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與好友沉寶的歡笑聲中,突然來了通電話。掛上電話後,妳尷尬的告訴我,妳有個我不認識的朋友想來加入我們的聚會,因為今天是她特別難過的日子,沒辦法一個人待在家。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小涼。
妳帶著生日蛋糕過來跟我們分享,妳說今天是妳心愛寵物的冥誕。看著妳閉上眼睛,邊許願邊流下的眼淚,我想,祂是很幸福的小寶貝吧!有如此思念祂的主人。
但是,我錯了。後來才知道,那天是你拿掉小孩的日子。
知道的當下,我其實有點反胃,起雞皮疙瘩。心想,怎麼能把自己的孩子說成寵物呢?不過,當時如果你照實說,也許,我們沒有人能吃得下那蛋糕吧!
後來的幾次聊天,了解到你非常渴望結婚。只要有不錯的對象,妳總是盡最大的努力把握。來來去去好幾個男人,妳總是把『他們』照顧得無微不至。煮飯洗衣服,打掃做家事。甚至男人在〔那〕方面提什麼變態要求,妳也答應。
為了應該要結婚了,而想要結婚。為了這個想要,無所不用其極。活得疲憊不堪,值得嗎?
我真心覺得,長得好看,工作也算光鮮的妳,根本是完美女友的最佳代表。就像日劇裡面完美的家庭主婦。
可是,現在這個男人,跟妳做了所有男女朋友能做的事。但是,他說,現在還不想交女朋友。
女孩,為什麼能傻成這樣。一個男人真心愛妳,會捨得妳成為眾人的笑話嗎?
那天,妳『開心』的說,他答應交往了。正當我們都要恭喜妳時,妳說出了『原因』。這個原因,你竟然還開心得起來,我著實噁心的想吐了。
妳又懷孕了。我們以為,總算是被妳凹到了結婚對象。但是,妳『又』把小孩拿掉了。第二次。這種事情,怎麼能讓自己一再的發生呢?在我的想法裡,那是兩條生命啊!
因為他說,他愛妳也願意跟妳交往了。但前提是,得先把小孩拿掉。因為他覺得現在還不是生小孩的時候。
我們都氣到吐血,也不足以改變妳那貌似壞掉的腦子跟眼睛。
但是,身為旁觀者的我們,能再說什麼嗎?就算我們都覺得他敢做不敢當;就算我們都覺得他願意交往的前提是拿掉小孩可惡至極。
我們最終也只能默默陪伴妳,希望妳能早日清醒不再受到傷害;當然更希望,不要再有剛開心找到投胎人家的無辜小生命受到傷害。我們都對自己負責,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