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阿媽拼圖錄》———      〈一顆手榴彈〉

2021/09/07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引言:《板橋阿媽拼圖錄》

板橋阿媽年紀大,俗話說:人到老年,會罹患「話說從前……」慢性病症,嘮嘮叨叨,一發不可收拾。身為俗老一个,當然會遵循這條通用道路虛幌。……不過,我所說、所寫都是真真確確的「實」事,只是部份迷糊,甭清楚了年月日、姓名、數字、號碼……,如此而已;而且我又起了些文學手式,文學允許虛構,那麼真假彷彿就攪和糾纏了;同時我也不扣著時間順敘,隨興跳躍、群語亂舞。……但是,這就是阿媽的人生小碎片。…….也許有一天能夠串組成一幅不完美的時代縮圖,……也許永遠不能夠。……

〈一顆手榴彈〉

家父在日治末期,和幾位同好喜愛上電影,以新潮(臺俗:男黑狗、女黑貓者流)自詡。戰後初期,百業蕭條,萬事不如意,他依舊把電影當「事業」做,愛不釋手。那時戲院(電影院)是地主興建,有錢有閒的富人,興建電影院卻丁點不懂電影,他們懂的是農業時代大小租戶把田贌出去,然後向佃農榨取血汗,偶爾因故打傷、打死人,莫怕,老子有錢,有錢能使鬼推磨。若換成今日譬喻,資本家興建硬體百貨公司,分成專櫃租賃,租賃者為業績拼死拼活,資本家依舊收高額租金,養尊處優,穩賺不賠。
家父嗜愛電影,並非多麼偉大前衛,他只是一個徹底的小人物。當時臺灣北部最聞名的電影家為今日新北市鶯歌「大豹炭鑛」(炭鑛=煤礦)的少爺林摶秋,林家經營「謙記商行」,是林氏的金靠山。他年青時留學日本明治大學,大學畢業,參加東京新宿「紅磨坊劇團」。返臺後,與王井泉(商人)、張文環(作家)、呂泉生(音樂家)等人籌組「厚生演劇研究會」,繼承因戰爭而斷線的新劇運動,推出〈閹雞〉、〈高砂館〉、〈地熱〉等舞臺劇,轟動一時。戰後1946年,又與王井泉成立「人人演劇研究會」,預備演出〈海南島〉,適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臺灣省劇團管理規則〉,嚴格實施劇本審查,以「主題晦暗」為由開鍘不放行。(就像歌星謝雷唱〈苦酒滿杯〉,不符合「反攻大陸」的積極精神,下令禁唱)。不久,二二八事件爆發,林摶秋揮別劇壇,返鄉務礦;到1957年間,臺語電影拍攝風潮蔚起,林摶秋創立「玉峰影業公司」,把自家在鶯歌山區的大牧場改建成「湖山製片廠」,斥資開辦演員訓練班,專拍臺語電影,著名的老牌影星張美瑤就出身玉峰。不過林摶秋的創作,衝撞國府的電影檢查制度,受到限制。從1957年到1965年,總共拍了五部電影:《阿三哥出馬》、《嘆煙花》(1959)、《錯戀》(1960)、《五月十三傷心夜》、《六個嫌疑犯》(1965),都由他自編自導。
家父無祖業貲財,僅有臺北州立宜蘭農林學校學歷,不曾創立電影公司,也不曾攝製影片。他的事業是:向「戲院主」承租電影院,放映「電影片」以饗大眾!如前所述,那時代「戲院主」蓋戲院神似大地主,終極目標在放租收租,只要把視之複雜其實簡單的(租期和租金)包裝式「合約」簽定後,就轉手交給家父這種「缺乏金融概念」的「電影癡」去經營了。至於是賺是賠、能生能死,全是你家大事,與「戲院主」纖毫無涉!但戲院裡的點滴雜事則須一人百用,全部通攬,包括電錶跳電、門把脫落、廁所不通、蚊子叮人……,都是承租人的責任所在,要立馬及時改進。因此,家父紅透天之時,他的工作群不過十多個徒弟,自己像極了一個忙忙碌碌、今日鑽天花板、明日挖地板,埋電線、電纜等的黑手工頭!
