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餐廳可否拒絕米其林「秘密客」評鑑?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米其林公司所出版的美食及旅遊指南書籍。

前言

台北知名粵菜餐廳「鍋氣」及知名日本料理餐廳「磯勢」先後對米其林公司提出「侵害防止」訴訟,要求《米其林指南》不得派「秘密客」上門消費,也不准對餐廳發表評鑑,餐廳方認為餐廳有選擇顧客及是否與其締約的自由,而台北地院審理則認為美食評鑑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且《米其林指南》未壟斷言論市場,如若要求限制秘密客用餐評鑑則屬於權利濫用,因而分別判「鍋氣」餐廳、「磯勢」餐廳敗訴。米其林秘密客評鑑的主要爭議為「商業言論自由」及「締約相對人選擇自由」的衝突,以下就可能涉及的法律關係進行頗析。
參考資料:
  • 拒米其林「秘密客」評鑑 北市粵菜名店「鍋氣」提告吞敗理由曝(新聞日期:2022年5月2日)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02/2242206.htm

締約相對人選擇自由是什麼?

顧客通常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選擇店家,而餐廳往往也願意提供服務,造就了民眾認為餐廳絕不會拒絕任何消費者的錯誤印象。然而,難道餐廳沒有拒絕特定消費者的權利嗎?依據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亦即,契約成立必須要「雙方」當事人間的意思表示達成共識,以買賣契約為例,只有當買方願意購買、並且賣方願意出售時,買賣契約才會成立,契約之一方是可以自由選擇要與何人締結契約,也就是「締約相對人選擇自由」。因此,至餐廳用餐消費時,不只是顧客可以選擇店家,相反的,店家也有選擇客人、拒絕特定客人的權利。

磯勢餐廳提告米其林公司之一審判決: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48號

回到本件中,《米其林指南》是由米其林公司出版的美食評鑑書籍,該公司通常以「秘密客」手段對餐廳進行評價,即指米其林評審員偽裝成一般消費者至受評鑑餐廳用餐,評審員再將體驗餐飲服務之結果撰寫成餐廳之評論或心得,進而出版為書籍,以供饕客作為品嚐美食之指南。因米其林公司以秘密客方式進行訪查,致使受評鑑公司(磯勢日式餐廳)無法預先拒絕其評鑑,而引發本件爭端與訴訟,以下來詳細分析雙方之主張與法院之認定。

原告磯勢餐廳(瑞慧日式餐飲股份有限公司主張及理由:侵害營業自由及締約自由

  1. 營業自由、締約自由:
    磯勢餐廳有選擇營業對象、營業方式及決定如何交易及處分自身商品之權利,且有權決定何人得進入磯勢餐廳並使用其內設置之家具、設備。
  2. 磯勢餐廳之理念與自我實現的目標就是給予廚師自由揮灑的空間,不受到所謂權威評鑑的標準拘束,不認同米其林公司出版之《米其林指南》以秘密客手段、不透明的評鑑程序以及單一的標準進行餐飲評鑑。
  3. 磯勢餐廳日前已先行發函予米其林公司表示拒絕其派評鑑員前來進行評鑑、發表任何心得、公布評鑑結果,但過往米其林公司曾多次於受評鑑餐廳拒絕後,仍強行指派評鑑員前往進行評價並發表評鑑結果,因此,如若不能防止米其林公司派員前來評鑑,不僅將造成對磯勢餐廳内之設備及家具等動產所有權完整性,亦有侵害之營業自由、締約自由之虞,並造成廚師與員工之心理壓力,而無法貫徹不受威權評鑑的理念。
  4. 若日後不被《米其林指南》推薦或星等變動,亦會使社會大眾反面解釋磯勢餐廳係「不推薦」、「品質較差」之餐廳,而傷害其商譽

