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獨居的親人離開了。在身體突然變差的情況下日漸虛弱,然後離開了這個世界。雖然對於先人的離去早已作了心理準備,但早前身體狀況出問題是始料未及的,親人們還為了商量照顧起居等問題在疫情中召開了家庭會議,這一點讓我想了很多。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雖然我也經歷過不少跟親人告別的場面,但畢竟離開的不是我,所以也無法想像我要離開時的景況。這次的告別讓我醒覺了三件事:
- 健康非必然:生活飲食作息健康,也無法避免患病/意外,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甚至離開人世;
- 家人的金錢關係:無論關係有多親密,若家人要動用到金錢還是會覺得負擔,怕會產生誤會;
- 委託人的重要性:畢竟生活各有各忙,若不事先指定一名委託人去辦理手續,搞不好最後互相推卸而令手續或計劃無限期押後。
因為我從小已決定不婚不生,而且意外的事說不準,想想也該為自己定下萬一生活無法自理時的計劃甚至死亡後的財產分配了。
為了不成為家人的負擔,我認為先把自己的意願寫下,再找最信任的家人或朋友成為委託人,在必要時代為執行意願的安排是最好的方法。這樣可以避免了萬一出現無法自決的狀況,家人會擔心我會否不滿他們的安排,也免卻了動用我的財產支付費用時對他們的心理負擔。思前想後,我列出了我的意願及財產狀況,讓家人對我的決定有一定程度的認知:
- 若生活無法自理時:入住護老院/療養院?聘請24小時看護?
所謂久病床前無孝子,照顧病人是一門需要體力跟專業知識的學問。年青力壯也會有力不從心的時候,何況我的家人都比我年長。若不想成為家人的負擔,根據自身的財政狀況去制定無法自理時的安排是最好的,如果對護老院/療養院/看護有要求的話也可以寫下來,這樣家人去找地方/人的時候也可以根據定下的準則去選擇。
- 若得了重病,如末期癌症、晚期運動神經元疾病等,按身體狀況跟醫生相討「預設醫療指示」跟「預設照顧計劃」等安排。
- 若因意外/疾病導致腦死亡,會否捐贈器官?
先跟家人溝通清楚並告知意願,可以避免想要捐贈但家人反對下錯失延續他人生命的機會。
- 死後會否捐贈遺體予醫學院作教學用途?
服務期一般為1-4年不等,完成後會進行火化
- 身後事的安排:
殯葬儀式: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或其他宗教儀式
火葬/土葬:骨灰安置/墳場的安排
若有具體想要落實的儀式、出殯衣飾/儀容、背景音樂、邀請名單(想要告知的人)也可以先寫下,讓委託人代為執行。
- 列明現有財產帳戶及債務:
物業、銀行帳戶、股票/基金、保險、強積金、電子支付平台及預付會員帳戶等
- 列明已訂閱的服務讓委託人代為取消
- 若想在社交平台發放訃文,也可先草擬一份並列明社交平台的帳號跟密碼,讓委託人可代為發文。
- 財產分配及個人物品的處理
暫時也就想到這些了,如果有其他重要的事我遺漏了的話,請務必要告訴我啊~
因為這個意願跟正式的遺囑有異,我家人也不多,所以若非必要我應該暫時是不會找律師正式簽訂落實這份文件了。但是跟家人溝通真的很重要,互相清楚大家的想法,也可以免去不必要的擔心跟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