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的「不死不滅」是我一直想探討的主題。探討這個主題的原因,是我自小就經常想起自己死後可能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亦可能會陰魂不散,總之世界上再沒有了我,想起那種無知感,非常可怕!這裡所指的不死不滅,不是指肉體的不死不滅,而是集中討論靈魂的不死不滅。
我們先弄清靈魂不滅immortality of the soul的概念。神、哲學上認為靈魂不滅是指人死亡後,其生命繼續存在,或是在尚未完成的存在方式中,那具有自我意識的靈魂繼續存在於圓滿而不滅的情況,即整個人超越一切暫時性的狀況而以最圓滿的方式分享神的永恆。聽罷你可能覺得更混亂!神哲學就是用這樣的語言說話。簡單說就是「陰魂不散,音容宛在,等待黎明,與神同行。」無論基督信仰或其他宗教都肯定靈魂的不死不滅此事。但是每一種宗教都會以特殊的方式來解釋靈魂不滅的事實。有時這種靈魂不滅的信念和其他的人生觀不一定完全吻合,例如印度的佛教因其形上學及靈修的內容而主張了自我在死後不繼續存在;但同時又主張在因果律之下的輪迴觀。
說到這裡,我想指出的是,所謂的靈魂的不死不滅有兩種,一是以基督宗教為主所指的肉體死亡,而靈魂以另一種模式一直存在,時間線是直線的;二是以佛教為主所指的肉體死亡,而靈魂卻因果輪迴,以另一肉身繼續存在,時間線是圓圈的。
我們先探討基督宗教的靈魂不死不滅說。聖經是基督宗教的神聖典籍。聖經基於閃族和希臘、羅馬文化的背景,肯定了靈魂不滅的思想,也提出一些不同的答案。舊約肯定人是一個整體,整個人可由肉身、精神或宗教等不同層面來探討,這些不同層面在人內並無區分,因此當人死後,他仍具有整體的狀況,只是缺乏生活及生氣。在這種信念下,以色列民會期待著死者的復活。舊約晚期受希臘文化的影響,產生了智慧文學的傳統,陰魂不散,靈魂不滅的概念也由此應運而生。大家可以參考這些聖經章節(智三1~4;四7~15;箴言十四27;詠四九8,16;十六9~11;七三23~26;加下七9,11,14,22,29;十二43;十四46)。靈魂不滅的思想基於人是天主的肖像,是被生活的天主所創造(智二23);靈魂不滅是出自天主的恩惠。新約也在舊約的背景下期待著死人的復活。新約的重點是在期待耶穌基督的來臨,並不注意人學上或「有始無終之境」的問題。所以,新約所論的靈魂不滅,是人分享著天主或基督永恆不滅的恩惠(弟前六16)。簡單講,舊約及新約聖經指出,人是根據天主的肖像造成,人的靈魂也是,所以不滅的靈魂是天主給人的禮物。莫非陰魂不散是神的禮物?
除了聖經,基督宗教傳統對靈魂不滅的思想,大體分為教父時代及中古時期兩個階段。我們先看教父時代,所謂教父,是在基督宗教初期的教會作家,他們都以正統的教義和聖潔的生活聞名於世,也因此曾受教會嘉許為信仰的見證人。在教父時代,希臘主流哲學在柏拉圖(Plato)和亞里士多德(Aristotle)的思想深切的影響了基督徒有關靈魂不滅的思想。傳統中認為柏拉圖很清楚地主張二元論。中國古代也同樣分肉身與精神二層面,都是指人在死亡後,精神靈魂就進入適當的生活狀況中。亞里士多德將這二元論加以修正而提出了型質論,他認為人是個整體,具有形上的層面,也就是不可分的型(精神靈魂)和質(身體),在有機平面上,靈魂與肉身分不開,所以有機生命的靈魂在死亡中也將消滅。按亞氏之說,人死時只有一樣不滅,即純精神(nous),是屬神性的。亞里士多德一直影響著基督宗教往後的神哲學觀。早期的教父們,如猶斯定(Justin the Martyr)、安提約基的德奧斐羅(Theophilus of Antioch)、依納內(Irenaeus)均認為靈魂不滅乃是天主的屬性。