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對職業小說家的生活感到好奇,我買了這本書。讀了之後,發現這書涉及小說家生活的篇幅並不多,偏偏那些部分才是我感興趣的。我認為本書命名為《寫小說時不能犯的N個錯誤》較能反映其真實內容。但想寫小說的人需要讀這本書嗎?我覺得,只要小說作家能夠抽離作者的視角,以讀者的角度客觀地審視自己的文字,本書指出的「錯誤」基本上全都可以避免。
推薦程度
★★★☆☆ (3/5)
讀書筆記
以下我只記錄有關小說創作我覺得較為值得注意的部分,省略了我認為是常識的內容,以及我不同意的內容。有關日本小說家的日常生活,例如怎樣出道、與出版社和編緝打交道須注意的事,對我而言全是新知識。對這些部分有興趣的文友,請參看本書《Lesson 1 作家的生存之術》和《Lesson 10 出道後如何生存下去》。
寫作視角(第一人稱 v.s. 第三人稱)
- 以第一人稱創作的好處是:自然地避免了觀點分歧。
- 但其實,以第三人稱敍述時,視角也不該是全知的。至少,每一段的視角要連貫和合理,不能隨意跳躍。
寫作的心態
可以確定的是,這世上應該沒有「自己不想成為作家」,卻當上作家的事例。相反地,「自己尚不想輟筆」,但不得不退出作家行列的人,每年卻所在多有。
寫作是一種不斷「付出」的過程,若持續寫作同樣的題材,就很容易把自己的經驗寫盡或挖空,因此作家需要時常「進補」才行。舉凡小說、漫畫、電影、戲劇、音樂,不拘任何類型題材,總之要持續地刺激自己。
角色描寫/人物描寫
你刻意把它寫得「悲慘」萬分,讀者反而無法感受得到。進一步說,只有當事人不覺得自己悲慘,而周遭的人認為他處境淒涼,這才給人悲慘的強烈印象。
小說作者的任務在於,從中創造出使小說人物很想改變,或者不得不改弦易轍的行為的環境。
小說人物出場必須順乎邏輯合理,要做到前後呼應。倘若這邏輯(情況)發生變化,必定有其原因的。因為小說故事必須按其邏輯脈絡發展。
- 惡人原來是好人比好人原來是惡人更耐人尋味(← 這點我不完全同意 — — 我認為這取決於故事情節)。
情節描寫
- 真實相(全知角度)與逼真感是不同的。要營造逼真感,描寫時得有所取捨:哪些是讀者視角中該更為突出的、哪些該是沒那麼顯眼的?切忌把真實相原封不動地寫出來。
- 即使現實很多人做事都不合邏輯,故事的進程必須符合邏輯,才能讓讀者信服。若後來有高潮迭起的情節或令人驚訝的轉捩點,前面必須有伏線:
為了使小說情節不造作,某種程度上必須預作伏筆。相反地,沒有前兆或伏筆,就突然「高潮迭起」,只能被視為投機的寫法而已。
- 若借用歷史事件作背景,必須注意受難者的心情(這跟操守有關)。
對白技巧
- 對白不能像說明,要貼近實際生活,使讀者覺得順乎自然。
- 用字/用語(日語中的敬語/平輩用語)要符合人物身份(例:年齡層)。
- 在結局逆轉的情節裡,對話比敍述說明更有效製造逆轉的氣氛。
- 角色之間的關係轉變也可以透過對話用字間接表現出來,例如:經歷一夜情後,兩人直接以名字稱呼對方。
- 隱喻式對話:運用類似沉默/不予回答的敍述,或是角色刻意「岔開話題」營造懸疑性。
小說篇幅
長篇小說和短篇小說的情節結構需求有所不同:
- 就一篇 12000 字的短篇小說而言,首 8000 字舖陳設定,逼近 10000 字時情節稍有起伏,第 11120 字進入高潮(即高潮只有 80 字🤔),最後 800 字收尾,還是可以接受的。
- 但一篇 320000 字的長篇小說,若只有最後是高潮,就不行了。
- 新銳小說獎 32000 字裡,得準備 24000 字的故事內容,8000 字為各種情節添光潤色。
行文技巧
- 有節奏感的文字,以及連結得宜的段落,讓讀者讀得舒服:
各位在閱讀小說的時候,可能會讀到情節內容流暢的小說;也可能讀到看過很多次,但故事就是無法在腦海裡形成畫面,在我看來,上述兩種筆觸的最大差異在於「節奏感」。
閱讀寫作新手的小說時,常會發現句句換行分段的現象。相較之下,老手寫出的文章,句與句之間連結得宜,就算分段了也與下個段落氣脈連結。
- 有時候,語意不清甚至邏輯上有矛盾是寫作時自我感覺良好作祟(這點我覺得很搞笑,但絕不是罕見的錯誤😂):
各位的習作文章裡曾出現這樣的句子:「他啊,就像OO一般,也有一點XX,其實是YY」… …
為什麼平常寫文章不會犯這種錯誤的人,一寫小說就會出現這種矛盾與含糊的毛病呢?這是因為這樣寫文章似乎會變得「很有感覺」的錯覺在作祟。
自己寫的文章是否具有邏輯性,首先需要冷靜的判斷,這裡是否好像有一根線,將句子從頭到尾連接起來。這雖然是很基本的工夫,但往往很容易被忽略。這是因為作者拚命地想以文字表達自己心中的意象時,沒注意到該文章的邏輯性所致。
紀錄片節目中令人感動的場景,如果旁白一邊哭泣一邊解說,是很難打動觀者心弦的。
各位在寫作的同時,必須時時提醒自己:你越想有效地向讀者表達你的情感與文字,就必須從「第三者」的角度冷靜地審視自己。
- 要讓描寫有層次感,下筆時須詳略得宜。過度修辭會顯得矯揉造作:
在某些必要的場景中,善用比喻將使文章更簡潔,但是重要的場景,則需要具體描摹,展現文章的抑揚頓挫。
我們常聽到「寫法矯揉造作」這種說法,我發現寫作新手在描寫任何場景的時候,往往缺乏層次感的呈現,要不習慣性地咬文嚼字,要不過度修辭。這反映出作者的困惑與不安,他希望讀者能夠理解其作品的內涵,而採取了濃妝艷抹似的寫法。
長篇小說的寫作
- 首八千字是決勝關鍵(無法吸引讀者就 bye 👋)
- 小說完成後,得預留一些時間抽離作者的角色,才能冷靜地推敲琢磨文字、修飾潤色
十六萬字或二十萬字左右的長篇小說,若無法擺上個把月的時間,至少那個星期,要暫時忘記那部作品的存在。在這段期間,你可以創作其他作品,或是閱讀其他作者的小說,反正就是把那部作品完全拋諸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