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始於一則推特。
2018年8月8日,Elon Musk在自己的推特上寫道:「正在考慮以每股420元的價格讓特斯拉(Tesla)私有化。資金來源已經確認。」
在接下來幾個小時,Musk又發布了幾則訊息,說明私有化的股東安排規劃、已經取得投資人的支持,只剩下股東同意等步驟。
和許多人一樣,Musk喜歡用推特表達自己對許多事物的看法,這樣毫不掩飾的風格讓數千萬人追蹤他的推特,但是和大多數人不一樣的是,Musk是特斯拉的大股東和執行長,而特斯拉是一家上市公司,所以Musk對自己公司經營方向的意見,當然受到很大注目。
Musk發布訊息時正是股票交易時間,從他發布訊息起到那天收盤為止,特斯拉的股票上漲了6%,比前一天收盤價上漲約一成。
但是更多問題隨之而來。
在證券交易相關法規中,大多數的規定都環繞著資訊揭露和流通的問題,因為市場價格取決於投資人的買賣決定,而投資人的買賣決定是基於他們所得到的資訊,所以如果有某些人比其他人知道更多未公開的重大訊息,並且以此投資獲利或是賣出避免損失,對於其他不知情的投資人來說是不公平的,這會動搖證券市場的公平性,並且進而影響投資人對證券市場的信心,所以Musk的推特訊息首先牽涉到了「公平揭露規則」(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的問題。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在2000年8月通過了「公平揭露規則」的規定,就是為了讓公司不可以選擇性地揭露重大訊息給特定人,導致資訊不能充分流通,影響投資人的投資決定。
將特斯拉私有化當然是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訊息,但是Musk在推特上揭露這件事,在第一時間獲知的是他當時約2,200萬個追蹤者,但是有更多特斯拉股東並沒有使用推特,或者沒有在推特上追蹤Musk,儘管這項消息很快就在媒體上傳開,但這樣有達到「公平揭露」的要求嗎?
網飛(Netflix)執行長Reed Hastings曾經在個人臉書上揭露網飛的觀看用戶人數,因此遭到證管會調查,儘管並沒有受到裁罰,但證管會後來表示,單單在社群媒體上發文並不足夠,除非投資人已經事先被告知要注意這件事,從這點看來,Musk的推特訊息是否足以符合規定,的確是值得證管會好好調查的問題。
但人們很快發現,這不是Musk面對的最大麻煩。
8月24日,在第一次發布訊息後的17天,特斯拉在網站上公告表示,基於收到的回應,Musk放棄了要將特斯拉私有化的念頭。
9月27日,證管會宣布將要起訴Elon Musk,讓他不能再擔任任何美國上市公司的經理人或董事,理由是Musk明知自己從未和任何潛在投資人討論過以420元價格將特斯拉私有化的交易,但卻在推特上發布這樣的訊息。
如同先前所提到,大多數與證券交易相關的規定都與資訊揭露相關,如果明知是不正確或是子虛烏有的訊息卻公開揭露,會讓投資人基於錯誤的資訊而做出買賣決定,進而讓某些人因為這樣的行為而獲利,這不但是不對的,也必然會影響投資人對於證券市場的信心,所以可能會構成「操弄市場」(market manipulation)的問題,因此是證券主管機關非常在意的問題。
根據證管會提供的資訊,雖然Musk的確在7月31日與沙烏地阿拉伯主權基金的代表見面,但是並沒有談到任何私有化的交易細節,比方說應該對股東提供多少溢價,Musk也承認420元的價錢來自於他估計應該要有兩成的溢價,然後以當時股價算出419元,再加上1元湊個整數。
Musk說之所以湊個420元的整數,是因為他最近才知道這個數字在大麻文化中有很重要的地位,而且他的女朋友會覺得很有趣,但他自己也承認這不是一個好理由。
根據媒體報導,證管會的起訴也經歷了一番峰迴路轉,證管會和Musk原本已經準備好和解,後者將會支付一筆象徵性的罰款,也不需要辭去任何職位,但是Musk在最後一刻改變心意,他拒絕簽下和解協議,因為認為這樣對自己不誠實,他無法接受這樣的想法,所以Musk的律師打了電話給證管會,而後者在很短的時間內準備好資料要起訴他。
「證管會不公義的行為讓我覺得很難過和失望。我一直都是基於誠實、透明和投資人的最大利益行事。正直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價值,而一切事實將會顯示我從未就此點妥協。」Musk發布聲明表示。
