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分享的近期的兩起演出事故,其實心裡想的是十幾年前的一次自己項目上的事故。
那是一個對於演出搭建而言還在毫無章法、一片混亂的時期,當時的中國還不太有成熟的「商業演出」概念,所謂的演出更多的其實是政府所主導的一些室內劇,或是傳統民樂的表演性質活動。彼時許多港台藝人即使有龐大的收聽基礎,但也無前例可循,無法真正照著一定的規章制度到中國進行商業售票演出。

等到正式的活動開始進入硬體的搭設時期,當時更沒有所謂的專業搭設團隊,搭建工程是外包給層層分包後的當地民工。結果就在搭設的某日出現的工安意外。
原因很單純,就是沒有做好安全防護,從高空墜落。

有負責工程單位的人員緊急進行了應對,只是用現在的標準來看根本不能稱作應對。無論如何事件是過去了,但之後的幾年,整個行業因為蓬勃發展,也開始越來越有相關的規範與制度,該做的完善保險措施以及人身意外險也都是做好做滿。至少在對於活動的整體安全而言,有了長足的進步。
事過境遷多年,行業一直有變化,有更好的自然也有不好之處,但至少在安全性這一個環節來說,還是逐步看到相對更完善之處,只是又看到一些意外發生,不免還是頗有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