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假檢察官詐騙手法一直可以成功騙到民眾的錢呢?因為多數人都怕卡到官司、案子,且最容易上當的,往往是一輩子奉公守法的銀髮族、退休公務員、退休老師,他們一生循規蹈矩,為人清白,最怕牽扯到刑事案件,留下案底,成為人生難以抹滅污點。
「某某某先生,你的XX銀行帳戶被詐騙集團冒用拿去洗錢,警方破獲詐騙集團,將帳戶等資料移交XX地檢署,我是XX地檢署檢察官XXX,要先監管這個帳戶資金,你必須在今天下午3點前提領錢出來交給地檢署監管1個月,不然3點以後銀行收到凍結令,帳戶被凍結的話,要等到全案定讞才能解除凍結,且你會被一起列為共犯,留下詐欺共犯案底。這種詐騙案判罪定讞至少需要2年,請你配合檢方偵辦。」
「另外,基於偵查不公開,你必須保密,不得告訴其他人,否則我可以再用洩密罪辦你。」、「根據洗錢防制法,提領超過50萬元,需要通報及詢問用途,建議你可以說是要買房子付頭期款用。」

小老百姓怕檢警。
20年前左右,跑新聞時,台中警方警察偵辦過的高額假檢察官詐騙中,有一位退休老師被騙了近800萬元,退休金及存款全被騙光。
當記者代班跑警政新聞10餘年,常常寫警察捉到假冒檢察官被逮捕取款車手這類新聞,有些車手甚至是未成年青少年,穿著襯衫、西裝褲假冒,以大學畢業馬上考到檢察官來說,至少也有22歲,但15、16歲少年拿著蓋有地檢署關防的假監管公文,就可以輕易取走百萬元,我們看到毛都沒長齊的青少年車手坐在警局模樣,都覺得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