證管會可以在非常短的時間內起訴,或許顯示了他們對這項訴訟已經做好萬全準備,而且很有信心可以勝訴,但另一方面,Musk也覺得自己會贏得訴訟。
不過就像任何牽扯到Musk的事情都帶點戲劇性一樣,就在證管會宣告的兩天後,Musk又改變了心意,覺得和解才是最好的選擇,於是他的律師在9月27日深夜寄了封電郵給證管會想要談談,但因為已經太晚,所以證管會的官員已經睡覺了,所以直到隔天早上才知道這件事。
Musk和證管會很快地在當天早上見了面,Musk的律師表示他們想要用先前的條件和解,但證管會已經被Musk反覆的態度惹火,所以開出條件,不接受就拉倒:Musk卸下特斯拉董事長的職位至少三年、他和特斯拉各自支付2,000萬美元的罰金、特斯拉任命兩位新的獨立董事,還有特斯拉要加強對於經理人使用社群媒體的內部規定,只要任何包含或合理包含對特斯拉或股東來說重大的訊息,Musk在推特上發布前必須經過公司審核。
這項和解「是為了解決不當行為而特別設計的,可以加強特斯拉的公司治理和監管,以保障投資人。」證管會在聲明中寫道。
Musk同意了,但這次和解協議,特別是有關審核推特內容的要求,後來將不斷糾纏著Musk。
可以確定的是,Musk對和解並不開心,幾天之後,即便在和解協議都還沒得到法院同意之下,他就在推特上大表不滿寫道:「只是想說『賣空致富委員會』(Shortseller Enrichment Commission,和證管會的縮寫同樣是『SEC』)幹的好。改了一個名字正好。」
根據法規專家表示,Musk的訊息或許違反了他和證管會的協議,包括不會發表認為主管機關指控是子虛烏有的約定,但證管會似乎決定輕輕放過他。2018年10月16日,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同意了Elon Musk和證管會間的和解協議。
但對Musk和證管會來說,這並不是一切的終點,而僅僅為兩方後續不斷的對抗拉開了序幕。
大約四個月之後,2019年2月20日,Musk在推特上宣布,特斯拉在該年度將會生產50萬輛電動車,儘管根據特斯拉提供給股東的信中寫到產量是40萬輛。
特斯拉的「專任證券法律顧問」(Designated Securities Counsel)持續監控著Musk的推特訊息,並且立刻安排與後者的會議,然後一起草擬了澄清的訊息。
顯然這沒辦法讓證管會滿意,他們認為這項訊息堪稱重大,但卻沒有事先經過核准就發布,因此他們在2月26日請求法官認定Musk蔑視法院,因為這些推特訊息沒有事先經過特斯拉內部同意,違反了和解協議。
Alison Nathan法官並沒有立刻決定,因為她覺得先前協議中要求「合理包含」重大訊息需要事先核准的標準似乎並不明確,所以她要求兩方先行討論出絕對清楚的標準,以免類似的事情會不斷上演。
根據美國證交法,「重大」的標準是影響投資決定,但什麼是「合理包含」就沒那麼明確了。證管會認為加上這兩個字,可以擴張所謂「重大」的標準,因為他們希望Musk在發表推特訊息前更為小心。根據證管會律師的說法,只有「顯然不重大」的訊息可以豁免於事先核准的規定。
但另一方面,特斯拉的律師則主張這個標準太過模糊,根本難以執行,更敏感的問題是,政府機關要求個人在發表公開聲明前先經過事前審核和核准,這似乎和言論自由扯上了關係。
4月26日,Musk和證管會兩方終於同意,調整先前和解協議的文字,讓需要事先核准的標準比較明確,包括特斯拉的營運狀況,例如銷售數字、財務預測和新的生產線等,也包括這次引起爭議的銷售量預測。
這樣的標準對兩方來說已經夠明確了嗎?或許未必。
7月30日,Musk在推特寫道:「快速提高生產線。希望在今年底可以每週製造1,000組太陽能屋頂瓦片。」
這項訊息似乎符合「產量或銷售或交付數字」而需要事先審核,但是當證管會在8月發信給特斯拉時,後者卻回覆說這則訊息沒有經過審核,而且他們後來也認定無須審核,因為那只是「純屬抱負」(wholly aspirational)。
不到一年之後,2020年5月1日,Musk的推特訊息再度引起軒然大波。隨著美國新冠肺炎疫情慢慢擴大,他在推特上寫道:「我正在賣掉幾乎所有名下具體財產。將不再擁有房產。」
一分鐘後,他又寫道:「依我的意見,特斯拉的股價太高了。」
在Musk發布訊息後,特斯拉股價大跌超過9%,而當被記者問到這訊息是否有先經過內部審核時,他只用電子郵件簡單回應了一個字:「不。」
先前調整過的和解協議並沒有特別提到特斯拉的股價,但有包括與公司股票相關的事件,不過根據特斯拉的認定,這只是Musk的「個人意見」(personal opinion),因此無須事先核准,但是當證管會在5月8日發信給特斯拉要求提供相關紀錄時,後者卻說沒有。
