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狀況是,不同部會針對其所主管的行業部門,制定不同的紓困方案,而這些紓困方案的直接補助對象,多半是經營企業的業者、而不是基層工作者。這就會產生一個問題:業者領到補助款之後,會確實轉發薪資給工作者嗎?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前日就舉行線上記者會表示,教育部對於私立幼兒園以及衛福部對於托嬰中心的紓困方案,難以從申請文件上看出,業者是否善盡發放薪資的責任(註一)。更早之前,也有民意代表揭露,高雄市某惡質計程車行連續兩年假造薪資補貼清冊、詐領紓困金額,卻沒有如實轉發給司機(註二)。
即使是直接補助工作者的方案,仍然問題重重。一般民眾最熟悉的,大概是對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的紓困方案。雖然勞動部說這是要補助自營作業者與無一定雇主工作者的方案,但是,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工作者,全部都有受到疫情的影響嗎?職業工會不少會員並非現職工作者,只是「寄保」也可以拿到補助;相對之下有許多更需要紓困的勞工,可能連加入職業工會的條件都沒有。
勞動部為了回應輿論的批評、補漏洞,後來推出「打工族紓困補助」。但勞動部規定須在4月30天當天有投保勞保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低於2.13萬元的受僱勞工,才能領取紓困補助。這又引發陣陣爭議,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許多雇主沒有為打工族投保勞保,或是以逐日投保的方式處理,而打工族如果剛好4月30日當天沒排班、沒投保,就錯失補助的機會。(註三、註四)
那麼,要如何才能讓受疫情衝擊生計的勞工,能夠確實收到紓困補助呢?這裡有一些思考方向,包括:1. 如由業者申請補助,應公開受補助業者名單,以受公眾監督查核;2. 補助款項直接進入工作者帳戶;3. 以有受雇的事實認定,不必要綁定工作者是否有勞保身分;4. 接受補助的業者不得裁員資遣;等等。
我們更可以換個方向思考。前面提到,現在的紓困方案是各部會各行其是,其中不無重複或是缺漏的地方,如果我們將所有紓困補助預算集合起來統一運用呢?事實上,從開始討論紓困方案時,社會上便不斷有設定排富條款、然後將補助廣發給所有符合資格民眾的「
#普發現金」呼聲,連執政黨部分立委都支持這樣的方案(註五),這也是另一種支持疫情期間民生經濟的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