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得記第二章,當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間拾取麥穗時,波阿斯跟路得叮嚀:不要到別人田裏去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緊跟着我的女僕們。……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侵犯你(2:8-9)。直到工作結束,路得返家跟拿俄米報告時,拿俄米聽完路得的敘述,同樣也再次叮嚀路得:你要跟着他的女僕出去,免得你在別人的田間受人騷擾(2:22)。
這些經句像刀劍一樣,刺到心裡。而我總在想,每年好不容易才等到一次的婦女紀念主日,路得記是很頻繁被使用的經卷,那麼,到底有沒有人把這個拿出來講過?
侵犯、騷擾。一個異國女子在田間所可能遇到最恐佈的事,都在這些經文裡含蓄地帶出來。如果我們沒有忘記在士師記裡被輪暴至死、被分屍的妾,讀到路得記第二章,應該要毛骨悚然。波阿斯跟拿俄米何以要特別糾正路得的用詞,要特別提醒她,該緊跟著「女僕」,而不是「僕人」,因為她遭受到侵犯的機率實在太高了。
這裡的侵犯與騷擾,當然不是說說黃色笑話、被言語調戲,而是身體髮膚的暴力相向,幾乎不可能不是性侵犯。每一次讀,每一次都膽戰心驚,每一次都要傷心。要很久很久,直到現在,我才能夠意識到,路得所面對的,看似「特例」的性侵犯,並不如此。
路得所面對的,就是生理女生的日常。
小我二歲的李屏瑤,在《台北家族,違章女生》的〈紙山〉一章中,鄭重地下了這個結論:「女生要好好長大,實在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51頁)。
並沒有要討拍討抱的意思(要這樣聲明,本身也是有點哀傷),也不是為了勇氣,而只是想把我們(至少我和李屏瑤算是同一世代/輩)幾乎無例外會遭逢的事,坦白地說出來。這個句子多年前我就讀到,但那時傷心的程度沒有現在那麼強,也許後來的與其它生命故事的交織,跟面對了一些事,才讓我重新再讀到這一章時(搭配路得記),有被刺傷的痛感。雖然這個痛,到了這個年紀,心理上似乎比較能承受跟面對;但無法否認的是,那些事件在身體與記憶留下的痕跡,是無法擺脫的。而必須要在意識到之後,像外科醫生那樣解剖那些並不是我所造成的傷口後,被留下來要克服、越過那個情緒反應的,是我們自己。
〈紙山〉開門見山的寫:「第一次被摸屁股的時候我國中。不太早,也不太晚,大概是中間值」(頁47)。而更早之前,小一或小二的時候,她坐在書店看書,一名女兒年紀與她相近的男人,蹲著,雙膝夾住她的身體,讓她難以脫困。
「根據非正式的統計,每個女生一定都有被性騷擾的經驗,有時候在那當下就發現了,有時候要隔很久,妳才意識到,原來如此」(頁47)。
是不是女性被性騷擾這件事,己經成了太過日常的祕密?否則怎麼能夠——幾乎是反射性地——喚醒自己身體與記憶裡,並不時常被召喚出來的性騷擾記憶?