被告MICHELIN TRAVEL PARTNER(米其林公司)主張:言論自由

  1. 可受公評之事,應受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保障:
    《米其林指南》是將評審員體驗餐飲服務之結果彙整撰寫為餐廳之評論與心得,是對於餐飲服務此種可受公評之事務為主觀意見之表達,係社會上多元美食評論其中之一,供消費大眾參考,雖為商業言論,其撰寫評論對於公眾提供資訊,促進不同文化交流的公共利益價值應受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之保障
  2. 《米其林指南》評價均用正面的用語評論,未侵害磯勢餐廳商譽:
    《米其林指南》所刊登之餐廳與餐點資訊均採用正面的用語評論,未曾對任何餐廳以諸如「劣質」或「不推薦」等負面或偏激用語進行評價,亦不會公布曾指派評審員前去用餐而未獲選之餐廳,自不可能對任何餐廳之名譽有所侵害。
  3. 以秘密客形式評價是為了維持評鑑的公正性、客觀性:
    為維持「米其林指南」之公正性,不可能事前主動公布可能或不派遣評論員進行評鑑之餐廳,而評審員以匿名的方式前往餐廳用餐,是為了親自品嚐而蒐集實際用餐與服務流程體驗,亦屬言論自由所保障資訊蒐集與查證行為的範疇,因此禁止評鑑員前往磯勢餐廳用餐並對其餐廳發表評論,為不當箝制言論之發表,違反公共利益。
  4. 評鑑員的身份應受隱私權的保障:
    評鑑員於用餐時不表明身分與動機,應受隱私權保障,並非不法侵害原告締約自由、營業自由;且評鑑員進入餐廳用餐之行為與一般消費者無異,評鑑員用餐不會妨害磯勢餐廳之正常營業或管理。
  5. 締約自由的限制:禁止歧視、禁止權利濫用
    締約自由亦非流於恣意而毫無限制,單純以「發言者的身分」(即米其林公司及評鑑員)而以訴訟方式欲阻礙用餐或發表評論,違反平等原則、妨礙言論及出版自由、阻礙公眾對於餐飲服務之資訊的取得,均已違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且有損公共利益,此明顯係針對特定身分之人所為之歧視,而屬權利濫用之行為。

法院認定:磯勢餐廳敗訴

  1. 《米其林指南》對於列入推薦之餐廳,以正面的詞彙描述與簡短介紹餐廳特色,指南中不會使用負面、偏激之用語等節,且未壟斷餐廳評論的言論市場,《米其林指南》的內容並無物理或法律上的強制力。
  2. 飲食餐點、用餐環境等為可受公眾評論之事:
    磯勢餐廳是提供消費者餐飲服務以賺取利潤之經濟活動,其所提供餐點、服務、用餐之環境氛圍等,依社會通念均屬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適當評論,不具違法性;縱其單純不表示意見或未持續給予相同星等評價之行為可能遭消費者為負面之解讀,仍非不法侵害行為。
  3. 《米其林指南》為單方主觀意見表達之言論,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米其林指南》為米其林評鑑員單方主觀意見表達之言論,具有一般中等智識與邏輯的民眾應可以分辨評論者的意見與標準未必是被評論者的價值觀,且被評論者未必認同評論者。
  4. 匿名用餐無損於餐廳之商譽、營業自由及財產權,磯勢餐廳訴請法院禁止評鑑員前往屬於權利濫用:
    米其林公司派評審員匿名前往餐廳用餐係為其所出版《米其林指南》蒐集親自體驗之經驗與資料,係為發表意見,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所為必要之資料蒐集;而其匿名用餐之行為對於餐廳之商譽、營業自由與自我實現等人格權均不會造成侵害,對財產權亦無損害。磯勢餐廳聲請事前禁止派評鑑員匿名至其餐廳用餐,主要目的即為限制《米其林指南》評論推薦餐廳可能包含磯勢餐廳的言論自由,同時亦會限制米其林公司派評鑑員提出(用餐)要約之自由,係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要屬濫用權利
  • 目前訴訟進度:
    磯勢餐廳對米其林公司案,一審敗訴,提起上訴,二審審理中
    鍋氣餐廳對米其林公司案,一審敗訴,預計上訴

