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我的室友不是人】凶宅如何認定?凶宅的房價,誰說了算?

2022/07/29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韓劇《大發不動產》由飾演身兼驅魔師的不動產社長張娜拉,碰上不信鬼神的神棍鄭容和,兩人從歡喜冤家變成「大發不動產」的最佳拍檔。
大發不動產》的工作內容主要是接下業主委託,將出沒屋內的鬼魂驅離淨化,再以合理的價格把房子賣掉。
同樣在台灣,也有人會邀請法師到曾發生命案的房屋作法,希望就此恢復以往的安寧生活。但在旁人眼中,這樣的房子似乎有著一張永遠撕不下來的標籤:「凶宅」。
如何認定凶宅?凶宅房價誰說了算?圖/實價登錄比價王 製作

▋什麼是「凶宅」?社區內只要一戶曾發生過命案,整棟就都算是凶宅?法官跟你想的可能不一樣

台灣目前對於「凶宅」(房仲業者多稱「事故屋」)其實並沒有白紙黑字的明確定義,不是正式的法律用詞。
推敲原因可能是因事涉個人隱私與機密資料保護原則,政府沒有建立像實價登錄查詢網站的公開頁面可供查詢凶宅名單。
民間則有人特別架設網站,羅列整理過往凶宅的新聞報導連結,以及物件大致的地理位置等資訊。
另外,可參考坊間房屋仲介網,也能從當地鄰里間口耳相傳獲得消息。
要說最接近凶宅的官方定義,則可參照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中: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若有,應敘明。
若遇糾紛時,法官通常會依內政部函釋、調查結果的證據與辯論過程等綜合考量,針對不同事件的輕重程度,最終依法官自由心證作出判決。
關於凶宅的判定,可從兩個角度討論:
(一)「死亡原因」,又分「自然死亡」與「非自然死亡」:
✦「自然死亡」通常是指因年邁、病故,壽終正寢。2021年台灣本土疫情爆發,五月中旬全國面臨三級警戒,期間曾發生染疫民眾在家中猝逝的憾事。
隨即有人問起「這類住宅是否屬於凶宅範疇?」為此內政部當時解釋,因屬染疫病死,所以不算凶宅。
不過,一般民眾「感覺上」心裡毛毛的,大多還是不敢買來住。雖然因病故家中,不被法律認定為凶宅,但實務上房仲業者為避免日後產生交易糾紛,大多選擇「據實以告」,仍將此類住宅於不動產說明書標註為凶宅,以供消費者參考。
✦「非自然死亡」則是因意外枉死(如一氧化碳中毒)、輕生、他殺等情形。
(二)「發生起末點」:凶宅的判定之所以有這麼多爭議,就是和死者發生命案的起始點和結束地點有關係,而「建物專有部分」就是影響的關鍵。
更多法院判例的結果,詳情參考下列新聞:

▋凶宅與房價的關係?銀行業者老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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