此外,基督信仰的福音非常強調聖言降生為人的基本事實,因此初期教會在前幾個世紀內,由於身處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等相反肉身思想的環境中,特別小心地談論靈魂不滅的思想。這種情況直到亞歷山大的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及奧力振(Origen)時才有所改變。戴爾都良(Q.S.F. Tertullian)首先以系統的方式來說明靈魂不滅是人性受造中的基本屬性,他也認為靈魂不滅的原因就在於人的精神單純而不可分散的特性。至於奧斯定(Augustine)因為受到柏拉圖思想的影響,對靈魂不滅的問題論述頗多,他的論點也成為教會內普遍的說法。至於中古時期,教會當時同樣受教父思想的影響,所以沒有人懷疑靈魂不滅的主張。多瑪斯(Thomas Aquinas)的系統神學也盡力發揮了亞里士多德的型質論,他並承認經過死亡而離開肉身的靈魂,在某狀況不可能永久如此存在。由這一點上,多瑪斯也推論出肉身復活應是必然發生的事。簡單來說,教父時代及中古世紀的思想界認為陰魂不散,靈魂不滅是自然不過的事實,目的是等待著肉身復活,與神同行。
現今基督宗教的神學在探討靈魂不滅的論題時,走不出以下三個立場:第一,人死亡後,肉體及靈魂完全被消滅,最後由天主再重新塑造。這個說法未免貶低了人跟眾生萬物的關係,因為人在世所造的會對後世是有影響力的。第二,靈魂在死亡中離開肉身而獨立繼續存在。這個說法未免太物化,將人的身體及靈魂強作物理二分。第三,人在死亡及復活中,雖然尚未完成天堂的圓滿境界,但是已決定性的以整體的方式進入復活主的光榮中。這個既濟與未濟already but not yet的說法似乎比較中庸。再簡單地說,就是基督宗教認為死亡只是階段性的肉體死了,而人除了一張尚未到來的車票,他們等待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即是末世,屆時可以上車,人的肉體和靈魂跟天主大結合。即所謂的陰魂不散是既濟,與神同行是未濟。
看完基督宗教的直線時間線的靈魂不死不滅說,讓我們看看圓形時間性的輪迴的不死不滅說。輪迴transmigration一詞一般地說,指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地方的變遷過程。它當作宗教名詞時,意指死時從一個身體轉移到另一個身體。當這種轉移的主體是靈魂(psyche)時,又稱為metempsychosis (靈魂的輪迴)。一般來說,佛學不主張有個別靈魂的存在,transmigration一詞依然適用。佛學承認有再生再世,過程是生、死,接著是另一個生命的連環,直到這輪迴的主體進入涅盤(nirvâna),這過程佛學稱為「輪迴」(samsâra)。概括來說,有三個文化有「輪迴」的思想,包括希臘、印度及佛學。
我們先看看希臘宗教中的輪迴觀。古希臘認為「靈魂在與身體結合前,本身是某種獨立存在的存有物。」所以,「靈魂」指不包含身體在內的「人」。人死後,身體腐化,靈魂繼續存在,並尋找另一身體以繼續寄居,身體被視為靈魂的「監牢」。就靈魂而言,「再生」意即再度被囚禁。多次再生之後,靈魂才可完全淨化而回到其根源,進入另一世界獲得永恆的福樂。我在想,靈魂會找另一身體以繼續寄居?是找初生嬰兒?或是另一肉體?一個肉體可以有多個靈魂嗎?真是不得而知。觀眾知道,可在以下留言指教。
隨後讓我們看看印度的輪迴觀。在印度哲學及宗教裏,「無靈魂的輪迴」概念深深地與「因果律」相關連。每人的行為必產生果,在今世或來世得賞罰。這種輪迴將人類從一存在轉換到另一存在。可能的存在方式為:天、人、阿修羅、畜牲、餓鬼及地獄。這六道都不是永遠的,靈魂必須一再地寄居在身體內,直到進入涅盤為止。印度哲學裡,常把這靈魂視為「真我」。我在想,既然靈魂一再寄居在別人的身體內,即是靈魂本身也有輪迴,不是跟「無靈魂的輪迴」的傳統概念相反嗎?