如此敘寫,老實說,也太矮化了家父這一行業,做為承租電影院的「電影癡」,還要會演、會說、變衣裝、變風調,某些時段要展現「大頭家」氣派,一雙(看似)犀利的「鷹眼」,務必洞見電影市場的人口與味口,判讀電影內容的質性與類型,估算受眾與電影消費溫度的長短,拿捏成本價與實收利益的差距……。接著,穿上畢挺西裝,蹬起光亮皮鞋,再結上時髦小領結(多數是紅色),噴一些古龍水,前赴臺北市各大小電影公司,商談調片事宜。碰到熱門強片,人人都搶,價錢升到最高點,竸爭激烈極矣,這時候務必長袖善舞,秀出硬軟身段,兼備黑道與紳士之兩界形象,或阿殺力地、或冰冷冷地,與八方來襲的選片家們鏖死戰。真正無法溝通就只好協調變通「跑片」,兩家戲院同時播放同部電影,開場時間其中一家延後,一卷一卷的電影膠卷鋁盒,托付騎車速度超快的小弟,接力傳送,絲毫不能耽擱,這樣才能連續放映,無縫接軌。所以電影公司又是另一個「電影癡」的酷烈沙場——租片、搶片。
以上兩階段有著落了,始克動手前置宣傳工作:畫看板、掛看板、印廣告紙、貼廣告紙…..,或者像黃春明〈兒子的大玩偶〉那樣,雇三明治人走街、踩力阿卡喊話,呼籲大家來買票看電影。這些林林總總的瑣屑事,都鮮活地保存在阿媽我的記憶中,本文暫時不表,回歸正題講「一顆手榴彈」。「一顆手榴彈」是發生在家父承租林摶秋家鄉——鶯歌戲院時的事件。鶯歌最著名的特產是陶瓷工藝,相傳清治嘉慶年間吳岸、吳糖、吳曾等人來此地,發現鄰近的尖山地區盛產黏土,遂設窯製陶;下及日治時代當地居民所從事的行業以農畜業為主,陶瓷業為輔;二戰後,陶瓷業漸與農畜業分庭抗禮,不久即迎頭趕上,位居冠冕。鶯歌因為擁有特殊物料,日治末期已經是各種產業有成的街庄,家父看上了這種社會結構,向「戲院主」高價包租一年,起頭時「聽說」生意差強人意,頗有些賺頭。
「鶯歌戲院」是鶯歌最古早的戲院,位於今中正一路,建於1936年(昭和11年),地方若干有錢人合資籌建,日治時期全臺最大官報《臺灣日日新報》7月31日夕刊第4版〈謀建劇場〉報導:「海山郡下鶯歌,有林田安、鄭乞、陳綿春、陳冬榮等氏共同合資,謀建戲臺於鶯歌九六番地處,建築費按八千圓。租地難題,得角田部長斡旋,經告完滿解決,現正申請手續中云。翌年(1937,昭和12年)3月5日夕刊第4版〈劇場告成〉又報導:「海山郡鶯歌庄下鶯歌劇場。□由陳綿春、鄭乞、廖深□、陳南、陳萬益、陳冬榮等,合資建築,位□在鶯歌□驛方面,工事經告竣。訂本五日午前十一時,設宴招待各界人士;又是日午後二時起至六時,公開演戲;夜間按贈記念品,以表祝意。聞其建築坪數,百六十餘坪,經費約□萬圓,係由州某技手設計,內外頗見寬闊。□雅壯麗云。鶯歌戲院初建時,仿西方建築型式,像其他日治多數戲院,稱為「鶯歌『座』」,是兼演戲劇(歌仔戲,傳統戲劇)與電影的混合型戲院,戰後才改稱「鶯歌戲院」。
此番鶯歌戲院行,大約1952—1953年,工作人員加上家眷(在下我和家母),為數不多不少,但不能長期租旅館,奢侈浪費,剛好最熱愛工作的學徒綽號「黑狗」者,即世代鶯歌人,家中的獨生子,家境富實,光是牛欄就畜養五頭壯碩的臺灣水牛,住處是頗具規模的三合院,黑狗的父親慷慨地把左伸手全部借給家父使用,活動空間充裕。從黑狗家到戲院,走正路距離遠,半個鐘頭才能抵達,但是另有捷徑,黑狗家與戲院中間,隔著鶯歌火車站第一月臺(無第二月臺)和南北向雙線鐵軌;大家都熟悉,臺灣鐵路交通史上,那個時代「爬月臺、踩鐵軌」乃庶民的日常慣習,我們每天就如此爬過來、踩過去,穿梭兩地,而接近黑狗家彼側的鐵軌邊地,正常狀態總泥濘滑溜,要小心翼翼。
板橋阿媽那時的年紀,推測二、三歲左右,聽說:能爬能走,能罵人打人,其他全然無知。黑狗尚未娶妻生子,對我這個毛頭女娃十分疼惜,時時刻刻把我扛在肩、抱在懷,電影播放時,他最重要的任務,即是安撫、照顧我。散戲返回他家,我總是耍賴要求播放卡通,「一人」觀賞,片子很短,幾分鐘結束,演母雞下蛋,一顆一顆純熟而滑溜的雞蛋順著農家安排的運輸管下滑。黑狗播放時,採掛筒手搖式的簡單電影放映機,用盡力氣搖手把,才能出現畫面,而且是黑白無聲默片,因此我的要求非常多,不僅要快搖,而且要在母雞下蛋時模仿母雞響亮的啼叫聲。
