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穿的鞋子放在鞋櫃又不會增值,一直留著只是減少亂買鞋的罪惡感而已,到底為何要這樣互相折磨呢?
職場OL那幾年,鞋櫃裡一直都有一到兩雙這種黑色基本款的包鞋,鞋跟越來越高,穿著高跟鞋奔跑追公車的本事超強,應該是人生難得的高峰。 畢竟是苦悶的上班族啊,領到薪水就會想去買衣服買鞋子,唯有花錢購物帶來的幸福感,才有辦法支撐明天繼續走進辦公室的勇氣。也不曉得是不是那些年的腳特別有適應各種鞋型的才能,還是那種自以為聽著鞋跟敲在公司地板發出的聲響,等同於機關槍子彈掃射效應,充滿幹練的攻擊性,也就特別迷戀那樣的腳步聲。總之,多年前決定在家工作之後,就快速流失穿高跟鞋的能力了,多數時候都處於赤腳狀態,反倒讓雙腳養出了舒適度的挑剔。
有些鞋子因為購入當時的價碼不便宜,原本盤算著,若是重回職場,或許還能重回一軍陣容,大概到了在家工作的第十年,就徹底把這些上不了一軍的鞋子丟了。丟的時候可能有點惋惜,好像看到那幾年在職場既尖銳又易怒的自己轉身奔跑著離開,然而丟掉之後,就再也想不起它們曾經風華一世的模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