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可以文創化嗎?

2022/01/15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近年來,政府的文化主管一直在動博物館的腦筋,國立的博物館負擔太重了,為什麼不能要他們設法自負盈虧?即使做不到這一點,至少要他們盡可能負擔一部分吧!有了這種想法,自然想到「行政法人」之類的制度了。這不是日本人搞的那一套嗎?這樣的想法與近年來故宮博物院在販售紀念品上的優良績效相連結,就自然扯到「文創」政策上了。
如果每個博物館都學故宮博物院,不但可以大量提高參訪人數,同時可以幫政府解決一些財務問題。財經人員異想天開,以為只要找到適當的合法制度,就可以如願使博物館走上收支平衡的坦途。「文創」二字一定使他們大感興奮吧!
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所收藏的植物(左)與台北故宮博物院典藏的翠玉白菜(右)。圖片截自《邁向繆思:漢寶德談博物館》。
誠然,博物館的財務問題確實使全世界各國政府感到頭痛。可是「文創」能否自根本上解決問題,與若干年前開始談到「行政法人」時面臨同樣的困惑。「行政法人化」確實可以使國立博物館的官方組織軟化,因此可以較自由的處理經營上的問題。然而根本的問題是博物館的經營能否有足夠的吸引力可以使大量觀眾來訪並投入足夠的金錢。有了這種吸金的力量才能談管理制度的效率。談文創,其先決條件是完全一樣的。文創其實就是對觀眾的吸引力,因為只有大眾化與商品化才能稱得上文化產業。創意就是促成商品化的力量。
博物館能不能產業化?這與其設置的目標是直接相關的。而設置的目標與博物館的收藏有關。所以政府動博物館這樣的分類可知,收藏的大眾吸引力是後者。而科學類博物館則以研究型居多。試想自然科學博物館可能收藏了無數的樹葉與昆蟲,對於大眾而言,那又怎及得故宮的一只翠玉白菜呢?
所以搞文創要以文物類博物館為對象。他們可以發揮創意,使文化產品產業化。有人問我,難道科學博物館就不可能搞文創了嗎?不然。有些科學類博物館的收藏雖然是科技造物,但卻是生活文化中所必需,就仍然要歸類於文物性博物館。比如有些博物館收藏的是汽車。我們都知道汽車是現代人的日用品,它的品牌、造型等都是汽車愛好者所關心而且認真品賞的,因此屬於具有吸引力的文物。汽車不容易當成標本分類收藏,也沒有高深研究的學術價值,大多陳列在展示廳中,供觀眾欣賞,所以科學工藝博物館應歸屬於文物類博物館。
我們很容易用觀眾的人數來判斷博物館作為文創事業的指標。這是很不可靠的。上世紀中葉以前,只有文物館才可能吸引大量觀眾。如同今天的台灣,故宮的觀眾人數年年上升,實在是大陸的遊客所造成的。由於故宮的文物名聲遠揚,所以是理想的產業化的園地。大家都跑來參觀,參觀時都想帶一件有名的複製紀念品回家。所以故宮是理想的文創場域。歷史博物館由於缺少著名的收藏品,只好靠特展來做生意了。
自然科學博物館的參觀人數一直領先,與收藏無關,是二十世紀中葉以後,以現代化展示推動科學教育,吸引兒童參觀所開始的潮流。其吸引力是趣味性,目標是大眾教育,這樣的博物館參觀人數再多,也無法產業化,因為很多觀眾入館是免費或近似免費的。世上有些自然博物館利用恐龍來吸引觀眾,甚至展出會動的恐龍,後來就有演為遊樂場的傾向,實在是要不得的。
高雄科學工藝博物館展示的早期自行車(左)與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的恐龍廳(右)。圖片截自《邁向繆思:漢寶德談博物館》。
大體說來,文物類博物館視其收藏的精彩程度,可以文創化,標本類博物館只能利用現代展示手法吸引學生與類學生觀眾,其目標是科普教育,是不宜勉強產業化的。政府在推動博物館文創時要先認清這一點。

(本文節錄自《邁向繆思:漢寶德談博物館》)

《邁向繆思:漢寶德談博物館》

【作者】漢寶德(1934-2014)

1934年出生於山東省日照縣,1958年成功大學建築系畢業,1964年赴美留學,先後取得哈佛大學建築碩士及普林斯頓大學藝術碩士等學位,1967年返國。主要經歷為:東海大學建築系主任、中興大學理工學院院長、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籌備主任及館長、國立台南藝術學院籌備主任及校長、國藝會董事長、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理事長、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文建會委員、台北市文化局顧問等。
早年於建築系就學期間便創辦了《百葉窗》,爾後至1970年代,陸續編輯出版《建築雙月刊》、《建築與計畫》、《境與象》等建築專業雜誌,致力推動台灣現代建築思潮,冀探討建築設計思想與社會人文之關聯等課題。
在建築方面,漢寶德於回國初期設計之洛韶山莊、天祥青年活動中心等作品,呈現出強烈的現代建築立體派風格,其建築作品屢獲《建築師》雜誌建築獎。
此外亦致力於藝術及美感教育之推廣,1994年獲教育部一等文化獎章、2006年獲得國家文藝獎第一屆建築獎、2008年台灣大學榮譽博士、2009年雜誌最佳專欄金鼎獎、2010年中國建築傳媒獎──傑出成就獎、2014年第34屆行政院文化獎。

【編者】黃健敏

中原理工學院建築系畢業,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建築碩士。
文化部及台北市等多縣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國美館及北美館諮詢委員。曾任教於中原大學、東海大學、北藝大、北科大等校。
1993年起參與台灣公共藝術政策與執行,著書撰文鼓吹「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的理念。2002年1月至2004年7月出任《建築師》雜誌副社長兼主編,致力推動建築文化活動,策畫建築師公會與台北市文化局共同舉辦33場「世界都市建築」演講系列。2006年任《建築》雜誌總主編,入圍2008年行政院新聞局金鼎獎「最佳科學及技術類」。
著作:《貝聿銘的世界》、《建築藝術卷1:台灣建築的先行者》、《藝術,盡在街頭:美國東部城市藝術公共空間導覽》、《世紀建築大師:貝聿銘》等。
編作:1999-2001年《公共藝術年鑑》、《2016第五屆公共藝術獎專輯》、2001-2003年《台灣建築獎專輯》、《建築桂冠──普立茲克建築大師》等。
策畫:「ARCH建築」叢書(典藏藝術家庭)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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