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紓困!企業紓困貸款懶人包(中小企業、小規模營業人、新創事業、非中小企業)

2021/06/25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新冠疫情持續延燒,政府再宣布紓困4.0精進方案,除了勞工紓困貸款及個人補助之外,央行、經濟部及國發會也針對國內中小企業紓困和提出新創事業紓困加碼補助方案。
1.中小企業紓困、小規模營業人紓困貸款方案(央行)
為了減輕疫情對國內中小企業的衝擊,央行自去(109)年4月1日開辦中小企業專案貸款方案,並於同月20日新增適用對象為小規模營業人的C方案,並由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保證;截至今(110)年6月21日止,銀行已受理13.12萬戶,受理金額達623.68億元。
小規模營業人:有稅籍登記,且109年1月起任1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
1-1.中小企業、小規模營業人紓困貸款方案調整內容(110.6.23)
1、增撥1,000億元專案融通額度,總額度由3,000億元提高至4,000億元。
2、C方案的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3、延長中小企業申辦貸款期限至110.12.31。
4、融通期限(企業適用優惠利率期限):
.110.1.4前申請案件得展延至110.12.31
.110.1.5~110.7.4申請案件通融期限至110.12.31
.110.7.5後申請案件通融期限至111.6.3
5、已清償之貸款人得再申請本專案貸款,不限1次,但新申請的貸款額度加計原貸餘額,不得超過規範的額度上限。
※非小規模營業人之中小企業可同時(或先後)申辦A、B,但不能申辦C
※小規模營業人僅能就(A、B)或C擇一辦理

中小企業定義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含小規模營業人)。
  •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小規模營業人定義

  • 有稅籍登記且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營利事業(含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至於部分小規模營業人實務上雖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惟仍開立統一發票者,亦納入適用對象。
  • 前述「每月銷售額」以109年1月起任1月之銷售額認定之。

1-3.中小企業、小規模營業人紓困貸款方案諮詢窗口

2.中小企業及非中小企業紓困方案(經濟部)

2-1.非中小及非中小企業紓困方案諮詢窗口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02)2321-4261#355
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0800-219-666

3.新創事業紓困貸款方案(國發會)

  • 適用對象:經國發基金認定之我國新創事業,或由國發基金邀集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科技部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進行認定者。
  • 申請條件:設立8年以內之企業,且6.17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獲國家發展基金參與投資或創業補助
    -進駐政府新創基地或獲得政府創業補助
    -獲國內外創業競賽獎項或經評選參加國際展會
    -獲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或創業天使機構參與投資
    -獲國內外創業加速器或育成機構輔導與培訓
    -登錄為社會創新之企業
  • 利息補貼:1.345%(原紓困4.0專案貸款0.845%加碼0.5%)利息補貼,最長1年。
  • 信保成數:10成(若因營業額衰退幅度不符紓困專案貸款規定,保證成數未達10成部分,由本方案專款提供信用保證,並負擔全額手續費。
  • 申請期限:110.12.31止
3-1.新創事業紓困貸款方案諮詢窗口

本文引用來自:擴大紓困!企業紓困貸款懶人包(中小企業、小規模營業人、新創事業、非中小企業)

新冠疫情持續延燒,政府再宣布紓困4.0精進方案,除了勞工紓困貸款及個人補助之外,央行、經濟部及國發會也針對國內中小企業和新創事業提出紓困補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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