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IG一封陌生訊息,一位臨床工作數年的護理師,意外看到我所寫的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內容,詢問轉任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一職,應俱備什麼條件及工作內容為何?及如何得到面試邀約,燃起我寫下相關細節來給予預轉任者準備方向。
取得資格後,個人覺得最重要並非業務內容,而是心理調適及文書技能兩者,曾提過
從病房業務轉出準業務是截然不同的,等於是從急性護理轉成慢性長照護理,同樣地從純臨床業務轉職護業務也是截然不同,除了
獨立作業外,更是一個
責任制的工作,不再像臨床工作,交了班就是下一班的責任,要把自己視為
問題發現者、溝通者、諮商協調者、健康促進與預防者,像一位個案管理師,管理全事業單位人員之健康。
兩者工作環境不同之處如下:
臨床工作:個案自行上門,主動告知不舒服之症狀,接受治療及配合追蹤度極高。
團隊人員:醫師、專護、各專業人員。
職護工作:個案自行找出,被動接收需注意之問題,接受諮詢及配合追蹤度不一。
團隊人員:職安、人資、各單位主管。
談完上述的心理調適後,再來談談文書技能方面。醫療院所之臨床單位皆使用自行的電腦軟體系統,甚至於聘有資訊工程師設計所需之系統。但是並非每個事業單位備有健全的電腦軟體系統,故備有基本的電腦技能是必要的,增強健康維護資料分析、報表彙整及健康促進衛教文宣製作之能力。
建議之電腦技能:
word、 Excel 、powerpoint 、google表單或其他E化表單設計。
必要時使用職場健康服務管理系統weCare-勞工健康照護資訊平台取得。
未具備以上條件者並不表示不適合從臨床轉任,因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區分出僱用(專任)及特約(兼任)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二類。無相關經驗者,可尋找僱用類之勞工總人數達千人以上者事業單位,就算未在同一空間內辦公,但與有經驗之護理人員共事,就遇到不熟悉之問題時,較不會求助無門,造成心理壓力過高而無法勝任。
僱用及特約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區分:
僱用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事業單位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者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者,或事業分散各地區勞工總人數達3000人以上者。
特約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事業單位總人數在100人至299人者;自111年1月1日起,總人數在50人至99人者,其中一位以上從事危害健康作業之事業單位。
很開心收到這樣的訊息內容,更希望透過這樣的內容分享,讓想踏入這個領域的護理同仁,更加了解相關資訊,分析自身條件及特質,進而成功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