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戰略大概是人類史上,第一次由武器本身構成戰略先決條件的情況。
以往不是沒有武器效果太好,造成戰術演變,從而影響戰略的例子。從機槍、鐵絲網的發明,到坦克與飛機的出現,可以說每一種現代兵器出現的當下,都會衝擊既有的戰術構想,從而改變戰略思維。這道理也很簡單,沒有馬匹的國家不會規劃騎兵戰術,因為就沒有馬匹啊。但會不會從獲取資源的角度,針對產馬的地帶規劃戰略進攻,就很有可能。
但核子武器可以說,是至今唯一一個單一武器造成戰略思維全套修正的例子,最大的問題應該就是,在核武上我們模糊了戰略、戰術、武器的意義,而且一般人非常容易誤解。
這篇旨在說明跟解釋,核武時代造成了怎樣的戰略改變,以及相關戰略與後續的發展。
核武時代至今的兩個階段
核武時代大體上可以區分為兩個階段:
- 第一階段:美國對日本廣島與長崎投放兩顆核彈,到蘇聯解體
- 第二階段:蘇聯解體,獨立國協成立後到今天
為何分這兩階段?因為兩者的戰略環境與思維,完全改變了。
自從日本挨了兩顆核彈後,全世界都被其巨大的破壞力震驚,有能力的國家無不想盡辦法獲得核武,1945到1991這段期間,確定擁有核武的國家,就是聯合國常任理事五國,以及應該有、被默認有的以色列、印度、南非與北韓。
只有兩大玩家的「相互保證毀滅」時代
a. 但真正具有相互保證毀滅實力的,只有美蘇兩國而已。所以這邊要先把名詞說清楚,所謂的相互保證毀滅,如同字面意義,就是確保遭受核武打擊後,同樣可以打擊回去,最終讓兩國一起死透。
但戰術上要達到這一點,歷經非常多的階段,美蘇兩國發展了超多武器,用來做到這一點。理由也很簡單,假設只有一方具有保證毀滅,另一方做不到的話,發起先制攻擊的誘因就會很高,這點從史達林遺留的文字記錄,也可以證明若有機會,他絕不會害怕按下發射鈕。
這就是戰略被戰術與武器制約的最佳例子,首先我們可以理解,要對敵方投放核武,你總得要把彈頭運到目標引爆吧,故核子武器一直都是「彈頭」與「載具」的組合。主要的戰術討論,多半集中在載具,而不是彈頭上,因為彈頭種類只有核分裂跟核融合兩種,熱核武器俗稱氫彈,先被蘇聯開發,美國而後追上,威力與傳統俗稱的原子彈差距極大。
但客觀的用軍事角度來說,使用1萬噸跟100萬噸TNT威力的核子武器,攻擊前線某一支軍隊,毫無差別,因為都是全滅。拿來攻打城市,就是爆炸半徑,跟死多死少的差別,城市機能絕對停擺多年。換言之,若以消滅敵方的軍隊,或是打擊主要都市與城鎮中心來說,大當量的核武不見得比較有效,若你的目的是儘量殺絕人口,自然就是氫彈比較有效率。
所以彈頭的威力理論上可以提高到極大,只不過裝置會變得很大顆,問題就轉變成你越難丟到敵人頭上,戰術選擇基本上就跟這些彈頭威力與載具種類有概念。
既然要保證相互毀滅,你就得要製造夠多的載具,二戰後可以說唯一能夠深入打擊敵國後方,只有轟炸機這種選擇,長程大砲再怎樣都沒辦法航行千里。故最初的相互毀滅保證,其實指的就是空權,你如何用讓最多的轟炸機,抵達越多目標,效力就越好。
這就是美蘇雙方在二戰後常保大量轟炸機隊的主因,但蘇聯明顯居於弱勢,所以為了突破美國的單方面核武優勢,走向了彈道飛彈這條路。也就是第一顆人造衛星史波尼克號的出現,為何讓美國驚恐萬分的理由,你能夠把衛星打到太空,就代表能夠製造彈道飛彈。蘇聯不需要轟炸機群飛半天,只需要彈道飛彈在本土發射,一樣可以摧毀美國。
當然美國數年後也追上,雙方各自建造了數以千計的彈道飛彈,可以毀滅地球所有角落好幾次。之所以會有這種砸錢不手軟的戰略轉變,就是因為大家都覺得自己不安全,直到雙方都很確定,不管是誰優先發射飛彈,對方也會比照回應,而兩邊都沒有辦法應付數以百計的核彈攻擊,也沒有能力確保先治毀滅敵方核武設施。
戰術手段背後的戰略本質及實力差異
而這裡衍伸出兩種戰術手段,各自代表戰略本質的不同:
- 攻擊城市:蘇聯的相互保證毀滅,主要是指把核子武器優先瞄準美國的大都市,核武設施則是附帶的,因為蘇聯的長程核武數量不夠。
- 攻擊設施:美國的設想是第一波核武攻擊就摧毀蘇聯大部分核武設施,之後蘇聯的反擊就無法做到相互保證毀滅。這是精算長程飛彈夠多的結果。
從這就能反推雙方的真實國力在哪,但想也知道在冷戰的年代,雙方都無法準確評估彼此的科技實力,兩邊都認為自己落後,一旦落後就會產生被單方面摧毀的危機。
由此發展出了幾個作法,其一是隨時保持載有核武的轟炸機在空中巡弋,當被敵方發動核武攻擊時,即使地面設施被擊毀導致無法反擊,還有空中武力可以使用。其二是核子動力潛艇,搭載潛射核子飛彈,長期保持在海洋底下,最極端的情況下,也還能保有反擊能力。
空射巡弋飛彈出現後,轟炸機已經不需要飛到敵國境內,而發展到了多彈頭核武後就更恐怖了,一艘核武潛艇就擁有毀掉整個西歐大半的能力,已經不能說是戰術平衡,更不能稱之為恐怖平衡。
要達到這種程度,這個國家要能做到擁有「三位一體」的程度,也就是「陸基彈道飛彈」、「潛射彈道飛彈」、「長程核武轟炸機」,且三者都要保有一定的數量。
有法就有破,為了對抗與抵銷各種優勢,發展出來的做法就跟該國國力一樣。美國要抵銷核武潛艇的威脅,乾脆使出人盯人大絕招,建造比蘇聯更多的潛艇,只要一艘核潛艇出港就跟一艘攻擊潛艇上去,確保核子戰爭開打的瞬間,可以一次性殲滅所有潛射飛彈威脅。
阻止長程轟炸機群,就在蘇聯可能入侵美國的路線,在盟邦駐軍、租借基地,配置前進戰鬥機群,要在轟炸機抵達前就擊落。陸基彈道飛彈就很麻煩,你總是要想辦法進去,這種思維影響到好幾種辦法,特種部隊潛入(風險太高),隱形轟炸機的發展(確定很有效),而就歷史來看,美國還沒發展出全套應對手段前,蘇聯就解體了。
所以,嚴格來說,除了美蘇以外,中英法都有三位一體的載具,但問題都是一樣的。陸基的數量不多,針對首要假想敵的射程涵蓋不足,潛艇的數量太少,根本不可能與美蘇的緊迫盯人作戰相比,轟炸機則更不用說,當今世界上還沒有可以單挑美俄兩強權的空中武力,更別說穿透防線到兩國本土丟核彈。
故一般來說,「相互保證毀滅」僅止於核武第一階段時代,且只有美蘇兩國能算上玩家,其他的連邊都沾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