結論

當然餐廳在不涉及歧視及權利濫用下,有締約相對人選擇自由,可以選擇要與何人締約、以何種方式締約等等,然而,米其林公司以秘密客的方式,派遣評鑑員至餐廳用餐,用餐完畢後以其主觀心得用正面詞彙撰寫並出版《米其林指南》,係米其林公司之言論與出版自由,應受憲法之保障,縱使以匿名用餐之手段,並無侵害餐廳隻商譽、營業自由、財產權及人格權發展。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民眾給予餐廳一顆星或是負評,事實陳述的評論,若為真實或經合理查證可信為真實者,不構成誹謗罪、侵權行為;而意見表達的評論,如為善意發表言論,及所評價之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該評論內容仍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不構成誹謗罪及民事侵權行為。
現今補習班開班型態已從傳統固定時間班別轉變為多元化之教學模式,例如:線上教學、授課錄影等方式替代面授教學,但是傳統的補習班退費機制套用在雲端課程在解釋上就容易會出現退費爭議,以下就用最近發生的案例來跟大家分享消費者保護法有關定型化契約的概念以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以人肉佔車位的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8條,檢警機關取締後,得處以新台幣300元之罰鍰。然而,如若駕駛人不願報警,而欲以踩空擋催油門等等的方式逼違法佔位者離開,反而易造成雙方間的碰撞及糾紛,因此不建議以此等方式為之。
前言: 許多人在開(騎)車時,偶爾會心癢癢忍不住想稍微看一下手機訊息、看一眼時間、查一下地圖或資料甚至是外送員接個訂單等等,雖為大眾行車安全著想,希望大家都能停好車再滑手機,但有些情況必須即時接受資訊時,到底在什麼狀況下使用手機會被開罰?又有哪些時候是合法使用呢?以下就跟大家小小分享。
性別工作平等法給予女性受僱者生理假的保障,雇主在每月一日的限度內不得拒絕女性受僱者請生理假,不得要求其提出證明,亦不得給予女性受僱者不利益的處分。然而,男跨女之跨性別者並無實際週期性經血來潮,因此,生理假之保障範圍不包含男跨女之性別工作者。
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三項法律修正案等「酒駕三法」修正案,提高酒駕刑責。主要有三大重點:第一,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第二,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3年以下,得併科罰金30萬元。第三,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民眾給予餐廳一顆星或是負評,事實陳述的評論,若為真實或經合理查證可信為真實者,不構成誹謗罪、侵權行為;而意見表達的評論,如為善意發表言論,及所評價之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該評論內容仍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不構成誹謗罪及民事侵權行為。
現今補習班開班型態已從傳統固定時間班別轉變為多元化之教學模式,例如:線上教學、授課錄影等方式替代面授教學,但是傳統的補習班退費機制套用在雲端課程在解釋上就容易會出現退費爭議,以下就用最近發生的案例來跟大家分享消費者保護法有關定型化契約的概念以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以人肉佔車位的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8條,檢警機關取締後,得處以新台幣300元之罰鍰。然而,如若駕駛人不願報警,而欲以踩空擋催油門等等的方式逼違法佔位者離開,反而易造成雙方間的碰撞及糾紛,因此不建議以此等方式為之。
