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也許不少人有抱東西睡覺的習慣,有或者對於觸覺各有好惡,有的不排斥不熟悉的觸感,有的不喜歡碰觸到討厭的觸感。而討厭與不討厭之間,以我自己的經驗,想到也覺得習慣這種東西真是不可思議。
從之前的短漫各位應該知道了,我在某種程度上克服了這方面的潔癖,並不會產生過度戀物的情況。有的人們不喜歡被別人碰觸,極度厭惡到會白眼的類型也是有的,但在日後的成長與經驗學習,不知不覺的克服了,想想也是在沒有太刻意的情況下,進步些了。只是依然觸摸會是自己一個放鬆跟娛樂的行為。
我會摸各種東西,但更愛摸特定質地的物體,如指甲或某些絨毛等等,我也會在刨狗糧來自娛的時候,用熟悉無比的觸感記憶,賦予平面圖畫更生動的演示,結合自己觸摸自己的髮絲(說來我好像挺噁的(ー_ー゛)),想像平面人物的情人,彼此觸碰的親切動作。而為什麼這種記憶會強烈、具體到我日後都會有觸碰的需求,這就是有意思的地方了,我個人再一次次的行為觀察下,發現產生觸碰動作的過程其實有許多的內容物,也就是每次觸碰,或者是目測到質地大略的觸感,就會有很多童年時期觸碰帶來安全感的記憶,其中包括觸覺的記憶,在不同情況下的觸摸代表不同的感覺,像是把玩較硬、粗糙的東西如竹材質、木頭材質、指甲與肌膚疙瘩等等,代表著小時候自己一個人悶頭開心玩玩具的愉快回憶。也形成自己在繪畫上的偏好,喜歡用紙筆而非板畫。
因為那時候自己還小,覺得自己不用也無法,參與太多複雜的事情,所以動手變成一個隱微象徵自我保護及舒壓的肢體語言。在我緊張時或是無聊時常會出現
還因此分心被唸過不下幾次(・ัω・ั)。
然後再來是柔軟但不會太軟的觸感,比較限定在睡覺的睡癖,也是一樣是小時候畢竟玩累了就會睡,因此喜歡其質感的毯子,變成自己兒時常帶著出門的東西之一。所以觸碰到類似的東西,會讓自己瞬間放鬆(懶)不少,所以自己下意識的很喜歡在平常討論事情或者做事過程中去碰東西,因為自己感受到的是穩定,而不會變動的安心,自己能夠透過手指去掌握,去擁有。
而且這種貪戀是非常本能,直覺的,就像是自己很熟悉的東西一樣,平常也許沒有經過太多的思考就會自然產生這種行為,代表自己潛意識,這種舒適感是深刻的烙印在心中,導致我看到及碰觸到,就會立刻產生聯想。雖然反應前並沒有想那麼仔細,手已經開始東摸摸西摳摳,但這並不是單純的生理記憶。
喜歡、溫暖、柔軟,記憶中躺在床上,抱著我的毯子,手指摳著大小不一,軟體不同的絨毛,昏昏欲睡。或者是玩著家家酒,玩具按照自己的小故事,藉著我的手,走動、拿東西,蓋積木,就像自己能夠掌握一個世界;一邊抬頭看教學一邊折著還不成型的色紙,對折、切割,仔細的用指甲將紙片拉出,紙鳥的頭部在自己手中成型,滑順又有些阻力的觸感,是自己見證紙動物誕生的過程,心滿意足會,還想要再折更多。或者是因為嚮往人際的輕鬆,或是兩性的親切,會讓自己覺得不用認真起來,學習進步,所以自己會想著虛擬的他們,感情很好,因此彼此觸碰。而我則是透過觸摸自己對應的部位,頭部、髮絲、臉頰,想像那不存在的溫暖在自己身上。
這些想法以及念頭,幾乎可能集中在一輪:
感到壓力或負面情緒>慣性想要舒壓/逃避>行動
這個循環流程中的第二部分中,是的,一瞬間就能夠快速的想起觸碰的回憶、觸碰的情境“觸碰的感覺、觸碰的畫面、觸碰的聲音以及帶來的感覺,並且想要再次觸碰。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一個習慣到都不知道自己做了的動作,是這麼有趣奇葩的現象。
謂:我的手都不聽使喚,因為當我意識到時,它就自己動了ヘ(。□°)ヘ
而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是,之所以每個人的不同,是因為每個人連結到的是不同的回憶,像是有人喜歡玩史萊姆,而我卻更喜歡一般的黏土,會幹掉,還不容易恢復彈性。這就是佛法在說明的色法,所涵蓋的現象之一,這主要是我們的心理狀態本身就是名色法,搭配我們的意念就是名法,我的回憶裡面包含意義,有好感、舒服、或者是掌控等等,而色中有四大,四大則是由色聚構成的,就像之前我有提到的,因為實際上並沒有實體的物體,只有我們藉由自己的認知產生的體驗與影像,就像是對我來講,我喜歡的棉被與那些玩具等等,也許在別人眼中就是個沾了口水跟灰塵的破布、附著污垢,缺零件的舊玩具。
其實癖好也沒有到不能察覺的程度,但是大部分人的習慣就是選擇放任,因此自己在現在都還是會有,但是其實只要經過留意的動作會,是能夠改變的。避免一直都會依賴舒適感,而不能專心。佛法在修學色法的目的就是這個,不受其影像。
真實色法以及心、心所並不是用於像是科學的分子、細胞等等,用來解釋一個形體的工具,而是反過來將依賴的慣性破解,發現原本的樣子,是為了再解脫路上能夠破除對其的依賴,跟信任。
就像是自己發現自己的癖好,只是一個受到記憶跟詮釋下的感受,受到扭曲跟自己解讀的影像,而非原本的本質。
白話來說,就是原本的東西因為拆解,發現它的構成不是實有,不再具備吸引自己的固定型態,所以不再吸引自己,如果今天我對觸感的認知不同,我偏好的不再是原本的軟硬度,那個東西對自己不會形成喜愛,而只是客觀的看出它的狀態、組成、共用。
不再依賴的條件是失去那個吸引自己的認知,那些「喜歡」的「內容」,包括顏色、聲音、味道、口味、觸感,而不再有原本「它是一個『我喜歡』的棉被」的認知,那麼就不會構成對它的依賴,以及對自己的捆綁。這就是佛法在破色法的目的,已經不再被矇騙了。
希望我之後能夠慢慢在克服各種癖好,告別不知所以。~(´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