「鶯歌戲院」雖是老戲院,但功能設計還算條理清楚,樓上為放映室,樓下有四百多個觀眾席,分三區:左、右、中間。「一顆手榴彈」大概發生在1953年3月23日晚場,當天觀眾達三百餘人。黑狗慣性地帶我坐在中間行第五排座位,通常我會看得興高采烈,或者睡得口涎垂懸,但是那晚很詭譎,我一直神哭鬼嚎、嘶聲力竭,嚴重得不稍停止;黑狗無奈,只得揹起我,準備走出戲院,到街上呼吸新鮮空氣。但是,腳都還未踏到戲院門,忽然「轟」聲巨響,濃濃黑煙從戲院的前段部不斷竄出,然後籠罩全院,觀眾嚇得紛紛竄逃,留在裡面是被炸死的屍體和受傷者,到處一片慘叫和呻吟,秩序大亂。
翌日各報紙出現斗大標題:「鶯歌戲院爆炸案,憲警當局正查究」。根據調查報導,現場死亡者四人,其中三人屬鶯歌在地人,嚴重傷者四人亦全屬鶯歌在地人;另有住在尖山埔的黃學孟一家三口,同時受傷,黃學孟頭部被彈片打了一個洞,傷及腦部、腿部、腰部等處,送醫後生命危險;因此某些報紙加上副題:「內有一家三口同時受難」,因為傷亡慘重,檢查官曾兩度巡視驗屍。調查結果,肇事者是觀眾中唯一「非鶯歌人」——劉昌,他穿著陸軍軍服,年籍不詳。那晚他選擇中間行第六排第一(第二?)座位,攜帶著暗藏的一顆手榴彈入場,當電影播演到9時40分時,引爆手榴彈,釀成大禍,治安人員在現場拾獲許多手榴彈爆炸後的破碎彈片,戲院內血跡斑斑。
非「在地籍」(非鶯歌本地人)、穿陸軍軍服的——劉昌,為何要在鶯歌戲院裡引爆手榴彈呢?此事說來話長,要打從「國民政府」遷臺說起。1945年8月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蔣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國軍」與毛澤東領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大陸)發動第二次「國共內戰」;蔣介石依賴美國與城市的中上層菁英,毛澤東依賴蘇聯和農村的基層農工;雙方高舉「戡亂」與「解放」的對反意識,拼鬥得腥風血雨。雖然國軍的裝備精良,但補給不穩,且缺乏「有效領導」以及「政治團結」,結果一路敗北。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於北平;12月,國民政府最終宣布:政府遷設臺北。1949年至1950年,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以及跟隨的二百萬軍民,全面大撤退臺灣。
抵臺後,不少中、高階的「敗軍之將」挈領眷屬,闔家團圓,依舊大辣辣坐享官位,抓著天倫樂趣、軍政權利,一路叱吒風雲、富貴風光到底(長命活到老死,有些現今還活著);但真正在「大陸」「國共戰場」拋頭顱、灑熱血的「兵」,則受到政治、社會等諸多因素影響,生命脈絡被黨國機制計畫性簡化,孤苦伶仃,無依無靠,只能一生神往在「中國」(大陸)回不去的「原鄉」,無法落葉歸根(尚未開放兩岸探親),於是很多「兵」(尤其是老兵)喪失了希望,找不到生活目標,只好自我結束生命——自殺。其中,若碰到極端不平、不甘心的,像劉昌這種人物,就會尋找「公共場所」,咬著一大群無辜的「臺灣人」陪他同赴閻王殿。戰後初期,「來臺老兵」的「自殺攻擊」,層出不窮。本來值得憐憫的「失鄉人」,卻變成了攻擊清白群眾的「恐怖分子」。哀哉!不禁問:他們為何如此痛恨臺灣人,痛恨到須要「以群計數」的「臺灣人」陪他慘死呢?而軍中的殺人武器,為何這麼輕易就能帶出軍營,到民間來進行恐怖殺戮呢?
