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過後的這週,我到台北兩天,拜訪個兩個
顧問服務的客戶及見了兩個朋友,先講講兩個行銷顧問服務的客人好了,他們的產業都是保養品產業,但他們的產品TA不同,一個是25-40歲,另外一個是35-50左右,所以品牌形象的設計也截然不同,前者屬與白手起家兩人創業,後者為20幾年的代工廠資歷轉型品牌。兩者相比較的話,
前者對於市場較於細膩,後者銀彈較足夠,沒有對錯沒有好壞,就像創業一樣,每間公司都是企業經營者的倒影。
那再回歸到這篇文章的主題,我們在討論行銷預算的同時,我就跟他們起了一個點,要養客戶還是要養用戶,這兩個有什麼不一樣?
我拿一張紙畫了一下,跟他們說明,如果你拿非常多的預算,來狂砸代言人、廣告….等等。那我們可以影響到很多消費者,我覺得這個動作就是找客戶,那你如果是細膩的分析你的消費者,並在他收到產品時寫卡片、或是在其他地方做一些關心,那這就是找用戶,我很常這麼說,所有的公司都有顧客。但是最幸運的公司有觀眾,因為觀眾及粉絲會幫你帶來顧客。
「如果你熱愛自己的工作,你這輩子都不用工作」我不同意這句話,因為即使你熱愛你的工作,你一樣會大量的工作。只是努力工作會給你帶來深層的滿足。也就是工作本身就會帶來給你富足。所以讓你的心態覺得你沒有在工作。那再回到原點,我們的廣告費應該拿來養客戶還是來養用戶,可以的話當然是都要但他總有個順序吧,我建議的順序是我們先拿少部分廣告費,來取得一些客戶(例如讓他留下資料、給折價卷、發email…等等)然後再把你覺得比較適合的客戶變成用戶,再把用戶分級,努力經營用戶,這有點像是我們之前在搭飛機,航空會員有等級,住飯店有會員一樣意思。
這次我到台北我入了老爺南西(老爺南西跟林森如果同一個房型大概差300元)就差在有沒有浴缸而已;吃飯時仔細看看,這個DM畫的還蠻可愛的,也算是商務旅館中的奇耙(經營用戶?),就如同拜訪客戶最快的成交方式不是馬上介紹產品並提出優惠,而是慢慢的說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