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笨與壞,有時我們會發現另一種良善。」
許多人把「換了位置換了腦袋」視為一種批評。
最常見的場景莫過於政壇。
執政與在野互相制衡,執政時想要大刀闊斧、在野時卻要吹毛求疵;在校園或職場中,本來被刁難的小老弟隨著身分改變,搖身一變就開始鞭笞下屬、疾言厲色。
若在網路上,我們會說這種人叫做雙標仔,但仔細想想,「雙重標準」真的罪大惡極嗎?
我們來想想雙重標準如何誕生。
要談標準,就得先認識極端。
顧名思義,正是因為絕大多數人都不是這樣,極端才成為極端,像是葷素之爭,有人主張素食者是雙重標準,萬物有靈,難不成吃草就不是殺生嗎?
但反過來說,縱然是葷素不忌,一般人也遵守法律、不食貓狗。我們會發現,或許在社群文化中,確實生命是有高低之別的,人們心中有尺、但標準不一。
這時,你或許會想,那如果我同意吃貓狗,不就沒有雙標了嗎?那我們可以再往極端走一步:那你同意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類能夠互相殘食嗎?
如果同意這個答案,那法律的底線也就會因此崩塌。反之,若你同意:有些生命不該成為口腹之慾的犧牲品,那最後就只是標準問題:有的物種,不該吃;有的物種,可以吃。
認識極端的好處是可以協助我們找到共識。
所以,標準就是程度,你在意的多一些、我在意的少一些,這時,雖然指控他人雙重標準的攻擊迅速、有效率,但卻是一種卸責的方案。
畢竟,雙標這種指控是要求對方解釋「A可以、為何B不行?」,我們將A、B視為一物,將解釋的責任甩到對方身上。
此時,對方如果也只是反過來問「那為何你可以接受C不行,卻不能接受B不行?」最後就變成了標準的鬼打牆,在兩個標準之間找不到答案。
至此,很多人會開始把無法解釋標準的人簡化成「明知故犯、非笨即壞」。
但實際上,這個世界上與我們角度不同的人多的是,追根究底,這就只是價值取向的差別。
我舉個例子來分享:
該不該給予免費、安全的針頭?
吸毒本身是違法的,但有的國家會提供吸毒者免費、乾淨的針頭。
支持者認為,共用針頭所造成的疾病會讓社會面臨更多負擔,既然我們不能根絕吸毒,至少要減緩傷害。
但反對者則認為,吸毒可能會生病,也是讓大家不敢吸毒的其中一個原因,政府如果主動提供免費針頭,豈不是變相鼓勵人們吸毒,當然是本末倒置。
我們會發現,事實其實很簡單,大家都知道吸毒是壞的、大家也都知道共用針頭有所危害。
但有的人認為吸毒跟共用針頭是分開的,政府可以嚴懲、但也不該讓民眾陷入健康疑慮,而也有人認為兩者是互相有關連的,這背後是一種表態與立場。
說到吸毒,當代也有大麻合法化的聲音。
支持者會用成癮性、傷害程度來與菸酒做比較,但反對者則可能更關注普及性與外部成本。
但就算我們把完整的資訊做成表格,給予不同立場的人過目,那或許也還是很難得出統一的標準答案,說到底,有的人更在乎自由的選擇、有的人更在乎社會的安全,而不論你在乎甚麼,其實都說明了你既不笨、也不壞。
那我們應該怎麼做?
小時候的我們習慣單元的世界,看著考試滿分的同學,我們會問:「為什麼他有糖吃、我沒有?」 答案很簡單,因為他表現得比較好,如果你也考一百分,那你也有,考一百分是有糖吃的充要條件,一翻兩瞪眼。
但長大以後,我們這個世界會讓人覺得有點詭異,同樣都是結婚,大家對於誰可以結婚的標準卻不太一樣、同樣都是戰爭,世界對於誰需要被協助的標準卻不太一樣。
或許答案沒有那麼難,畢竟舉凡世間萬物,哪有真的一模一樣、分毫不差的兩者,而只要有些微差異,就可能需要有不同的方針。
或許答案沒有那麼簡單,正是因為標準繁複,我們才應該釐清該如何尋找標準,而非互相貼「雙標」的控訴。
蕭伯納曾說:「唯一辦事聰明的是裁縫。他每次總要把我的尺寸重新量一番,而其他的人,老抱著舊尺碼不放。」
再次回到小時候,別人說:「為什麼姊姊可以考第一名,你做不到?」你會說:「考卷難度不一樣!」、「她小時候也考得比較糟!」,也就是說,人除了自然的反射雙標的攻擊以外,也是有自然的回應標準的能力。
很多時候,我們不笨、不壞,只是有點懶,沒辦法專注聽他人的理由與標準,就指控對方是雙標。
但若我們能進一步,開始解釋A與B與C的差異,那我們或許會變得更加公平且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