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個人都有看過書吧!?
不管是小說、童書、詩集和雜誌......
而一直以來常常在看書的人,都會有一種慾望,會想要自己寫一篇故事,有時甚至會幻想自己的故事會被大家認識,成為家喻戶曉的作品。
我也是如此。
我不敢說自己寫得很好,我也知道自己比不上很多人,但總是會想讓大家看看,聽聽別人的想法。
不強求好評,接受負評,才是身為一個創作著該擁有的態度。
我們會因為書而改變創作類型,拿我來說吧!
我很喜歡偵探小說,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
之前我很喜歡看福爾摩斯,所以寫出來的故事,時空背景幾乎都是十八世紀末。
而現在,我開始看一些現代類型的偵探小說,時空背景也跟著轉變。
書,出自於故事。
故事,出自於作者。
作者,是我們所有人。
人會因為書而成為作者,會因為是作者而創造故事,好看的故事則會成為書,來到大家的手裡。
或許是因為"書",才有現在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