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民國四、五十年,曾經開放過私人興學,所以有了幾所私立中小學的設立,後來就因為國家教育安全考量,禁止私人興學,剝奪了家長的教育選擇權。一直到民國八十八年,在教改團體和社會大眾強烈要求下,立法院通過國民教育法修訂,才開放私人興學,並准許由縣市政府,將公立學校國民教育,委託給私人經營。
根據楊文貴教授,在全國首設<公辦民營>小學的宜蘭經驗一文中提到:「政府引進民間力量,參與國民中小教育的經營,是民主國家教育的趨勢。」並指出公辦民營的濫觴,來自1991年美國一家私人教育機構,接辦一所公立的小學開始。後來由於辦學績效卓著,風起雲湧,各州紛紛開放。目前在美國,已有五千多所公辦民營的中小學。
台灣經過教改團體從1984年開始爭取,以反對升學主義的箝制,開放私人興學為訴求。經過四一O教改運動,基於教育自由化的理念,提出:「開放民間興辦各級學校」的訴求,以提供家長的教育選擇權。
在多位關心教育立委的支持下,立法院也順應民意在1999年修訂國民教育法,允許私人辦理國民教育,並由各縣市政府,以訂定委託私人辦民自治條例,提出縣內中小學校由私人經營辦理。
宜蘭縣政府在當時游錫堃縣長和教育局人員的努力下,率先於於2001年一月九日公布「宜蘭縣屬國民中小學委託私人辦學自治條例」。2002年開放了人文和慈心兩所原來是頭城和冬山分校的小學,委由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和慈心華德福基金會經營管理,開創國內教育公辦民營學校的先河。
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在民國九十年五月,向宜蘭縣政府申請參與公辦民營學校經營,七月五日獲准通過人文國小經營權,並在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一日,和宜蘭縣政府正式簽約,為期六年辦理人文國小教育。
同時也將另一所學校,冬山國小香南分校,委託慈心華德福基金會辦理,開創公辦民營在全國的先例,也是十多年來,全國唯一的兩所公辦民營學校。其他各縣市因為種種理由,一直無法開辦公辦民營學校給私人經營。
十二年來在該校二個團體用心經營下,並沒有多花費縣政府的經費(一樣以一般學校平均班級支出費用給學校),反而從基金會及家長的贊助中,獲得更多支援,讓學校的孩子接受更適性的教育。
二個學校也以不同於一般學校的教育理念經營,獲得許多成就和口碑,讓一些無法在體制內學習的孩子,獲得可以另外選擇的學校就讀。人文以有機體適性教育,慈心以華德福全人教育的理念,施展個不同的學習,展現教育多元化的契機。
經過二十多年的經營辦學,兩所學校成為國內公辦民營學校的先河,也是公辦民營在台灣的濫觴。但因為法律尚未完備,讓其他縣市裹足不前,教育部遂於民國九十五年,成立法規委員會,委託多位專家學者研議擬定<公辦民營學校的法源草案>,試圖解決公辦民營的法源定位。
目前朝向訂定<第三學校類型>管理辦法,來解決公辦民營學校所面臨的各項問題,否則無法解決因公立定位,卻無法充分授權,讓公辦民營學校依然要遵循公立學校的法規限制,綁手縛腳,無法真正達到改革創新。
例如在人事的選用,無法真正的開放,讓學校可以徵選自己所需要的師資和行政人員。<目前仍需由縣政府統一徵選,再分派到學校服務>也爭取辦學經費在法律範圍內,可以彈性運用,不必被限制在多少百分比的人事和校務使用。評鑑考核更應該根據學校目前狀況,而不是用一般公立學校內容,評鑑公辦民營學校等。
以上就可以了解,因為法律條規的不完全,讓公辦民營學校無法在國內蓬勃發展,唯有等待立法院再通過<公辦民營學校實施條例>,清楚規範公辦民營學校的定位和法源,才能讓公辦民營學校開步走,讓教育選擇權真正落實。
以上是簡述公辦民營學校的歷史與沿革,讓大家了解公辦民營學校成立的緣由和經過,以及必須解決的困境。讓公辦民營學校真正能吸引企業、基金會和人才的投入,幫助國民教育的開放和改革,讓教育更多元化,家長、學生有更多的教育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