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分享:酒駕相關規定修法(2022年1月30日施行)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前言

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三項法律修正案等「酒駕三法」修正案,提高酒駕刑責。不僅酒駕肇事併科罰金從1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將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以遏阻酒駕歪風。總統蔡英文表示,這次立法院再度針對酒駕修法,主要有三大重點:第一,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第二,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3年以下,得併科罰金30萬元。第三,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蔡英文強調,對於酒駕事件,政府一定零容忍,除了加重罰責,杜絕僥倖心態,政府也會持續透過嚴格執法、重視戒癮治療等各面向,來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
(新聞來源:酒駕修法通過 最高罰300萬https://ctee.com.tw/news/policy/587215.html)

修法重點:

一、刑事處罰方面(刑法第185之3條、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

  1. 酒駕未肇事者原本最高兩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以下罰金,提高到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2. 酒駕撞人重傷者原本一到七年有期徒刑,新法再加上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酒駕撞死人者原本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新法再加上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
  3. 對於酒駕撞傷跟撞死人者有關「累犯」的認定期間,原本是「五年內」再犯,也延長改為「十年內」,刑期雖然仍維持三到十年及五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但也加上得併科罰金兩百萬元以下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4. 軍人的刑事處罰,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後,「刑期」與「累犯」與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一致,但罰金則較刑法為重。

二、行政罰方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條之1)

  1. 「再犯」的認定期間,從五年內延長至十年
  2. 對於十年內第三次以上酒駕者,增訂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的條款
  3. 同車乘客的罰鍰,從原來的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大幅提高為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4. 酒駕者重新考照時申請登記配備有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的汽車後,才發給駕駛執照;同時也大幅提高駕駛沒裝酒精鎖汽車的罰鍰,從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提高到六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
(以上說明來源:法源法律網-「酒駕三法」公布了 加重酒駕及同車乘客處罰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AID=1&NID=182598.00&kw=&TY=1&sd=&ed=&total=11049&NCLID=&lsid=)

本次酒駕修法前/後條文重點比較圖可參考:中央通訊社網站製圖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130003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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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人時常未經借名人同意而出售其名下之不動產,因而糾紛頻仍,對於此買賣行為的效力為何?過往有採處分行為原則上無效而例外有效的見解,近年來均逐漸傾向出名人有權處分的見解,優先保護交易市場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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