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小王閒來沒事上網搜尋「權狀」的關鍵字時,發現了幾個有趣的網站,記錄了臺灣的權狀發展史。有興趣的民眾,可點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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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一起欣賞這些歷史上珍貴的「權利書狀」!
不動產的身分證!看懂「權狀」類型與用途。圖/實價登錄比價王 製作
就像人民擁有「身分證」裏頭存有個人的隱私資料,可作為身分辨識或申辦各類文件所需要的憑證之一,或用以記錄家戶人口資料的戶口名簿等,依據對象不同,有各式證明文件。在不動產交易中,依照不同空間屬性的劃分,記錄房屋及土地各個時期的資訊,如同房地的「身分證」與「履歷表」一般,有權狀和謄本的區別。此次實價登錄比價王,先聚焦介紹幾種常見的「房地所有權狀」類型及其相關用途。
◆「土地所有權狀」是什麼?
「土地所有權狀」簡稱土地權狀。主要會記載下列幾項內容:
土地所有權狀標示基本資料。圖源: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實價登錄比價王 製作
登記日期:指地政機關依法登記在登記簿的日期。
發狀日期: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的日期。
權狀字號: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的字號。例如:民國100年由台北市松山區地政事務所核發第2022號,即標示「100北松字第02022號」。
所有權人姓名、統一編號:這筆土地的所有權人基本資料,包含身分證字號。
土地所有權狀會標註土地區段、地號與面積。圖源: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實價登錄比價王 製作
土地標示:
- 坐落:土地的區段。
- 地號:土地的編號。
- 地目:土地使用類別。一般會標示「建(物)」、標示「道」,則屬道路用地。地目如果空白沒填,則屬都市用地。
- 等則:依國家教育研究院的定義說明,「等則」是指各種地目土地的等級,用以表示土地使用價值與收益價格。
- 面積:所有權人建物在這塊土地的總面積,會以平方公尺標示。若要換算成「坪數」,可帶入公式:1坪 = 1平方公尺 X 0.3025
【小王講古】土地所有權狀原先有登記「地目」和「等則」。不過,依據新莊地政影音頻道「Oops!!地政!」土地使用分類影片說明,這個最早源於日據時期,依土地使用狀況課徵土地稅賦,且長達90多年的「地目等則」制度,因早已不符現今土地使用狀況,內政部函令發布後於2017年1月1日正式廢除。之後,各地政機關核發的所有權狀及謄本,將不再標示地目和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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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狀範圍:土地所有權人持分的土地面積。如果是全部持有者,將以「全部***1分之1***」標示;若非1分之1,表示該筆土地與他人共有。
◆「建物所有權狀」是什麼?
「建物所有權狀」又稱建物權狀。主要登載內容,除了地政機關負責登記的基本資料、建物所有權人資訊、坐落、建號等與土地所有權狀相似之外,其餘欄位如下列。首先,了解房子基本資訊:
建物所有權狀標示門牌號建材。圖源: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實價登錄比價王 製作
門牌號:即房子登記的門牌號碼。不一定和屋主的戶籍地址或通訊地址相同。
建築完成日期:可從房屋的完工日,判斷屋齡。
主要建材:標示房子所採用的建築結構工法。例如常見的「鋼筋混凝土(SRC)」或「鋼骨結構(S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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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主要分為商業用或住家用,建物有不同的使用限制。
建物層數:該建物的總樓層數。
層 次:所有權人持有的那一個樓別。
面 積:指該戶「單層」的面積,以平方公尺標示(註:換算「坪」,需乘以0.3025)
總面積:是指主建物的面積,即室內的使用面積。如果購買社區大樓的某一戶,則「(單層)面積」通常會和「總面積」標示的大小相同;但若購買透天厝,是屬「獨棟多層」的建物型態,單層面積會和總面積的標示結果會不一樣。舉例:假設有棟4層樓的透天厝,其單一樓層面積為100平方公尺,則該棟透天厝的「總面積」為100x4=400平方公尺,換算坪數為400x0.3025等於121坪。
附屬建物:為區別主建物資訊,而單獨列出的名目。附屬建物如雨遮、陽台、露臺等不屬室內面積者。
面 積:即附屬建物的面積,以平方公尺示之。
權利範圍:所有權人持分的建物比例。1個人單獨持有,則以「全部***1分之1***」標示,若非1分之1,則建物為與他人共有。
建物坐落地號:房子坐落的土地地號。
建築基地權利(種類)範圍:標示房屋建築的基地和持分。
共有部分:登記公共設施的建號、面積及持分。另外,大樓「法定停車位」屬社區共有公設之一,所以停車位的車號和持分,同列於此。
權狀註記事項:若房子的建築基地地號不只2個等其他備註事項,將列於此處。
【TIPS】權狀面積=主建物總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共有部分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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