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應該由長篇小說家開始當起,這是一個激進的建議。聽到這個建議的人一定是自然而然地立即提出可能的反駁,我們來看看最容易想得到的幾個問題。
不是。長篇小說寫起來不會比較難,只是比較長。
這可能顯而易見,但不代表這個答案不實在。長篇小說的扎實篇幅往往是新手作者覺得嚇人之處。
事實上,這個形式不是只會嚇到新手。我的懸疑小說通常寫了兩百頁左右就停了。我寫的書若預計篇幅有它的二到三倍,好幾次在開頭就遇上很多麻煩。那些計畫龐大無比,讓人失去幹勁。
我想做這件事需要的就是改變態度。寫長篇小說得認清一個事實:你就是不可能吃飽喝足,然後在打字機前坐很久,一口氣寫完。寫書的過程會占據你幾週或幾個月的時間,甚至可能會花上幾年。
可是每天在打字機前的工作量,其實就是一天的工作量而已。無論你在寫短篇故事,亦或史詩三部曲,這句話一字不假。如果你一天寫三頁、六頁或十頁,在一定的時間內就會完成一定的工作量,無論你寫的是什麼東西。
我記得自己第一本真的很長的書。我坐下來要開始寫它時,心知將要開工的作品,原稿得寫到至少五百頁。我整整寫了一天,最後完成了十四頁。我從打字機前站起來,說:「嗯,只剩四百八十六頁要寫⋯⋯」然後因為這個念頭而神經衰弱起來。
你要記得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一本長篇小說總有寫完的一天。所有老掉牙的說法真的都適用,一千哩的旅程從邁出一步開始,又慢又穩的確能讓你贏得比賽。
想想這件事:如果你一天寫一頁,你在一年之後,就會生產出一本有分量的長篇小說。年復一年,每年寫出一本書的作家,就會被大家公認相當多產。而且你不覺得你就算哪天狀況不好,也可以寫出少少的一頁嗎?就算在糟透的一天也可以吧?
我若寫一個短篇故事,坐到桌旁時,已經在腦中想好整個作品,精確地知道自己的方向,只要寫下來就行了。可是我對於長篇小說就沒有這種掌握度。
你當然沒有。每個人都一樣。
討論大綱的那一章,就會對這一點提供建議。同時你有兩件事要記住。
首先,承認你對短篇故事的徹底掌握可能大部分都是幻覺。你真正有的東西是自信—因為你開始寫故事的時候,以為自己對它瞭若指掌。
可是如果你跟我一樣,就會在打字機前持續給自己驚喜。人物會開始過他們自己的生活,堅持說自己會說的話。開頭看起來有必要的場景變得多餘,其他場景逐漸成形,卻沒有成為你預定的樣子。故事寫到一半時,你常常會想到某個方法可改進情節。
這個狀況在長篇小說中發生的程度更是遠超於此,而且本應如此。小說作品應該是有組織的存在。它是活的,而且一邊進展,一邊成長。就算一本長篇小說擬有最精巧的大綱,就算是作者寫的大綱有成書的一半篇幅,如果這些書會為讀者而活,它就一定擁有這種生命。虛構作品的書寫永遠都不會純粹機械化,永遠不會只是填滿空格與敲擊打字機的鍵盤。
你要明白的第二件事,就是自己不需要一次掌握整本書,因為你不會一次就寫完整本書。長篇小說的寫作就像活著的生物一樣,過一天算一天。我發現自己為了完成一天的寫作量,而真的必須了解這本書的唯一一點,就是我想在那天的工作中寫出什麼東西。
我可能花了一年寫一本長篇小說,結果卻賣不出去。如果我不想浪費那麼多時間,堅持寫短篇故事不會比較保險嗎?
會比較保險嗎?假設你在寫一本長篇小說的時間內,可以寫出十二個或二十個短篇故事。你為什麼會覺得賣它們比較容易?市場的天性,是你可能比較有機會將一本長篇小說付印,而不是二十個短篇故事的結集。此外,假設你既賣不掉長篇小說,也賣不掉短篇故事,那麼一批賣不掉的短篇故事,跟同樣賣不掉的一本長篇小說相比,你為什麼就覺得前者比較不像在浪費時間呢?
儘管如此,浪費時間的恐懼,始終讓很多人避寫長篇小說。然而我不覺得這份恐懼合理,就算結果證明你真的在浪費時間也一樣。
所以第一本長篇小說賣不出去怎麼辦?天啊,絕大多數的長篇小說處女作都賣不出去,而且你到底為什麼覺得應該賣得掉啊?
第一本長篇小說賣不掉的人,可能會發生幾個狀況。他可能會在寫那本書的過程中發現自己不是天生適合當長篇小說家,發現自己不喜歡這份工作,或是沒有那份才能。
另一方面,第一本長篇小說無法付印的作者,可能會了解到寫作是自己的專長,對於繼續寫作有股燃燒般的欲望,而且第一本書特別呈現出的弱點與缺陷,必須消失在下一本書裡。成功的作家中,有多少位的第一本書是無可救藥地爛?答案可能會嚇你一跳。他們當時不是在浪費時間,而是在認識自己的職業。
想想賈斯汀.史考特,我幾年前讀過他第一本長篇小說的原稿。它幾乎在每一方面都爛到讓人尷尬,而且絕對不適合出版。可是寫這本書給了他一些好處,他的第二本小說碰巧也無法賣,但比起第一本,有了非常大的改善。
他依然不氣餒。他的第三本長篇小說付印了,是一本推理小說。之後他寫了更多推理小說,然後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寫《船隻殺手》(The Ship-killer),那是一個海上冒險的故事,規模龐大,獲得了六位數的訂金,以漂亮的數字賣出電影版權,而且在店面也賣到足以登上幾個暢銷排行榜。
你認為賈斯汀會後悔自己在第一本小說上「浪費」了那些時間嗎?
- 書名:小說的八百萬種寫法
-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Lawrence Block
- 出版社:麥田出版
- 出版時間:2021/09/07
作者簡介
勞倫斯.卜洛克 Lawrence Block
筆耕近六十載 風靡全球大師格調
愛倫坡獎終身大師獎得主
一九三八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人生大半定居紐約市內,其創作也多以紐約為背景。創作逾八十載,是全球知名的推理小說大師。代表作為「馬修‧史卡德系列」、「雅賊系列」等。
卜洛克以類型小說為寫作框架,又自闢蹊徑,將「冷硬派」書寫推向全新境地,一向關注稠密的紐約市獨有的蒼涼與孤獨,透過犯罪事件寫出人間詩意,已臻純文學所及之高度,也使他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二○○四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二○○二年,繼一九九四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二○○五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勤奮筆耕,自一九五七年正式出道以來,已著有超過五十本書以及多部短篇小說,除上述代表作之外,還有「密探系列」、「殺手系列」等。他總樂於分享自己豐富的寫作經驗,另著有《卜洛克的小說學堂》。
相關著作:《小說的八百萬種寫法:不要從頭開始寫、從別人對話偷靈感,卜洛克的小說寫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