案對單身者和獨身居住者來說不友善,單身獨居者真的要自求多福了。
簡單分析後,北市的社會住宅適合工作穩定的小夫妻,兩個人分擔一房的費用,應該就很合理,但是住習慣了,六年後又要搬家,也是頭痛。
#明倫公宅
#單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