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驚魂》
The Mist
上映:2007 年
劇本/導演:法蘭克·戴拉邦
原作小說:史蒂芬·金《迷霧驚魂》(The Mist, 1980)
劇情大綱
《迷霧驚魂》講述一陣詭異的大霧飄進了和平的小鎮,待在霧中的人皆像是被什麼東西吃掉般死狀悽慘,小鎮的人們馬上發現唯有躲進室內、隔絕霧氣才能倖存。剛好來到小鎮中心購物的主角,便帶著兒子躲在了人擠人的超市。如同所有末世生存主題,當遇到危機時,再聰明的人也不免失去理智,在這群人中出現不顧一切想回家照顧孩子的母親、不相信出去會慘死的法官、認為這是神罰的瘋癲神婆、不知所措觀察情況的一般人、發現有怪物想警告其他人的主角等等。
在見證走進迷霧的志願者被吞食得剩下半身的屍體後,超市的人們更陷入瘋狂,相爭資源、劃分地盤、邪教膜拜……超市瞬間劃分成不同派系,氣氛劍拔弩張,而這也才過了一兩天。
觀後感
史蒂芬·金的作品從未讓人失望,但當我點開 Netflix 的《迷霧驚魂》,演到 50% 左右都是常見的末世災難劇情時,感到非常不對勁。
我本期待著主角一行人能夠突破當下的問題,但劇情演出的方式讓人陷入迷惑,我的心中也越來越焦慮:「我知道末世災難片會發生這些情況,但……這群人未免也太笨太沒有邏輯了吧!可以振作一點嗎?」既沒有《世界大戰》(War of the Worlds)中父親為了女兒不得不殺人的悲慘張力、也沒有《我是傳奇》(I Am Legend)主角為了獲得解藥不惜犧牲自我的壯烈。看著進度條演到 50%、60%、70%,《迷霧驚魂》主角一行人往往徒勞無功,甚至被豬隊友牽連,情況從糟糕變得難以理解。
用上帝視角來評判角色作法,的確有失公允,但這是編出來的劇情啊!難道史蒂芬·金只是想要描述一群人恐慌的過程嗎?於是我也開始變得不耐煩,只希望進度條快點跑到結局,至少我可以正大光明評斷《迷霧驚魂》非常難看。
由於超市的人群見證太多出走者的可怕死狀,加上屏障超市的大片玻璃被怪物撞碎,大部分的人都陷入極度不安,開始聆聽神婆的傳教,尋找心靈依靠。神婆更道出需要「祭品」安撫怪物的荒謬言論,認為需要犧牲惹怒神靈的人,才不會被怪物殺害。主角一行人成為這群邪教眼中的叛逆羔羊,被迫踏上逃往旅程。
光是從超市走到停車場搭車,又有幾個隊友被怪物分屍吞食,最後搭上車的,只有主角、兒子、年輕女人與一對老夫妻。
主角開車返家,想帶走妻子,但妻子早已死在戶外,於是一行人在沒有任何食物、汽油補給的情況下,直直開往公路,希望能突破濃霧。只是,最後汽油依然燃盡了,五人面面相覷,知道已經沒有退路。要嘛走出門,任怪物折磨至死,要嘛一槍了結性命。(我心想路過這麼多車輛,難道不能直接快速換一台車嗎?)
此時問題來了,主角手上的槍只剩四顆子彈,意味著有一個人會被留下來。看到這裡,電影已經快要演完了,但總不能就這樣結束吧?還有轉機吧?接下來的槍聲,告訴觀眾--沒有--主角開槍射殺了包含兒子的所有人,一邊痛哭,一邊打開車門走進霧中,等待怪物給予最後一擊。
這部電影太不尋常了,在原作是史蒂芬·金的情況下,老實說我看到這裡充滿了失望。
然而下一秒,接近主角的並非嗜血怪物,而是一台台重武裝的軍用卡車,在一隊又一隊的軍人呼嘯而過後,緊接著是載著倖存平民離開小鎮的其他車輛。最諷刺的是,車輛上還載著一名執意從超市離開、回家照顧小孩的母親,她和兩個兒子坐在軍用卡車上,冷眼望著呆愣的主角。在劇情一開始,這名母親被塑造成失去理智、沒有判斷力的形象,誰知道她才是最後的贏家。
其實,從超市的人群失去理智、到主角一行人離開超市,也才過了幾天。
其實,主角再等待幾分鐘,他的兒子和隊友就不用死去。
看到這裡,一股濃濃的諷刺感自螢幕飄出,令人不禁重新省思劇本想要傳達的訊息。
是否不要自作聰明、耐心等待就可能會等到生機?是否我們不該用英雄眼光看待劇中的主角?這部電影狠狠搧了英雄主義(犧牲、勇敢、睿智)一個響亮的巴掌,我們怎麼能設想自己能掌握所有情況、且事實一定如我們所預測的那樣進行呢?
擁有「信仰」的,不只是明面上獻祭生人的神婆,執意離開的母親、不相信有怪物的法官、認為自己看得更清楚的主角,通通有著自己的信仰。當觀眾跟隨主角嘲諷其他派別時(甚至嘲笑主角一行人),自己不也產生了某種信仰中,並且執意相信嗎?
不論相信哪一方,一旦做出行動,就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這場霧,究竟遮住了誰的眼睛?史蒂芬·金的作品從未讓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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