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不學習哥哥當榜樣這件事情開始以來,凡是來自爸媽的給予,大多都是拒絕以對,「我不要」「我不要」變成我在家裡的口頭禪;國中開始爸爸會放兩張五十塊在大門前的電視上,作為午餐(零用錢),沒有錯!!其實沒吃午餐就等於是零用錢,至於五十塊在當年物價相對的年代,可以買兩塊雞排、十顆饅頭、十顆包子,兩份珍珠奶茶;只要能夠存三天就可以買下劉德華、張學友、鍾漢良、無印良品的卡帶,但物質需求並不會因為我拒絕父母而下降與根絕。
在國中有段時間,有兩位同學"兜基"跟"摩勾"告訴了我一個大膽而新奇的冒險活動,那就是去大賣場裡面"偷東西",小至口香糖、餅乾,大至洗髮乳、染髮劑,當然,在盜版尚未猖獗,卡帶這種樸克牌大小的物品也幾乎都是囊中之物。
上了高中,犯罪集團慢慢變成單人作業。有一夜,在我離開補習班去逛一下賣場看有沒有什麼需要"拿"的,正走出賣場之時,有位先生說他有東西想請我看一下,方便跟他去一下嗎?或許已經"拿"到理所當然了,我竟沒有一絲懷疑的跟他過去,『拿出包包裡面的東西吧,你讀這所高中,看你是想要打電話給學校老師,還是家長,不然我們要報警唷!』(「可以不要打電話給家長嗎?打電話給學校老師不就等同於打電話給家長?可是如果報警是不是就等同於要去少年感化院或者人生汙點呢」),心中的小劇場雖然翻滾著,嘴巴滿是道歉求饒,但這教訓想必是一定要給的,在僵持了近半小時後,我請爸媽到現場,在眾人面前"結帳"後由父母帶回家。
回家的路上滿是小劇場,待會該怎樣解釋,我只想到回家立馬下跪是不是一個好選項;一到家,爸爸輕聲地說了一句『跪著想一想』,過了二十分鐘後又輕聲說了一句『起來去睡覺吧,明天還要上課』。
過了兩個月後的一下午,媽媽打掃著客廳發現花圃下"石中劍DVD"問到,家裡沒有DVD撥放器,你偷這個要做啥?不知道是哪來的勇氣或是面對風暴後了解誠實的重要,「就那時候已經不知道自己為啥"要拿"就只是"想拿"!!」
後記:其實那段時間,相較於「哥哥」來說,我就是所謂的『壞小孩』。曾經爸爸在補習班外等我下課,就怕我去不良場所"學壞";拿媽媽口袋裡的錢甚至是盜領提款卡買PS,媽媽一通電話問得我背脊發涼,如果現在問他們是否還記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