前言: 許多人在開(騎)車時,偶爾會心癢癢忍不住想稍微看一下手機訊息、看一眼時間、查一下地圖或資料甚至是外送員接個訂單等等,雖為大眾行車安全著想,希望大家都能停好車再滑手機,但有些情況必須即時接受資訊時,到底在什麼狀況下使用手機會被開罰?又有哪些時候是合法使用呢?以下就跟大家小小分享。
性別工作平等法給予女性受僱者生理假的保障,雇主在每月一日的限度內不得拒絕女性受僱者請生理假,不得要求其提出證明,亦不得給予女性受僱者不利益的處分。然而,男跨女之跨性別者並無實際週期性經血來潮,因此,生理假之保障範圍不包含男跨女之性別工作者。
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三項法律修正案等「酒駕三法」修正案,提高酒駕刑責。主要有三大重點:第一,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第二,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3年以下,得併科罰金30萬元。第三,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篇文章介紹了位於定潮的住宅設計案,探討了設計理念、主要空間以及入選「米其林飯店指南」的要素。文章中提及了室內設計的特點和質感,並分享了主臥室、浴室和客廳的設計靈感。這篇文章展現了定潮獨特宅特色,適合客戶尋找住宅設計案例的參考。
Thumbnail
老李最近中年轉職想加盟餐飲店開創事業第二春,但在簽訂加盟契約時,卻發現加盟總部有設定一項競業禁止條款,條約內容是:「本契約終止後,加盟主於三年內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名義,從事與本連鎖體系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及餐品販售。若有違反,加盟主應支付懲罰性違約金50萬元。」 對於法律條文不熟悉的老李來說,這樣
Thumbnail
接續上一篇文章,提供服務是一種方式,直接販售商品也是一種方式。由於兄弟飯店之前是以接待日本客戶為主,所以服務品質是偏向那種老派的作風。在門口會有店副理或是經理站崗,當月光一報出人數時,他立刻就知道是哪一位客人到了,對於習慣被店員接待的月光,確切感受到飯店的高級感。或許一桌八千元的消費算
Thumbnail
負評對店家商譽造成損害,但提告或威脅顧客刪評不一定是合適的解決方式。本文討論了提告恐嚇客人刪評論的合法性,負評害店家商譽受損後對客人告誹謗的可能性,以及真正符合誹謗罪情節的案例和客人一星負評可以提告的狀況。
Thumbnail
台南米其林美食眾多,在國華街與保安路就有好幾間,這兩間原本生意就很好,榮獲米其林推薦後更是大排長龍,這兩間店有一個共同點,除了都是用老闆的名字來命名外,還有一個特色就是可以看到老闆本尊在櫃檯前方料理的姿態,看著他們熟練地揮動手中的廚具,讓你等待的漫漫時間裡,宛如也看了一場米其林等級的演出。
Thumbnail
要不是男友把我帶過去大概永遠不會找到這家好吃的餐枱。作為米芝蓮級別的隱世小餐館,有好多都是附近的居民一家人去光顧,也有朋友聚餐。很推薦,因為人很多要記得先訂座哦。
07/07/2014 鼎泰豐是米其林評比為一星級的餐廳。 每次經過101時,總是見到大排長龍。 我也喜歡美食,但並不會特意的追求美食。 這種人潮洶湧的餐廳,總是可以輕易的擊敗我的用餐意念。 而且米其林對我來說輪胎的定義遠大於美食的評比。   主要是想帶媽媽去品嚐一下。 安排了在東區商
Thumbnail
本篇文章探討了消費者在社群平臺上狂刷負評,對於商家聲譽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在網路平臺上匿名發表言論的相關法律問題。探討了Dcard事件,以及檢警是否應該具有調取通訊軟體的權限。同時詳細說明瞭中國資訊安全的疑慮以及中國對於平臺的網路資訊是如何規定的。
Thumbnail
