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出任務了,說也許七天不能用手機。沒關係,很久很久以前也沒有手機這種東西,那時候人們寫信,我也會寫信。
你在睡覺嗎?累到打呼了嗎?我好想知道這些事情,比考試卷答案還想知道,比樂透號碼還想知道。你一定會笑我,說還是知道樂透號碼比較好吧,我想也是,如果我中了一千萬,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你贖回來。把你贖回來,然後我們去散步。
喜歡你是這樣的,我克制不住對你的好奇。如果我在25歲的時候遇到你,那我就會對你的5歲、15歲、25歲都深感興趣,光是了解現在的你是不夠的,我會像雙頰塞滿堅果的花栗鼠一樣貪心,迫切地想知道你去過哪些地方、愛過哪些人、會因為什麼燦爛大笑,又會因為什麼而退縮難過,你變成一個絢麗非凡且無限擴張的宇宙,我永遠都覺得探索得不夠,永遠渴望更細膩的畫面、更本質的氣味。
有一個說法是這樣的,如果將世界上所有關係都訂下兩年的期限,那麼也許人們不會再浪費那麼多時間爭吵與相互傷害,相反地,人們會變得更包容、更慈悲,因為那日漸逼近的相處期限,會誘發出某種危機意識,時間不多了,所以讓我們更相愛更珍惜更拼命去理解對方吧,這樣一種熱切或著急會帶領雙方更有意識地去生活,並且明白一起吃的每頓飯、一起走過的每條巷弄都珍貴無比。
但是我不要這個說法成真。不要。我們之間不需要訂下期限才能學會這一些,我會珍惜你、疼愛你、保護你,如同你對我一樣。我甚至想說,在遇到你之後,我才明白之前的那些都稱不上喜歡。一千多個日子裡,你每次每次仍然讓我悸動,你說話的方式、走路的姿態、額頭上的小捲毛,還有瞳孔裡的顏色與質地我都看不膩。對你的情感,是這樣的消化不完,多到我都開始懷疑是多少輩子的累積,才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