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什麼是絕對?就是那些你逃不掉,也改不了的東西。一個是情緒,另一個是愛。
(一)情緒
人一輩子都活在情緒中,人喜歡正面的情緒,討厭負面的情緒,這個基本設定逃不掉,也改不了。
既然如此絕對,人也只能順著走,人所有的行為都在追求正面情緒和避免負面情緒,理性的腦完全在服務自己的感覺。所有的行為都是讓自己感覺好一點。 是不是如此?
一定是如此的,沒有人會喜歡壞的感覺的,天生設定如此,絲毫不能改變。
既然如此,人就必需去避免被負面情緒迫害,如果避不開,就是一個苦字,沒辦法,這是必修課,逃不掉。
(二)愛
愛的元素有四個:陪伴、分享、互助、包容。 而人的另一個絕對就是愛,人需要愛,沒得商量,天生設定就是需要,活在沒有愛的環境人會枯萎,活不下去的。(愛的論述前面有整個章節的討論,這裡不再重複。)
如果人可以了悟這兩個〝絕對〞,搞定這兩個絕對,其他的事都是小事,都可以順水推舟的進行。搞定情緒,活在愛中,活出心流,活出意識的無限創造力,這是最高境界 = 玩。
世界很複雜,但是很亂嗎? 是自己的心在亂,先處理情緒,再處理事情,有能力處理,就可以玩,可以玩是最高境界。
說是最高境界又是在訂標準,好吧,如果我們是用人的“絕對”在訂標準,這個標準對人來說就絕對一點了,對嗎?
我們可不可以玩?這個標準應該可以拿來替人生打分數,這樣你同意嗎?可以替自己打幾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