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藍老師生涯學堂」A咖講堂:Vista老師談內容感動行銷
最近在整理一些有關內容行銷的資訊,準備之後推出新的線上課程。巧合的是剛好發現之前曾上過
藍如瑛老師的電臺節目「
藍老師生涯學堂」,與她暢談
內容感動行銷的相關資訊。
在這一個小時的節目裡,我跟藍老師談起在數位行銷的年代裡,要如何寫出讓人有感的好文案?同時,我也推薦大家可以運用簡單好用的「
FAB銷售法則」,寫出超亮點的文章!
猜想並不是所有的朋友都聽過這個節目,所以今天再重新整理一下,跟大家分享:
有興趣的朋友,歡迎請點開
這個網頁收聽我的訪談內容唷!
什麼是「FAB銷售法則」(FAB Selling Technique)呢?
F就是Feature或Fact,也就是指涉產品的屬性或功能,好比小米手環1S新增了心跳偵測器,所以不但可以監測運動數據與睡眠品質,還能夠掌握使用者的心跳情況。
而A則是Advantage,也就是優勢的意思,要說清楚自己與競爭對手有何不同?好比小米手環的重量相當輕巧,只有區區5公克而已,不過該有的功能一項都不少,比其他的穿戴式裝置更容易「讓人忘了它的存在」。
至於B,就是Benefit,也是客戶最重視的利益與價值。讓我們再以小米手環為例,若要單純講記錄運動數據等功能,也許各家的運動手環都大同小異,也很難真正讓消費者的眼睛為之一亮。因此,唯有訴諸可以帶給消費者的利益,才能爭取到眼球。
日本電通公司認為針對內容行銷的領域,傳統的消費行為模型可能有些過時了,所以他們提出了
DECAX模式:
- Discovery(發現)
- Engage(關係)
- Check(確認)
- Action(行動)
- eXperience(體驗)
現代的消費者更加重視商品口碑與自主決策,所以他們會過濾企業所發送的訊息的真實性,然後才逐漸與商家建立關係。並且在購買商品之後,更願意主動與親友分享自己的體驗。
話說回來,這也才是內容行銷真正能夠發揮功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