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學生時代讀過一則故事,印象深刻。記得的劇情是:高僧沒有任何身外物,唯獨寶愛一個甕,有天甕失手落地,高僧竟然望都沒望一眼,施然而去。別人問他原因,他的回答是:「甕已破,視之何益。」
之所以記得,乃因當時覺得其修行異於常人的,高!
想起這個故事後,試著用「甕已破,視之何益。」上網蒐尋,沒想到竟然真的出現相關內容。只是與高僧無關(人的記憶常常是記得重要內容,其他部份則用見聞中與此內容相關且重要者加以補足,也就是說:人的記憶常常是不準的,但自己卻天真的認為記得的絕對沒錯。)而且這個"別人"也不是個普通人,是當時著名的儒學大家。
原文及解釋
我們來看看原文:
《後漢書》卷68第2229頁《郭泰傳》:「孟敏字叔達,鉅鹿楊氏人也。客居太原,荷甑墮地,不顧而去。林宗見而問其意。對曰:『甑已破矣,視之何益?』林宗以此異之,因勸令遊學。十年知名,三公俱辟,並不屈雲。」
其意
郭泰(128-169年),字林宗,太原介休(今山西介休縣)人,桓、靈時為太學生領袖。一次他上街,見客居太原的孟敏扛着一個甑走路,不慎將甑墜地打碎,孟敏徑直而去。郭泰追上問他究竟為何如此。孟敏回答說:「甑已打破,看又有何用。」郭泰覺得這個人很有見識,勸他到各地遊學,不過十年,已成名士。(取自網上資料,餘同。)
評價
此事《資治通鑑。漢記》中亦有記載。可見司馬光亦認為有轉錄的價值和必要。為什麼?難道也是認為此人修為異於常人?
吳哲仁《古往今來話瀟灑》:「破甑不顧是一種瀟灑,更是見識高超的風度。」
延伸
甚至該事還成了一個詞語,叫做《破甑不顧》:
《破甑不顧》-【pò zèng bù gù】-甑:古代一種瓦制炊器;顧:回頭看。甑落地已破,不再看它。比喻既成事實,不再追悔。亦即事情已經發生,惋惜也無濟於事,引申為形容一個人”通達事理"。
討論
但是我們用《破甑不顧》來勉勵自己達此修為—既成事實,就不再追悔—,這是對的。但真的有這樣的人,除了佩服外,可能也要小心。
假設個場景吧:大學室友甚喜某玻璃杯,打電腦時不慎碰到玻璃杯,杯墜地破碎,該同學不動聲色,亦未曾注視破碎狀況,續打電腦如故…你說這個人"通達事理”呢?還是”不近情理”?
曾看過一篇文章,比較二戰期間的領袖,包括羅斯福,斯大林,希特勒,邱吉爾等人,其中不煙不酒,沒有不良嗜好,而自律最嚴,持身最謹,毅力最驚人者,希特勒。
結論
事出異常,非聖即妖。《破甑不顧》的後來發展是正向的,令人欣喜,然而,有沒有可能它的發展是反向的呢?利用完—或者沒有了利用價值—毫不忌諱的就直接丟棄,完全不顧過往情誼…