T+T 食記介紹了一家將臺灣特色小吃與西式料理結合的米其林一星餐廳。文章中介紹了各種菜色,當中包括了前菜、鵝肝鹹水雞、炸牡蠣、車輪餅、鵝肉、主食等,並分享了用餐體驗以及消費金額等相關信息。整篇文章以此次用餐體驗為主軸。
Thumbnail
同樣是餐飲業,客人消費的心理大不相同 每個人一定都有去餐廳點餐的經驗,有不少都改成線上點餐縮減前台服務人員,但最基礎的菜單版面都還是以推薦套餐-單點-特色料理-甜點飲品這種順序做排列組合,那如果在小吃攤看到這種菜單,會讓你想點餐還是缺乏興趣呢? 舉個例子,你去買鹹酥雞看到菜單上第一行寫著,套
Thumbnail
這篇文章介紹了位於定潮的住宅設計案,探討了設計理念、主要空間以及入選「米其林飯店指南」的要素。文章中提及了室內設計的特點和質感,並分享了主臥室、浴室和客廳的設計靈感。這篇文章展現了定潮獨特宅特色,適合客戶尋找住宅設計案例的參考。
Thumbnail
老李最近中年轉職想加盟餐飲店開創事業第二春,但在簽訂加盟契約時,卻發現加盟總部有設定一項競業禁止條款,條約內容是:「本契約終止後,加盟主於三年內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名義,從事與本連鎖體系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及餐品販售。若有違反,加盟主應支付懲罰性違約金50萬元。」 對於法律條文不熟悉的老李來說,這樣
Thumbnail
接續上一篇文章,提供服務是一種方式,直接販售商品也是一種方式。由於兄弟飯店之前是以接待日本客戶為主,所以服務品質是偏向那種老派的作風。在門口會有店副理或是經理站崗,當月光一報出人數時,他立刻就知道是哪一位客人到了,對於習慣被店員接待的月光,確切感受到飯店的高級感。或許一桌八千元的消費算
Thumbnail
負評對店家商譽造成損害,但提告或威脅顧客刪評不一定是合適的解決方式。本文討論了提告恐嚇客人刪評論的合法性,負評害店家商譽受損後對客人告誹謗的可能性,以及真正符合誹謗罪情節的案例和客人一星負評可以提告的狀況。
Thumbnail
台南米其林美食眾多,在國華街與保安路就有好幾間,這兩間原本生意就很好,榮獲米其林推薦後更是大排長龍,這兩間店有一個共同點,除了都是用老闆的名字來命名外,還有一個特色就是可以看到老闆本尊在櫃檯前方料理的姿態,看著他們熟練地揮動手中的廚具,讓你等待的漫漫時間裡,宛如也看了一場米其林等級的演出。
Thumbnail
要不是男友把我帶過去大概永遠不會找到這家好吃的餐枱。作為米芝蓮級別的隱世小餐館,有好多都是附近的居民一家人去光顧,也有朋友聚餐。很推薦,因為人很多要記得先訂座哦。
07/07/2014 鼎泰豐是米其林評比為一星級的餐廳。 每次經過101時,總是見到大排長龍。 我也喜歡美食,但並不會特意的追求美食。 這種人潮洶湧的餐廳,總是可以輕易的擊敗我的用餐意念。 而且米其林對我來說輪胎的定義遠大於美食的評比。   主要是想帶媽媽去品嚐一下。 安排了在東區商
Thumbnail
本篇文章探討了消費者在社群平臺上狂刷負評,對於商家聲譽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在網路平臺上匿名發表言論的相關法律問題。探討了Dcard事件,以及檢警是否應該具有調取通訊軟體的權限。同時詳細說明瞭中國資訊安全的疑慮以及中國對於平臺的網路資訊是如何規定的。
Thumbnail
T+T 食記介紹了一家將臺灣特色小吃與西式料理結合的米其林一星餐廳。文章中介紹了各種菜色,當中包括了前菜、鵝肝鹹水雞、炸牡蠣、車輪餅、鵝肉、主食等,並分享了用餐體驗以及消費金額等相關信息。整篇文章以此次用餐體驗為主軸。
Thumbnail
同樣是餐飲業,客人消費的心理大不相同 每個人一定都有去餐廳點餐的經驗,有不少都改成線上點餐縮減前台服務人員,但最基礎的菜單版面都還是以推薦套餐-單點-特色料理-甜點飲品這種順序做排列組合,那如果在小吃攤看到這種菜單,會讓你想點餐還是缺乏興趣呢? 舉個例子,你去買鹹酥雞看到菜單上第一行寫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