「考量到Musk數次拒絕提供其在推特上的訊息紀錄予特斯拉事先核准,我們對於特斯拉屢次認定其符合所謂排除條款,而沒有違反規定感到擔憂。」證管會的信函上這樣寫道。
根據媒體後來揭露的資訊,證管會和特斯拉打起了短暫的筆戰。
特斯拉雇用的律師後來回信給證管會說,提及特斯拉的股價並不在先前和解協議的範圍內,Alex Spiro律師還寫說試圖利用重複無止盡的調查「騷擾特斯拉和讓Musk閉嘴」。
證管會則回信給律師說,希望可以解決歧見而不用到法院相見,儘管特斯拉和他的律師拒絕針對5月1日的推特展開實質對話,證管會「敦促貴公司重新考慮這件事情上的立場,執行相關的揭露機制和內部規定,以避免進一步傷害股東。」
儘管如此,但證管會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
另一方面,在這次推特風波之前不久,特斯拉宣布將不再提供保障董事和經理人責任保險,因為保險公司所要求的保費高得不成比例,特斯拉並沒有揭露為什麼保費會這麼高,不過Musk會以個人名義提供保障。
2021年11月7日,Musk的推特又引起爭議。那時人們正在討論美國富豪階層的課稅議題,而當時身價約3,380億美元的首富,Musk自然也不能缺席,他在推特上發起投票:「最近人們提到未實現利得是一種避稅手段,所以我提議賣出特斯拉持股的一成。不管結果為何,我都會遵守投票結果。」
根據約350萬人的投票結果,有近58%的人贊成Musk賣股。
隔週一的11月8日,Musk的確開始賣出特斯拉股票。他執行了在2012年所獲得的215萬股票選擇權, 用1.34億元買進這些股票,然後賣掉其中的934,091股,獲得約11億元,而根據相關揭露資訊顯示,這些買賣行為是基於Musk在2021年9月、也就是近兩個月前的事先計畫,目的是執行預計於2022年到期的股票選擇權。
事實上,Musk在2021年9月時就已經公開說明,他在第四季將會賣股,因為他持有約2,286萬股選擇權將會在2022年8月到期,所以如果不執行就會到期。
隔天,Musk又賣出了360萬股,這些是來自於他手中原本持有的約1.7億股,這讓他獲得約39億元,而這些並不是基於事前計畫和申請。
合計這兩天,Musk總共賣出了超過450萬股,價值約是50億元。
但這些交易又讓證管會盯上了Musk。
先前曾經提過,大多數與證券交易相關的規定都與資訊揭露相關,證券主管機關不希望有些人,特別是公司的內部人,因為知道公司沒有公開的重大訊息而藉此獲利,但是另一方面,公司的高階主管本來就會獲得許多股票作為報酬的一部分,所以為了避免引起「內線交易」(insider trading)的嫌疑,公司內部人可以先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事先說明他將在某一段期間之內,以某個價格執行交易,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即便屆時這些人知道了未公開的重大訊息,也可以說明這些交易是在不知情的時候就已經安排好了。
但近幾年來,這項規定屢屢受到批評,因為事先申報的買賣計畫是可以取消的,所以往往有內部人先申報了為期甚長的買賣計畫,但最後卻取消沒有執行,讓某些人質疑這是不是導致這項規定名存實亡。
無論如何,這代表Musk在週末詢問追蹤者是否要賣股時,他已經知道自己在禮拜一將要賣出股票,這算是某種程度的「詐欺」(fraud)嗎?或者假使Musk的追蹤者投票不贊成他賣股,那他可以怎麼做?無論如何,這都引起了許多討論。
另外除了Elon Musk本人,他的弟弟Kimbal Musk這次也捲進爭議。身為廚師和創業家,也是特斯拉董事的Kimbal在哥哥徵求追蹤者意見投票的前一天,賣出了約8.8萬特斯拉股票,價值1.08億元,而他在賣出的時候,是否知道Elon Musk將會在隔天發表那些言論成了關注焦點。
當然了,Elon Musk的那些言論並不是「特斯拉本身」的重大非公開訊息,而只是他自己的計劃,所以那些限制和規定對於Kimbal Musk是否適用不無爭議。
Kimbal Musk過去也曾利用事先申報的計畫買賣特斯拉股票,但是他這次賣出並沒有事先申報,不過他否認自己事先知道哥哥將會發表那些言論,但可以確定證管會絕不會輕易放過。
經過這數次來回,Musk和證管會已經結下樑子,而且對彼此的不滿程度可能超出一般人想像。
根據媒體報導,特斯拉曾經在2021年要求所雇用的律師事務所解雇一名律師,不然就會失去它這個客戶,原因是那位律師之前在證管會服務,而且當Musk因為推特訊息在2018年接受證管會調查時,當時還是證管會官員的那位律師曾經和Musk面談過。
