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位階最高的城隍爺(新竹都城隍)

2022/09/1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台灣位階最高的城隍爺(新竹都城隍)
新竹都城隍廟的建廟過程與竹塹城的建立密不可分,始於清雍正11年(公元1733年),淡水同知徐治民(?-1837)於竹塹環植刺竹,並建4座木製城樓。乾隆12年 (公元1747年),淡水同知曾曰瑛(1708–1754)決定將淡水廳治從彰化沙轆(即今臺中沙鹿)移至竹塹,並倡議興建城隍廟;由開墾竹塹第1人王世傑(1661–1721)於清康熙50年(公元1711年)起帶領漢人遷居開發竹塹地區,興築隆恩圳。清康熙60年(公元1721年),王世傑巡視水圳時被當地原住民出草襲殺,死後歸葬金門太武山麓;至今新竹都城隍廟彌勒殿內仍供奉有「皇清檀越主北莊業戶王世傑長生祿」位神主。該家族獻地後,即在淡水廳治預定建地旁開始動工興建城隍廟。城隍廟落成於清乾隆13年(公元1748年),落成時即列入官廟,城隍神屬於廳級(即縣級)城隍,稱「顯佑柏」。淡水廳署則遲至清乾隆21年(公元1756年)才完成,是臺灣史上先建城隍廟、再建政府治所唯一的例子。
初建時的城隍廟,原是1座以正殿為主的兩進建築,後經多次整修擴建。據《淡水廳志‧典禮志》記載,乾隆57年(公元1792年),同知袁秉義(生卒年不詳)主持第1次的修建;嘉慶4年(公元1799年),同知紅旗人清華捐建後殿,供奉觀音佛祖,而使城隍廟成為三進式的廟宇建築;嘉慶8年 (公元1803年),同知胡應魁(?-1808)在廟的西畔添建觀音殿(即今法蓮寺),後殿改祀城隍夫人,使城隍廟的規模臻於完備。
清道光6年 (公元1826年),進士鄭用錫(1788–1858)等竹塹仕紳呈請以磚石重建竹塹城,同知李慎彝(1777–1855)決定將城隍廟一併整修,由鄭用錫、鄭用鑑兄弟主持,並於清道光8年(公元1828年)完工;清道光31年 (公元1851年),同知黃開基(生卒年不詳)再次整修城隍廟,仕紳鄭如松(1817–1860)、林占梅(1821–1868)等人大力贊助。在城隍廟整建的同時,所祭祀的城隍爺地位也有所提升。光緒5年(公元1879年),臺北府知府陳星聚(1817–1885)正式開府臺北,當時因預計設於艋舺(即今萬華)的臺北府治尚未建成,暫以新竹原淡水廳署作為臺北府治;而原稱「顯祐伯」的新竹縣城隍,也配合改制升格為府城隍並稱「綏靖侯」。至清光緒15年(公元1889年),據《淡新檔案》記載,新竹城隍爺其時已晉封為「新竹縣都城隍威靈公」,為全臺唯一的都城隍廟,也是位階層級最高的城隍。清光緒17年(公元1891年),地方紳董捐貲再度重修。
持誦金剛經功德無量
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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