最後讓我們看看佛學中的輪迴觀。釋迦牟尼反對印度婆羅門教的許多觀點,其中最反對「靈魂」和「自我」獨立個體的概念。就佛教傳統而言,沒有獨立個體「靈魂」;故如同西方思想所主張,從一存在轉換到另一存在的不是獨立個體「靈魂」。為此英文transmigration一詞並不適用於翻譯佛教教義的(samsâra)。正確地說,佛學主流主張無物在轉換。人的「我」(ego)是諸成分的組合,稱為「蘊」(skandha)。自我本身有五蘊:「色」是物質組合,「受」是感覺組合,「想」是識別組合,「行」是心所組合,「識」是知覺組合。從這「五蘊」可看出「自我」並無永恆性,卻不斷變化著,好比河水表面上的泡沫,是真正的be water。生命本身不是永恆的,卻是生、死,然後又不斷地生、死……。
人死時,若有「意識」殘留著,則有另一次新生命。可是很難說明此新生和前生之間有何關係。至於死後有六種存在的可能方式,基本上與前面印度哲學中的即六道相同。這「六道」可視同走向涅盤的各階段。經過某些時期後,就可返回「人」的生命。在滅絕一切欲望之後,從人的生命這階段,有一捷徑通向涅盤。我在想,究竟人是否能做到死後沒有意識殘留著,不需要另一次新生命,直接進入涅槃?如果沒有,涅槃是否只是空談,人生只有不斷輪迴,直到永遠?這種不斷的輪迴是否又是另一種直線的永恆?真是不得而知。如果你知道,可在留言指教。
介紹完兩大主流的靈魂不死說,究竟輪迴與基督徒信仰是否不能融合?在基督宗教的歷史中,「再生」或「重生」的信仰曾數次引起一些基督徒的興趣。然而,這種信仰從未被教會所接受。其實,佛教的「再生」概念不符合基督宗教的天主觀、人觀及耶穌基督的「復活」,而符合「煉獄」(purgatory)的概念。所謂煉獄是指人死後的精煉的過程,是將人身上的罪汙加以淨化,是一種人經過死亡而達到圓滿的境界(天堂)過程中被淨煉的體驗。至於符合基督宗教末世之「復活」的,是佛教中經過一段很長的輪迴過程之後所進入的涅盤。在印度哲學中,與這概念(復活,涅盤)類似的是與「絕對」(梵)結合;而在希臘思想中,則是回歸到「一」;基督徒信仰主張,在「一」(天主,上帝)內人才找到根源和最後的歸宿。
今日東西方社會上,許多人對現世不滿,例如政治世界的爾虞我詐、人際社會的利盡則散、伴侶關係的撲朔迷離、自我認識的恐懼無力。因此對來世產生一種好奇的興趣,所以出版了許多這類的著作。各宗教的交談中,都認同靈魂不滅的看法。要特別注意是,在輪迴觀念中所涵蓋所謂「尚未」(not yet)的事實,即人在死亡以後,一方面「已經」(already)達到大結合的圓滿境界,但另一方面他的圓滿,因他與歷史奮鬥中人類的關係,只是部分圓滿,「尚未」完成。希望透過不斷的研討,漸漸地找到各方面思想的橋樑及整合。
以上的討論跟我們的生活有何關係?人將亡者埋葬時,我們經常聽到這二元論的說法:「身體只是亡者的一部份,我們要學習他/她的精神。」靈魂繼續會有末世的終極大結合嗎?如果靈魂不滅方式只得兩個選擇,一,是二元論,靈魂找尋下一個「監牢」,不斷於這朽壞的世界內重複下去;二,非二元論,將亡者生前與人所埋葬的「人」視為整體,即人與靈魂永久消失。你又寧願選擇哪一種模式呢?你是否會盼望你的靈魂於肉體死亡後,繼續留存於世上嗎?無論你選擇哪一種,重要的是,對現世的生命著緊一點,對現時的自己疼愛一點,對現時的世界關心一點,對真理捍衛多一點,對正義爭取多一點,對人愛多一點。只要好好活著,你的靈魂亦會好好的「活下去」,直至永恆大結局的涅槃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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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神學辭典》,光啟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