該名律師在該事務所並沒有負責特斯拉相關的業務,而律師事務所也拒絕了這項奇妙的請求,不過根據媒體報導,特斯拉和其他Musk管理的企業的確逐漸開始和那家事務所減少往來。
經過數回合的交手,Musk或許再也無法忍受證管會的調查,還有當初他在和解協議中所做的承諾。
2022年2月,特斯拉正式發函向法院表示,證管會不斷用調查騷擾Musk和特斯拉,比如2011年11月時,證管會傳喚特斯拉說明如何審核Musk訊息,但這是基於新啟的調查案件,而不是從前調查案件的延續。
「證管會似乎用無止盡的調查衝著Musk先生和特斯拉而來,主要是因為Musk先生依然直言不諱地批評政府。」Alex Spiro律師在信中寫道。
「當Musk先生和特斯拉在2018年同意協議裁決時,特斯拉是個還沒那麼成熟的公司」信中寫說:「Musk先生和特斯拉認為與證管會和解,可以至少終止證管會的騷擾,或許更重要的是讓法院監管未來可能的法遵問題,而不只是證管會而已。」
3月時,特斯拉更進一步要求法院終止2018年的和解協議,他們主張審核推特訊息的規定根本不可行,而證管會濫用這份協議「一次又一次地要求為數龐大、所費不貲的文件,而且沒有減少的跡象。」
特斯拉主張,在沒有經過法院的審理下,證管會不能進一步調查Musk的訊息,但證管會則主張說,依照法規,他們可以要求公司制定如何傳達訊息給股東的內規。
Musk也另外回應了證管會對他欺騙投資人的指控:「我從未欺騙過股東。我永遠不會欺騙股東。我之所以簽署和解協議,是為了讓特斯拉活下去,是為了它的股東著想。」
當然證管會也直接反擊:「只要Musk和特斯拉持續利用Musk的推特帳戶揭露資訊給投資人,證管會就有權調查與特斯拉揭露資訊相關的內部控制和規定,包括Musk關於特斯拉的推特訊息,還有特斯拉關於揭露資訊的內部控制及規定的正確性。」
Musk不能自和解協議中脫逃,「只因為他發現遵守特斯拉內規比他期待的更不方便,或者因為他希望證管會可以不要調查關於特斯拉是否有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和規定。」證管會回答說:「交易做了就是做了(A deal is a deal)。」
當Musk和證管會持續隔空交火時,他又將戰場延伸到推特本身。4月4日,他揭露自己已經投資了推特9.2%的股權,並且依據法規申報了相關資訊,這讓他瞬間成為推特的單一最大股東。
但令人好奇的是,Musk使用的是一般被動投資人所應該填載的13G表格,意思是他取得這些股份,「沒有意圖或對發行人所受到的控制造成改變或影響」,也就是他不打算介入公司經營,但光是這本身就有許多值得討論的問題。
首先根據相關法規,持有上市公司股權超過5%時,就應該在十日內申報,但是根據Musk的申報資料,他在3月14日的持股就已經超過這個門檻,但他沒有在3月24日前申報,反而拖延了十多天。
之所以要求買進一定股權需要申報,是因為這代表可能會有併購發生,公司經營權有可能產生變動,儘管併購可能是合意或非合意,但主管機關所採取的立場多半是中立,不偏袒任一方,只會要求買進股權的一方要充分揭露資訊,這也是「公開揭露原則」( Full Disclosure Doctrine) 的一環,以便公司經營者和股東知悉,並且採取適當的行動。
根據過往的例子,延遲申報的懲罰並不嚴重,通常會被處以10萬元的罰鍰,這對Musk來說當然是九年一毛,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證管會主席Gary Gensler對這特別在意,他曾對於主動投資者花太久時間才揭露表示不滿,而且認為這幾乎是某種程度上的「內線交易」。
「如果主動投資人取得股權,並且意圖影響公司,這是重大非公開訊息,一般說來,如果你看看他們宣布當天的股價通常會上漲……通常會上漲至少幾個百分點,所以在那段時間賣出的投資人無法知道那樣的重大訊息。」Gensler曾經這麼說。
這樣的見解是否正確當然值得討論,但其中一點是正確的,那就是Musk公開持股的那天,推特股價暴漲了約26%。
另外,Musk在3月中時就陸續在推特上發表對推特的意見,比如說推特是否有嚴格地遵守言論自由,並且邀請他的追蹤者投票表示意見(在約兩百萬帳號中有超過七成投了「不」),比如說他認真思考是否應該創造一個新的社群媒體平台,比如說他詢問追蹤者是否覺得推特應該要有「編輯」功能,這些意見是否算是介入公司經營?Musk也許會主張他只是發表個人意見,但是以他在推特上有數千萬人追蹤的地位,難道推特不會受到影響?
