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在即是合理,可存在或者不存在,始終是個問題。 ”
一個饒舌中同時符合邏輯與文字遊戲成立的條件句,經展開層層的排列組合之後通透成明。
就從表達者的闡述邏輯必不受限於接收者的既成認知開始,在意識自由的前提下,出現多發性衝突視為可預期又不可避免的必然。周知道真實世界根本不存在什麼理所然後當然,畢竟就「真實世界」和「存在」到底都也不過人類貪便利各成解釋的代名詞,與本身觸發了因果卻未必同等號關聯。
終於是得萬物因認知所以存在,眾多的存在皆個個並同隨時隨地的各自表態。
再於是又得,普遍認知中「事實」相對準確的釋義或許更貼近為符合不同個體所達成的共識,變化隨說服與被說服間永恆還無盡的角力中成型,馬的沒完沒了。
但嘗試著把「萬般事實皆定義」設為真,即成立歷教常備的「古今中外,勝者決定歷史」之餘,再加碼讓「沒有絕對的對錯」,從幹話界轉回他應得的正義。
這麼功德無量還不違背邏輯,似乎非常值得出個皆大同喜的決定。隱憂是不爽的變因起與「說服」二字共存的強大壓迫力,容易造成「被說服」和「損失自由」達成某種程度的聯想。故誓死必須絕對自由卻各持主觀的靈魂們只好又此處共修議作「證明」,藉保全了自由平等,順便再闡述下唯又自由又平等的共知般配揉進各式主觀意識符合出理。
於是最後的一個於是,經顛沛完全部的流離,終落定合情又合理的證明中生根是相信,aka真理。
全都看看要當個自由的靈魂有多麻煩吧!
可任誰皆擁有,或者該問又誰甘心不從?
理解過來並再次看去,結果了「訊息被多方傳遞與接收後各接受出新的認知」,不同個體共同作為表達與接收者的可能性也使得表達者從來就沒有說明的應該,接收者亦本無轉譯為接受的必須。
如此這般追究責任就滿像個隨麻煩同生的荒唐笑話了。
但既成荒唐還講個屁啊?或者且當講屁吧,心誠則靈!
總算也是理解無論再怎樣鉅細靡遺的說明,都不具備本意完整被接收至接受的保證。
保證型本無形感知自安定,因萬物對安定感的需求止內在認知,外界從未確定過存在當然沒有失去的考慮。
否則何解釋購買保險的心態呢?
難道不就是藉付出賴以必須的身外物,在強碰各種未知的無常以後,硬打算著扳回一點秤斤論兩的補償嗎?
至於該證明出什麼效果,得取決其後的各有定奪。
但起碼共為保證的還是執行這場儀式過程必作用回即得的安定感,立竿見影。
結論到僅發自內在的安定感無從保證外界傳遞過程的準確度,卻充分說明了接收結果中僅可接受限能力所及的部份訊息,是本能,是天性。
這些既視作傳遞、接收雙方必須各自持有的預設心理,同視過程中決定性變因,當然即使通通無視掉倒還真也沒有什麼可以不可以的困擾,最多不過就再蹦出個日常中「表達能力不好還是理解能力高低」的問題了。
但知無論勝出哪個,
說在別人口中的判斷式,好壞都是全身不爽。
歸罪人言可偽,亦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