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家的定義:自己才是自己的家

2021/02/2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我在馬祖旅行遇到印尼移工。她從小島到雅加達,抵達桃園再轉松山,然後落腳馬祖。家好遠。
中午離開辦公室買午餐,耳機裡傳來李宗盛用吟唱詩人的口氣唱〈愛的代價〉,這首歌不知道聽過了幾次,但這次當李宗盛唱著「走吧,走吧,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我好像聽懂了什麼。
長大是剎那間的事。攤開關係裡的愛恨情仇,原來小時候聽不懂的都會情歌也是拿來療癒現在的自己;青春時期強說愁看著似懂非懂的電影,現在才理解,不只愛情不用翻譯,孤寂與疏離也滔滔說著同一種語言,像是緊箍咒扼著我們的腦與心。
大叔繼續唱:「走吧,走吧,為自己的心找一個家。」
談起家,大眾的腦海裡可能會自動描繪出前有小河,後有山坡,屋裡的男女主人笑開懷,兒孫打鬧嬉戲的陽光普照畫面。但隨著成長,愈來愈多人在生命裡交會,我才理解「家」不應該是三房兩廳或是傳宗接代,而是心的歸屬。
友人在童年的一場大火中失去了父母,大學時期聊起過去與現在,他淡然地說:「現在哥哥在哪裡,家就在哪」,出社會後的一次真情告白中,他說女友給了他歸屬感,小資男女不急結婚,在臺北租個套房,有著甜蜜的家。
「歸屬感」是難以參透的微妙定義。我在莫斯科住了一年,對這北方大城也算熟門熟路,能學俄國人上當地餐館,進小劇場看戲,迷了路能循著俄文地圖回宿舍。我「活」在莫斯科,卻始終揣著格格不入的惆悵,因為深知馬鈴薯與羅宋湯始終是異國料理,異鄉人終究得再次飛過西伯利亞大陸,回到島嶼。
多年前外公在醫院度過人生最後時日,家人掙扎要在醫院拔管還是送他回家,讓孱弱的他在自己的床榻上道別大家。當時我才體會:「回家」是最後一件人生大事。在醫院折騰兩個禮拜,冰冷的肉身回到家,外公藉兩枚銅板鏗鏘落地說他回家了,我鬆了一口氣,卻也哭了。
淚眼婆娑思念沉默不語的外公,我總忖度哪裡才是他的家。17歲從中國取道海南島抵臺,定居娶妻生子,蕃薯與芋頭的文化衝擊,吵吵鬧鬧如大時代的飄搖,從少年郎到白髮蒼蒼的爺爺,大江大海切開原生血脈,從飲食從語言從生活方式,重新開始。
2009年農曆年,我在埃及機場等著飛返莫斯科,想家想年夜飯想著臺灣好遠,於是偷偷流了淚。活在小確幸年代的我,很想問晚年老是靜默的外公:「你有偷偷哭過嗎?」軍人是剛毅的,但人心都是柔軟的。不會有答案了,只願他曾有過歸屬感。▍
(本文同步刊登於《小日子》№45「我們鍾愛的老街巷」)
烤肉學徒
烤肉學徒
媒體業行銷企劃,橫跨生活風格媒體&財經媒體。📌現職:燒烤業,特約採訪、刊物代編,KICKSTARTER國際群募、各種專案管理。研究所做俄國文學研究,會說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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