當人們開始討論這些問題時,Musk又改變了,他在4月5日使用了積極投資人所使用的13D表格申報,但是聲明他現在沒有計畫或意願推動併購、改變公司董事會或改變公司的股利發放或股權買回政策。因為積極投資人申報需要揭露的資訊更多,所以人們發現更多問題。
比方說Musk是從1月31日開始投資推特,那時推特的股價是36.83元,他在3月14日持股超過5%,應該在十日內申報,但是在3月24日那天,他不但沒有申報、還繼續買進,而且在推特上要求追蹤者投票決定推特是否應該開放運算的原始碼。
3月25日,當他詢問追蹤者推特是否嚴格遵守言論自由那天,他又買進了350萬股,持股到達7.9%。3月28日,他買進了260萬股,而前一天他發表了有關創造一個新的社群媒體平台的言論。
4月4日,Musk終於申報持股,那天推特的收盤價是49.97元,而他分成44次買進推特、平均買價是35.89元,從按照法規應該申報的3月24日起至4月4日止,他買進了超過1,300萬股,平均價格是39.06元,也就是說,某種程度上他因為延遲申報而省下了約1.43億元。
投資人大概無法主張因為Musk沒有依規定準時申報,導致他少賺了不少錢,因為申報規定是法規規定,而不是他對推特投資人的義務,但證管會的確有可能因為這點對於Musk窮追猛打,儘管法院也許不會同意這項見解。
「證管會得要對他非常不爽才會嘗試這條路,因為他們很有機會被法院打回票。」密西根大學法學院教授Adam Pritchard在接受訪問時這樣說。
最後,根據Musk在4月4日的申報,他持有推特9.2%的股權(73,486,938股),但隔天的申報卻是持有9.1%的股權(73,115,038股),中間少了371,900股,對於這點,他在推特上解釋說:「沒有賣股。一開始申報的股份數字不正確。」
在Musk成為推特最大單一股東之後,推特公司也很快有了回應,執行長Parag Agrawal和董事長Bret Taylor邀請他擔任董事,創辦人Jack Dorsey也在推特上寫說自己很歡迎Musk加入董事會。
Musk答應了邀請,說自己很期待「在未來幾個月對推特做出重大改變」,並且毫不遲疑地提出許多點子,包括禁止廣告、調降每個月的訂閱費用、接受「狗狗幣」(Dogecoin)支付,甚至建議開放推特在舊金山的總部收容無家可歸的遊民。
但是過了一個週末,Musk又改變了。根據執行長Agrawal的說法,Musk的董事席位應該在4月9日生效,但是他在那天早上改變心意,說他不再打算加入推特的董事會,但是Agrawal沒有提供進一步理由。
「我相信這是最好的。我們會持續重視股東的意見,不管他們是不是董事會成員。Elon是我們最大的股東,我們對於他的意見會持續抱持開放態度。」Agrawal這麼說。
一向大放厥詞、毫不避諱的Elon Musk則沒有回應,但是他修改了先前申報的13D表格,提到他依然會推特的業務、產品和服務,對推特董事會、管理階層或透過社群媒體等公開管道發表言論。
有可能是因為Musk發現擔任推特董事,代表他將要對公司負忠實義務(fiduciary duty),必須依照公司最大利益行事,而且必須遵守推特制定公司治理的相關規定,比方說不得對外擅自發表言論,應該交由公司管理階層回應等等,這想必會限制了Musk未來繼續大鳴大放的自由。
也有可能是因為Musk在加入董事會的同時,被要求簽下一份協議,限制他進一步投資推特的上限是14.9%,而且不可以買下整家公司,但如果他不擔任董事,就不用受到這些限制。
無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身為全球首富的Musk未來會繼續使用推特,毫不掩飾地發表意見,而在紐約,那些西裝筆挺的證管會官員會睜大眼睛,持續關注他的每一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