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好丘碎碎念💬
📰新聞出處:三立新聞網/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周玉蔻爆顏寬恒服務處是法拍屋 8月第三拍1001萬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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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q13YVR內文節錄:
『周玉蔻9日在臉書發文緊咬顏家,言論辛辣批評,「配合『冬瓜爸』脱產倒債6000萬也就罷了,顏寬恒還在打著顏清標家族的『招牌』霸佔法拍屋,法院公告在案,証據確鑿」,強調「這棟位於沙鹿的四層樓法拍屋,原所有權分屬顏家人,因為不付息繳款遭銀行索債申請法拍。顏清標和兒子女兒卻佔著房子做『服務處』不肯搬離,逼得法院公告不能點交,法拍今年8月13號第三次流標」。』
也許這篇新聞會因為最近的立委補選事件被放大。如果單純以案件來討論的話,債務人就是名義上的屋主,因此除了債務人以外的人,也就是第三人占用、借用、租用時,法院於查封筆錄上記載,基本上都會不點交。法院查封拍賣是屬於民事執行處的業務,因此查封拍賣是單純的『執行』,而不做『認定』。
簡單的比喻,有一間房子被法拍,查封時志明告訴事務官,說他跟屋主春嬌打了200年租約,還一次付清200年租金,事務官不會去『認定』此租約是真是假,而是『執行』將租約記載在查封筆錄上。如果志明說謊,那會有刑法214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刑責。
至於不點交,通常經由協調或者訴訟後宣判,最後點交取得房子使用權。
不要自己嚇自己,把不點交跟無法取得房屋畫上等號。
自住,沒有買貴的問題。✅
存錢不買房,十年都白忙 。😢
法拍屋是因債權債務的關係而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例如房屋被設定抵押未履行或者是無法清償債務、無力給付票款等。
或者是因分割遺產、分割共有物的狀況而送交法院民事執行處執行拍賣。抑或積欠政府機關的稅務、罰單、保險費產生的債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也會強制執行。
總的來說,依債權人的請求強制執行拍賣房屋的物件,便是法拍屋。
拍賣時會在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金融拍賣中心、行政執行署各分署依公告時間進行拍賣程序。
有意願投標者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底價兩成的保證金支票都有資格參與公開競標,以最高價者得標,落標者領回保證金。
得標後可尋求代墊銀行協助繳清剩餘價款。並由代標公司代辦交屋程序,完成法拍屋點交作業。
以及不點交的談判協調及相關訴訟,最後取得法拍屋的所有權及使用權。
法拍屋-重點式快問快答、簡易式理解(不包含特殊狀況)
Q: 甚麼是法拍屋
A:欠錢啦 !志明借春嬌錢,春嬌還不出來,志明就跟法院請求賣春嬌的房子還錢。
Q:法拍屋怎麼買?
A:去參加投標!帶著身分證印章保證金去寫標單投進去,寫最高你就得標。
Q:法拍屋風險?
A:看不到室內屋況格局,可以去跟鄰居打聽。
Q: 法拍屋注意事項
A:得標後七天內繳完扣除保證金剩餘的摳摳啦。
Q: 法拍屋自備款、法拍屋貸款
A:底價1000萬 自備款抓200以上 貸款金額投標前跟銀行確認好即可。
Q: 法拍屋流程
A:投標→過戶→交屋(一般買房是屋主交屋,法拍是法院交屋或協調交屋)
Q: 法拍屋點交、法拍屋不點交
A:點交→法院交屋、不點交→訴訟後法院交屋 (不懂不要自己嚇自己無法交屋)
Q: 法拍屋搬遷費
A:訴訟的時間成本(房貸利息、律師費等) ※記得簽收據
Q: 法拍屋代標、法拍屋代標費用
A:就想成法拍屋的仲介、底價4%上下。
Q: 法拍屋自己標
A:當然可以,省錢風險大,付費風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