有位研究臺灣恐怖殺人電影院的學者,曾歸納分析戰後初期,臺灣電影院事故最恐怖的前三名:火災第一、人多推擠「踩死人」第二,第三名就是軍人擲手榴彈「自殺殺人」。他說:「臺灣第三恐怖的殺人戲院,其實是很難排名的。因為無論大火或是踩死人,雖然對統治者而言,是有些許丟臉,但實際還不至於到恥辱的地步。可是排名第三恐怖的戲院殺手,執政當局就是能瞞就瞞,能淡化就淡化,因為那就是老蔣從大陸帶來的老兵,自殺或殺人用的手榴彈。」他指出首例軍人用手榴彈「自殺殺人」的戲院手榴彈爆炸案,是1953年3月4日臺北市鬧區西門町「新世界戲院」,「自殺殺人」的「恐攻份子」為陸軍少校丁洵,他不但攜帶手榴彈,還拿著白朗寧手槍,內有子彈三顆,那天播演的是華語《富貴天堂》,真是一個大反撥、大諷刺。但是,這些類似案件,多數都未見諸媒體,無疾而終;簡言之:數量多而隱藏,秘密消失而無從考究。
上述資料,是阿媽長大後巡檢查閱各種文獻,經反覆思考而抒發的感慨。事件當下二、三歲的阿媽則只會哭,黑狗迅速找了安全地點安置我,便投入救災工作去了,我停掉淚水,自顧自遊戲,彷彿大災難全無關乎己、也不曾發生過。手榴彈爆炸那晚演什麼影片呢?大家都忘到一乾二淨,不復記憶,資料記載是:西洋片《寶島妖姬》(好奇怪的片名)。那時猶屬於無聲默片階段,電影承租人必須安排一種電影說明人——辯士,專門替默片或外語片旁白,為觀眾講解劇情,這種職業原由日本傳入。資本雄厚又好大喜功的承租者,在無聲電影盛行時期,有的突發奇想,花大把鈔票、聘請樂團,配合辯士的講述,來強化聲光色彩,達到逼真效果。唯其不久,進入有聲電影,影片已開始對話與旁白,「辯士」行業就漸漸自然消失了。
鶯歌事件發生於默片時代,家父就是能說善道稍有名氣的「辯士」之一,那晚他坐在舞臺銀幕左側,解說得入戲忘神,轟然爆炸時,不及回神,腳邊便重重拋來了一截血淋淋的「人的右腿」,噴灑到褲管,嚇得他臉色慘白、尖聲驚叫。辯士位置,距離觀眾席太近,缺乏保障,家父驚魂安定後,誇張地說:走了一次鬼門關,撿回一條命。至於黑狗就更滑稽了,事件翌日他大早起,拜神明、拜公媽,阿媽我醒來時,正在啃豬腳吞麵線,他的父母陪侍於兩側,看到睡眼惺忪的我,全家人(包括黑狗的父母)都跪了下來,瞌了響頭,奉阿媽我為「小媽祖婆」,他們認為劉昌坐中間行第六排,而我與黑狗坐中間行第五排,相隔不及咫尺,可以說是緊貼著劉昌,如果不是阿媽我一反常態神哭鬼嚎,逼得黑狗離開,兩人必定被炸得支離破碎、體無完膚,恐怕連半隻腿都找不到,能夠逃躱死亡浩劫,完全緣於阿媽我具有靈異氣質,神明暗中指點。總而言之,我解救了他們家唯一的香火,大恩人是也,於是感激到涕泗淋漓。
從此,我的日子更舒適了,因為我是大恩人嘛!但是被手榴彈炸過的戲院已毀壞,無法營業;而鶯歌人傳說鶯歌戲院有鬼流連不去,他們畏懼得繞道而行。大約一星期後,我家開始收拾行囊,揮別黑狗和他的父母,離開鶯歌。家父凝重得一語不發,他與「戲院主」、「電影公司」必定爭吵不休,他一定賠了不少錢,板橋阿媽的艱苦日子將要來臨了。
板橋阿嬤
板橋阿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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