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警示帳戶?
是指法院、檢察署或是司法警察機關,為了偵辦案件需要,所以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的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你的帳戶就會變成「警示帳戶」。
一、為什麼我的帳戶會變成警示帳戶?
通常是因為刑事詐欺案件,帳戶內有非法金流或是有利用該帳戶為違法行為之虞等,受到檢警機關的追查,為了辦案需要必須先將你的帳號掛上⚠️警示標籤,並且限制你帳戶的權限(包括提款、轉帳、刷卡、開戶等功能),以免犯罪繼續發生。
二、常見的情況有:
- 網路求職詐騙:詐騙集團假冒成雇主,要求先提供銀行帳戶供日後薪轉,或是網路應徵家庭代工,謊稱使用個人名義購買材料能節稅,卻不小心變成人頭帳戶。
- 網路申辦貸款:謊稱為了銀行核貸順利,必須製造薪轉帳戶持續匯錢進來的紀錄或是測試帳戶能否正常使用,因而交出自身的銀行帳戶。
- 網路買賣租借帳戶:假冒合法博弈公司名義,謊稱需要大量帳戶供賭金流動,誘騙不知情民眾出租自身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一不小心就成了共犯。
三、提供人頭帳戶,也會有法律責任
刑事方面:有可能成立幫助詐欺罪、幫助洗錢罪。
民事方面:與詐騙集團成員一同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四、地檢署偵查及法院審理重點
- 提供金融帳戶當下的心理認知為何?
- 對於金融帳戶的功用是否有一定的認識?
- 平常有無應徵工作或是申辦貸款的經驗?
- 平日有無穩定工作?
- 自身有無智能或是精神障礙?
- 有無當初銀行帳戶被騙走的人證或是物證?
以上幾點事項將是地檢署偵查或是法院審理時,判斷有無符合刑法上14條第2項規定「不確定故意」的重點,簡單來說是你有沒有「寄出銀行帳戶有可能會被詐騙集團使用,但應該不會是我吧...」的僥倖心態,如果有就有可能被認定具有「幫助詐欺的不確定故意」,而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
五、如何自保呢?
不管是什麼原因交出自身的銀行帳戶,切記要留下當初為什麼交出去的原因證據,可能是在網路上找家庭代工或是網路借貸,務必將所有對話紀錄或是相關證據全部都截圖保存下來,包含當初寄出提款卡或銀行存摺的超商等寄件資料,立即前往最近的派出所或是警局報案,除了讓檢警機關追查幕後的詐騙集團成員(超商的取件資料有機會追查到詐騙集團的取簿手)外,也是讓日後法院審理時,判斷有罪、無罪的重要證據。
六、結論:
現今詐騙集團為了騙到銀行帳戶進行洗錢或是違法行為,無所不用其極,民眾往往會因爲經濟困難有借貸需求或是求職需求,因而交出自身的銀行帳戶,造成個人銀行帳戶遭到警示,甚至連其他銀行的帳戶一同受到牽連,而解決辦法總是冗長又繁複,因此民眾只能提高警覺、嚴防詐騙,發覺不對勁應馬上報警,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