總是在非常擁擠的、下班放學時段的火車上。因為太擠了,連呼吸都要伸長了脖子搶食空氣那樣的擠。一開始以為只是非刻意的身體碰觸,然後,那動作越來越不刻意,也沒有要隱瞞,在我的下半身撫摸、摩蹭。
而要等到很多年很多年以後,才知道性騷擾跟美貌或衣著,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即便其貌不揚,也穿著醜得不得了、毫無版型可言的制服長褲,依舊會遇上這種事。
十幾歲的女孩,過於震驚、害怕,完全不知所措,只能像從小學習如何隱忍,忍住直到到站下車。同樣也是要等到很多年很多年以後,我才會思考,這時候的我,是不是已經有勇氣在當下就喝止這個行為?並且,對自己是有很矛盾的情緒:一方面責備當時的沒有勇氣,一方面又心疼為什麼沒有勇氣。那是交雜了悔恨、不捨、心痛、責備的複雜情緒。這些自我內在的震盪,源由卻並非因我而起。
還有更幽微的,比如落單走在夜裡的人行道,永遠提心吊膽,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後面會不會有人抓住你,或是用言語大聲的調戲你。我的母親,直到我研究所離家前,只要我晚歸,永遠會站在巷子口,等我平安抵達。
這個世界對某些性別的人來說,似乎永遠是危險的、不可以落單的。我因為是在那樣的氛圍成長,因而多少敏感。在那樣的世界裡,你能做到的,只有儘全力的避開危險,像小動物一樣。
所以,看到小我多歲的、那些會大聲捍衛、戰鬥力十足的女孩,我至今仍抱以羨慕之情。
被性騷擾、被暴露狂針對、被輕挑戲弄,幾乎是某種悲傷的、身為生理女的「認證打卡」。
千年以前,路得也許面對更險峻的戰場。但那戰場,我們也並不陌生,它們只是像祕密一樣。
「父親是躺下很快就會入睡的那種好眠人,但通常他在睡過一會兒後就會醒來。醒來之後他也不作聲,只默默伸過手來尋找我的右手,然後抓著我的手放到隔著彩色棉內褲內的,他的生殖器上。……這整個過程我都安靜無聲的聽從配合,只有在他要求我張嘴含住那個我當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怪異器官的時候,才會搖頭小小聲地拒絕」。(85-86)這是《我和我的T媽媽》,作者黃惠偵的回憶。
我還記得冷不妨讀到這段文字的衝擊,那其實是再一次提醒我們,事件的「日常性」;它就在你翻到下一頁的時候。
幾年前和朋友聚會,那次意外地成了分享性侵經驗的時刻,而那些已經超出了鹹豬手的行徑。而且,就如《蝴蝶朵朵》所警告,它就發生在我們的日常眼皮底下。但那些發生的時刻,往往因為女孩年紀太小,「有時候要隔很久,妳才意識到,原來如此」。
在那個當下,我才恍然大悟:母親永遠不准女兒們獨自在別人家——即使是親戚也一樣。當初她的堅持,往往招來很多背地裡的責難。那背後的原因,她始終未明講,我則得等到二、三十年後,才明白。
母親經年累月、耗盡心力的要保護女兒,因為世界隨時會侵犯這個性別。她千萬也沒有想到,百密仍一疏。
小時候,母親仍是職業婦女。工作的時候,我便托給鄰居的媽媽,算是保姆,阿姨家的孩子都大我很多歲。後來母親成為家庭主婦,偶爾母親不在家的時候,仍舊會讓女兒到保姆阿姨家「臨托」。
應該是小四或小五的年紀吧,阿姨家的高中(或大學)哥哥,會在沒有大人的空間裡,將手伸進我的內褲裡,一如〈紙山〉那看似輕描淡寫的句子。除了手,還有他的生殖器(彼時我甚至不知道器官的正式名稱)。他並沒有大膽到插入,而是在體外磨蹭我,最後就會有黏糊糊的液狀物體湧出(這叫性侵嗎?我始終搞不懂到底要到哪種程度才構成「侵」?「騷擾」就比較不嚴重嗎?但那不都是對另一個人的……界線的逾越嗎?有些線,不是永遠不應該踩過去的啊)。
我一直不知道這些行為是什麼,直到某一日,阿姨家中的姊姊,把我叫到另一個房間,劈頭罵我。我的記憶中只殘留下她對我生氣的情緒,以及一句:妳都不知道妳會懷孕嗎?
這些原本沒有想起的記憶,只有在面對類似議題時,情緒會被莫名的挑起。直到近三十年後,我突然想起來曾經在自己身上發生過這些事,或許某種程度上解釋了,自己對某些人、某些東西、某些事的,有著自己都無法解釋的反應。
當然,現在知道小姊姊當時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大家都沒有健康教育課),但我好像在那之後很久很久,內心提心吊膽關於「會懷孕」的可能。而要在近三十年後,也才意識到,為什麼被痛罵的是我。
在這些日常中,我們學會隱忍。而事件並不因結束(而多數人都是如此以為),那影響就隨之終結。它是一個傷疤,黏在你的身體上,我們是被留下來,得面對「那個」殘膠的人。殘膠是眼睛看不見的,看看我們的微笑多麼用力,要把撕不掉的蓋過去。
也因為如此,至今我仍無法客氣或平靜的面對某些議題裡的人,那些因為某種無知(特別是有話語權的)而造成他人破裂掉者。無知,是可以殺人的。
「__要好好長大,實在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我不如李屏瑤那樣「違章」,但有時連努力躲避,都仍免不了被侵犯。請不要再跟我說性別無關係,因為那是你不知道,要好好長大,實在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請成為一個知情的人。
還好下午見到心愛作家跟文學館新書,療癒許多(順便置入性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