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學總是被無聊的古蹟參訪行程搞到不耐煩,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逛夜市,回飯店打牌?不懂一堆紅磚和舊木頭到底有甚麼好看的?不懂為何不將古蹟拆掉改蓋大樓?
古蹟到底行不行啊?
法國參議院一份〈今日催促,明日資產〉報告指出,發展文化遺產經濟能創造:直接工作機會4.4萬個與4.3萬個古蹟保存工作相關職缺。此外,直接觀光效益與周邊產業的間接收入更是難以估計。
由此可知,文資保存的重要性,不僅在於文化更在於經濟發展。
究竟何為文化資產?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文化資產主要分為有形、無形兩大類。其中,有形的文化資產則又分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等;無形的文化資產則分為:傳統表演藝術、工藝等。
於此,先就有形的文化資產來討論。
台灣古蹟事件簿,那些靈異「燒毀」的
你知道嗎?台灣,平均每個月都會有歷史建物「離奇失火」。單就2020上半年,就有三件失火案件:高雄港北號誌樓、台中刑務所官舍群北區Q棟、中油宏毅社區,其中前二者甚至已被指定為歷史建築。
令人意外的是,高雄港北號誌樓與台中刑務所官舍群產權都屬政府,那為何還會自燃?
事實上,一旦被登錄為文化資產後,所有機關就須負擔相關責任,許多不利土地徵收、工程營建、土地開發的規範,都會層層束縛住周遭土地與經濟開發的利益。
2016年所燒毀的12棟建物中,便有5棟屬於公有資產。
文資法的矛盾與困境:不受保護的邊緣建物
回到一般人所認知的古蹟破壞事件(確定為蓄意毀損),光2020年(截至10月)便有8件。
事件往往是發生在處於文資審核階段的建物,政府總在建物被發現遭受破壞後才急急忙忙地勒令停工、要求復原,並暫列為文資。爾後,建物才受到文資法保護。
換句話說,如果把歷史建物比喻為暴力事件的受害者,他需要經過一連串冗長的審議,確認或暫列文資身分。遭受暴力對待時,加害者才會受到懲罰。
雖然,文資法能相對保障已通過審議或暫列的文資。但文資法的繁雜往往成為除卻利益,屋主不願自身房屋通過審議的關鍵。
通過文資法認證的建物,屋主除需負責提出管理維護計畫、進行日常保養及維修、使用(再利用)經營管理等諸如此類瑣碎工作外。一旦需改(增)建,更得歷經複雜的手續申請。管理或維護不當,皆會面臨嚴重的罰則。
蛤?那些破磚塊竟然也能「發大財」!
文資保存時常因為背後龐大的利益問題被迫犧牲,究竟為何非得保留?
從去年聖母院失火可看出,法國是相對台灣重視文資保存的國家,其所採取的策略,除降低所有權人保存古蹟的成本,加強誘因,讓保存變成「投資」(所有權人能擁有至少高達50%的稅收減免),亦加重刑罰(破壞文資將受刑法處分)。同時,從教育著手,讓文資保存成為全民意識。
以法國聖母院為例,光是每年約1300萬的觀光人口進入塔樓的門票收益,便高達30億。
法國讓文資,成為外部效益而非外部成本。
雖然台灣的文資不比聖母院歷史悠久,但其多元性與代表性亦是值得保存並利用的。倘若,能有效利用文資,它不僅不會是經濟進步的阻礙,更能成為其助力。
文資,是台灣這片擁有多彩豐富歷史的土地上得天獨厚的資產。
文資初心者:如何走進故事?
透過文化資產人與歷史開始有了連結,它像時光機帶我們穿越時空回到人們生活的故事。
首先,了解建物因何事存在於此、住過何人,甚至是歷經政權更迭,產生過甚麼改變。爾後,對建築進行進一步的觀察與分析,從樑柱的類型到整體風格設計,時常反映當時的歷史脈絡與建物功能。
最後,讓自己與過去產生連結,讓心融入建築,去體會當時不同時空下的故事,想想自己如果是當事人,對不同生活與事件會有何看法及做法。
結語:故事需要留下
由文資法和眾多案件可見,台灣雖有心於文資保存與維護,卻仍有許多進步空間。
因為利益,我們往往得被迫妥協於現實。但,假設有更多人民開始對文化資產有更多重視,並且願意消費(門票、相關文創產品等),文資便能在保留的同時符合利益考量。
文化資產保存的同時,便能夠讓更多故事留下。
參考資料
責任編輯: 高于棋 核稿編輯:陳玫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