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資料判讀重點(土地及建物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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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家”清白”

1.產權(持分)要清楚

(權利範圍是否完整、公同共有狀態)

2.是否為所有權人本人

( 代表出面之人無權處分?)

3.有無限制登記

( 查封、假扣押、預告登記..等)

4.他項權利

(債務..等)(有私人抵押權,通常銀行無法承作、轉貸)

※門當”戶對

1.申請標的要正確

(有無逕為分割土地,因分割增加地號)

2.管轄機關

(地政與戶政門牌可能不同)

(戶政變更,但取得所有權後未曾在地政辦過變更,權狀仍為舊資料-例:市民大道、大安路在民國60年時編定為安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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